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1证券简称:锋龙股份公告编号:2025-082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经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2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10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21日
7、出席对象:
(1)2025年10月21日(星期二)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1(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永盛路99号浙江锋龙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提案类型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作为投票对象的
1.00非累积投票提案议事规则的议案》子议案数(3)
1.01修订《公司章程》非累积投票提案√
1.02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非累积投票提案√
1.03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2.00《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子议案数(8)
2.01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非累积投票提案√
2.02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非累积投票提案√
2.03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非累积投票提案√
2.04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非累积投票提案√
2.05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非累积投票提案√
2.06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并更名非累积投票提案√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
2.07非累积投票提案√度》
2.08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关于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4.00非累积投票提案√度>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
5.00累积投票提案应选人数(4)人案》选举董剑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5.01累积投票提案√
董事选举夏焕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5.02累积投票提案√
董事选举王思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5.03累积投票提案√
董事
2选举董思雨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5.04累积投票提案√
董事
6.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提案应选人数(3)人
6.01选举陈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6.02选举王帆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选举杭丽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6.03累积投票提案√
事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披露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提案1.00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提案5.00、提案6.00为采用累积投票制等额选举董事,其中应选非独立
董事4名,应选独立董事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5、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
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5年10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永盛路99号浙江锋龙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人:王思远、罗冰清;
会议联系电话:0575-82436756;
传真:0575-82436388;
联系电子邮箱:ir@fenglong.com
5、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
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3日
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31”,投票简称为“锋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一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5.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6.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0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6附件二:
参会股东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股东地址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股东账户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邮箱联系地址
注: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7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锋龙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及股份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提案编提案名称提案类型码该列打勾的栏目同意反对弃权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100非累积投票提案√
案非累积投票提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
1.00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3)(需逐项表决)
1.01修订《公司章程》非累积投票提案√
1.02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非累积投票提案√
1.03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2.00非累积投票提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8)(需逐项表决)
2.01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非累积投票提案√
2.02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非累积投票提案√
2.03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非累积投票提案√
2.04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非累积投票提案√
2.05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非累积投票提案√
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6非累积投票提案√
并更名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
2.07非累积投票提案√司资金制度》
82.08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非累积投票提案√《关于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
3.00非累积投票提案√议案》《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4.00非累积投票提案√酬管理制度>的议案》累积投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票提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
5.00累积投票提案应选人数(4)人董事的议案》选举董剑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5.01累积投票提案√
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夏焕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5.02累积投票提案√
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王思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5.03累积投票提案√
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董思雨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5.04累积投票提案√
会非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
6.00累积投票提案应选人数(3)人事的议案》选举陈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6.01累积投票提案√
独立董事选举王帆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6.02累积投票提案√
独立董事选举杭丽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6.03累积投票提案√
会独立董事
附注:
1、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如直接打“√”,代表将拥有的投票权均分给打“√”的候选人);
2、若委托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受托人可按照其个人意愿投票;
3、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4、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5、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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