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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龙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诚锋投资、董剑刚、锋驰投资、厉彩霞)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30 00:00 查看全文

上市公司: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锋龙股份

股票代码:002931.SZ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16号1幢2楼255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董剑刚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宁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16号1幢2楼256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厉彩霞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减少(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签署日期:2025年5月29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锋龙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锋龙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9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10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6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7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8

第八节备查文件..............................................2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7

3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锋龙股份指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本报告书、本报告指变动报告书

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董剑刚、宁信息义务披露人指

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厉彩霞

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信息义务披露人一、诚锋投资指股东,董剑刚控制的企业信息义务披露人二指董剑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宁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信息义务披露人三、锋驰投资指东,董剑刚控制的企业信息义务披露人四指厉彩霞,为董剑刚配偶、一致行动人指自公司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之日起,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因公司可转换公

本次权益变动指司债券转股而被动稀释,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等权益变动事项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16号1幢2楼

255室

成立日期2005-12-07

经营期限2005-12-07至长期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董剑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0478291923XH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16号1幢2楼

255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

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股东

序号股东(发起人)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董剑刚3252.565.05

2李中582.511.65

3卢国华582.511.65

4雷德友582.511.65

3、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性长期居姓名职务国籍家和地区的永久在公司任职情况别住地居留权

上市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上市公司子公司浙江昊龙电董剑刚董事男中国中国否气有限公司董事兼

经理、浙江锋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兼经理、锋龙电

5机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杜商精机(嘉兴)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浙江麦胜机械有限公司董事兼

经理、浙江毅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厉彩霞经理女中国中国否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姓名董剑刚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306221969********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长期居住地中国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在上市公司任职情况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市公司子公司浙江

昊龙电气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浙江锋龙科技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锋龙电机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杜商精机(嘉兴)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

江麦胜机械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浙江毅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宁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16号1幢2楼256室

成立日期2013-11-05

经营期限2013-11-05至长期

注册资本659.166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董剑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0829049693

6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16号1

幢2楼256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股东

股东(发起人)认缴出资额(元)出资比例(%)号

1董剑刚393166059.65

2夏焕强3500005.31

3付进林2500003.79

3、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性国长期居姓名职务国家和地区的在公司任职情况别籍住地永久居留权

上市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上市公司子公司浙江昊龙电气有限

公司董事兼经理、浙江锋龙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经理、锋中董剑刚董事男中国否龙电机香港有限公司国董事、杜商精机(嘉兴)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浙江麦胜机械有

限公司董事兼经理、浙江毅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中厉彩霞经理女中国否无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姓名厉彩霞性别女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306221969********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长期居住地中国

7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否

权在上市公司任职情况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信息披露义

务人三之控股股东、董事,信息披露义务人四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之配偶,信息披露义务人四任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经理职务,信息披露义务

人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四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8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及经营发展规划安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存在减持计划,其计划在2025年

5月21日至2025年8月20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655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0000%),该计划已于2025年4月24日披露,详见《关于部分董事、监事、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如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达到信息披露义务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2018年4月3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并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22 万股。本次发行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信息披露

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分别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38517540股、9481260股、6591660股、1800000股,合计持股563904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3.4456%),均为有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020年6月12日,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888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共计

13332000.00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6股,合计转增

53328000股,总股本增至142208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由56390460股增加至90224736股,持股比例不发生变化。

2021年6月8日,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142208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21331200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4股,合计转增56883200股,总股本增至1990912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由90224736股增加至126314629股持股比例不发生变化。

截至2021年7月1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

义务人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分别持有上市公司股份86279289股、21238022股、14765318股、4032000股,合计持股1263146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3.4456%)。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通过控制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三及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四的一致行动关系,在公司合计拥有的权益股份为

12631462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3.4456%),其中15928516股为有限售

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10386113股为无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101、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股份占比被动稀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5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锋龙转债”,并于2021年7月14日起进入转股期。2025年2月11日,因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赎回“锋龙转债”,2025年3月5日起,“锋龙转债”停止转股。2021年7月14日至2025年3月4日,“锋龙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合计增加19414656股,

由199091200股增加至218505856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占比被动稀释。

2、通过证券交易减持股份导致权益变动2021年8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信息披露义务人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四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1年8月24日至2022年2月18日,其中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将于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

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691329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1.85%)、

195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0.98%)。

截至2022年2月18日,该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减持情况如下: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占实施完毕时总股份性质股数(股)股数(股)股数(股)股本比例(%)

【注1】

合计8627928908627928943.3259

诚锋投资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627928908627928943.3259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合计2123802202123802210.6649

董剑刚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309506053095062.6662

有限售条件股份159285160159285167.9986

合计147653183074300116910185.8707锋驰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47653183074300116910185.8707

11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合计40320006000039720001.9946

厉彩霞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0320006000039720001.9946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合计126314629313430012318032961.8561

合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10386113313430010725181353.8575

有限售条件股份159285160159285167.9986

注1:因公司可转债转股,截至2022年2月18日,公司总股本为199140144股。

2022年8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

2022年8月23日至2023年2月22日,其中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将于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53095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2.6660%);信息披露义务人三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2年8月23日至2023年

2月22日,其中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将于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9227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1.4676%);信息披露义务人四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2年8月23日至2023年2月22日,其中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将于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972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1.9944%)。

截至2023年2月22日,该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减持情况如下: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占实施完毕时总股份性质股数(股)股数(股)股数(股)股本比例(%)

【注2】

合计8627928908627928943.3189

诚锋投资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627928908627928943.3189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合计2123802202123802210.6631

董剑刚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309506053095062.6658

有限售条件股份159285160159285167.9974

12合计116910181334439103565795.1998

锋驰投资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16910181334439103565795.1998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合计3972000039720001.9943

厉彩霞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972000039720001.9943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合计123180329133443912184589061.1761

合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07251813133443910591737453.1788

有限售条件股份159285160159285167.9974

注2:因公司可转债转股,截至2023年2月22日,公司总股本为199172306股。

2025年4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三计划在公告披露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5月21日至

2025年8月20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5551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3.0000%)。

截至2025年5月28日,因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实施减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减少并触及55%,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占实施完毕时总股份性质股数(股)股数(股)股数(股)股本比例(%)

【注3】

合计8627928908627928939.4860

诚锋投资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627928908627928939.486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合计212380220212380229.7197

董剑刚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309506053095062.4299

有限售条件股份159285160159285167.2897

合计10356579166760086889793.9765

锋驰投资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0356579166760086889793.9765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合计3972000039720001.8178

厉彩霞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972000039720001.8178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13合计121845890166760012017829055.0000

合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05917374166760010424977447.7103

有限售条件股份159285160159285167.2897

注3:因公司可转债转股,截至2025年5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218505856股。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可转债转股开始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2018年4月3日)(2021年7月13日)(2025年5月28日)名称股份性质占总股本比占总股本比占总股本比股数(股)股数(股)股数(股)例(%)例(%)例(%)

合计3851754043.33668627928943.33668627928939.4860

诚锋其中:无限00.00008627928943.33668627928939.4860投资售条件股份有限

3851754043.336600.000000.0000

售条件股份

合计948126010.66752123802210.6675212380229.7197

董剑其中:无限00.000053095062.666953095062.4299刚售条件股份有限

948126010.6675159285168.0006159285167.2897

售条件股份

合计65916607.4164147653187.416486889793.9765

锋驰其中:无限00.0000147653187.416486889793.9765投资售条件股份有限

65916607.416400.000000.0000

售条件股份

合计18000002.025240320002.025239720001.8178

厉彩其中:无限00.000040320002.025239720001.8178霞售条件股份有限

18000002.025200.000000.0000

售条件股份

合计5639046063.445612631462963.445612017829055.0000

其中:无限

00.000011038611355.445010424977447.7103

合计售条件股份有限

5639046063.4456159285168.0006159285167.2897

售条件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

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14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在公司拥有权益情况见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的“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及其控制的主体、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达到法定比例的时间、方式及定价依据,该类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详见本报告

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的“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

规定的情形,且最近3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除在上市公司及子公司任职外,在其他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其他单位名称担任职务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

1董事(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宁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

2董事(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3绍兴上虞东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四、本次股权转让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上市公司的批准程序。

五、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曾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15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入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价格区间

时间交易方向股票种类数量(股)(元/股)

2025年5月21日-15.14-

卖出 A股普通股 1667600

2025年5月28日16.053

16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7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9日

18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的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董剑刚

签字:_____________董剑刚

2025年5月29日

19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的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宁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宁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9日

20信息披露义务人四的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厉彩霞

签字:_____________厉彩霞

2025年5月29日

21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

(四)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投资者也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zse.cn 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22(本页无正文,为《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9日

23(本页无正文,为《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董剑刚

签字:_____________董剑刚

2025年5月29日

24(本页无正文,为《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宁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宁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9日

25(本页无正文,为《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厉彩霞

签字:_____________厉彩霞

2025年5月29日

2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浙江锋龙电气股份上市公司所在地浙江省绍兴市上虞有限公司区股票简称锋龙股份股票代码00293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浙江诚锋投资有限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名称公司地址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16号1幢2楼255室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董剑刚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浙江省绍兴市名称地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宁波锋驰投资有限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名称公司地址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16号1幢2楼256室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厉彩霞信息披露义务人四浙江省绍兴市

名称地址******

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加□减少√□有无一致行动有□无□

数量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人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是□否□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否为上市公司实际大股东控制人权益变动方式(可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

赠与□表决权让渡□

27其他□(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合计持股数量:56390460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合计持股比例:63.4456%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合计持股数量:120178290股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合计持股比例:55.0000%变动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方式: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锋龙转债”于2021年7月14日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开始转股致使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时间及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致使其权益比例发生变化。

时间:2021年7月14日-2025年5月28日是否已充分披露资不适用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是□否√□否拟于未来12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内继续增持益的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是√□否□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是□否□不适用□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28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是□否□不适用□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

29(本页无正文,为《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9日

30(本页无正文,为《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董剑刚

签字:_____________董剑刚

2025年5月29日

31(本页无正文,为《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宁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宁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9日

32(本页无正文,为《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厉彩霞

签字:_____________厉彩霞

2025年5月29日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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