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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龙股份: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的进展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931证券简称:锋龙股份公告编号:2026-010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筹划控制权变更情况概述2025年12月24日,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龙股份”或“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锋投资”)及其一致行动

人董剑刚、宁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驰投资”)、厉彩霞与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必选”)签署了《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披露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和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诚锋投资、董剑刚、锋驰投资、厉彩霞)》《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优必选)》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公告。

二、本次控制权变更的进展情况

1、近日,公司收到优必选、董剑刚、厉彩霞、诚锋投资、锋驰投资就本次

交易作出的进一步承诺,承诺内容如下:

优必选承诺:“自本次交易的股份过户登记至本公司名下之日起60个月内,本公司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维持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地位。”董剑刚、厉彩霞承诺:“自本次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18个月内,本人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转让、减持本人除本次交易涉及股份之外的上市公司股份,亦不会通过回购减资方式减少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若本次转让最终未能达成,则本承诺自动失效。”诚锋投资、锋驰投资承诺:“自本次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18个月内,本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转让、

减持本公司除本次交易涉及股份之外的上市公司股份,亦不会通过回购减资方式减少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若本次转让最终未能达成,则本承诺自动失效。”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优必选已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将

100826800.00元(相当于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20%)存入中登公司

深圳分公司指定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

三、其他事项本次交易尚需履行优必选股东会审批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对优必选本次交易

事项的审阅程序、深圳证券交易所就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审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及其他必要的程序等。本次交易的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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