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1证券简称:锋龙股份公告编号:2026-074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
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70、2026-071、2026-07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7月27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比例的情况公
告如下: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7月27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
19397990643.01
公司
2董剑刚159299987.29
3厉彩霞37471181.71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35345551.62
5舒钰强34028111.56
6孙永康19076000.87
7余巧英12519000.5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
8华碳中和主题混合型证券投10439000.48
资基金
9 BARCLAYS BANK PLC 795800 0.36
10高盛国际-自有资金7880130.36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7月27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持有无限售股份占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的序号股东名称数量(股)比例(%)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
19397990646.39
公司
2厉彩霞37471181.85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35345551.74
4舒钰强34028111.68
5孙永康19076000.94
6余巧英12519000.6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
7华碳中和主题混合型证券投10439000.52
资基金
8 BARCLAYS BANK PLC 795800 0.399 高盛国际-自有资金 788013 0.39
10侯赛娇7877000.39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