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明
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德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5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5984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6103109.78元,扣除发行费用6261109.7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59842000.0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E1058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账募集资金承诺调整后投资项目累计投入投资进度户余额(含利投资总额总额
息)
体外诊断产品20410.6521522.7414128.1165.64%8590.38建设项目
医疗健康信息12073.5512073.551983.9216.43%11005.56化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13500.0013500.0013500.00100.00%0.00
合计45984.2047096.2929612.0362.88%19595.94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有关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承诺投资项目名称状态日期使用状态日期体外诊断产品建设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2月31日医疗健康信息化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2月31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积极稳妥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并结合实际需求,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受宏观市场环境、医药产业政策及客户需求变化等影响,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公司根据行业发展变化和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对募投项目的投入节奏进行调整优化以适应变化,将原拟集中建设的各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等调整为分批实施,导致项目整体建设周期延长。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前提下,将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6年12月31日,以充分发挥募投项目资金效益。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综合考虑了外部环境变化、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及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益。本次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没有改变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总投资规模等,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后续保障措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建设进度,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整体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同意本次在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国金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等做出的审慎决定,已履行了必要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林尚研徐学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5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