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1证券简称:锋龙股份公告编号:2026-061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6月23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永盛路99号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和表决。会议通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方式于2026年6月16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周剑、张钜、邓峰、焦继超、陈敏、王帆、杭
丽君7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剑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因实际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与关联方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必选”)及其控制的公司于2026年度进行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250万元(不含税),主要为向优必选销售商品8100万元、租入资产150万元。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表决。
董事长周剑控制优必选并在优必选任职,董事张钜、邓峰、焦继超在优必选
1/2任职,故周剑、张钜、邓峰、焦继超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永盛路99号公
司一楼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