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3证券简称:新兴装备公告编号:2026-026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兴装备”)
于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戴岳先生的通知,获悉戴岳先生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是否为控股股东本次解除质股东占其所持占公司
或第一大股东及押股份数量起始日期解除日期质权人名称股份比例总股本比例
其一致行动人(股)长安汇通集团有限
戴岳否260000019.33%2.22%2023-04-212026-05-15责任公司注:2022年12月21日,公司股东戴岳先生与长安汇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长安汇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汇通”)签署了《长安汇通有限责任公司与戴岳关于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戴岳先生向长安汇通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15000000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2.78%。2023年4月25日,该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完成过户登记手续,长安汇通持有公司
218063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8%,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长安汇通,实际控制人
变更为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双方同意,为保障该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和权利的实现,戴岳先生将其持有的新兴装备2600000股股份质押予长安汇通,质押期限与《股份转让协议》项下业绩承诺期限相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根据该协议约定,双方已就戴岳先生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确认,戴岳先生已
履行完毕向长安汇通支付补偿金额的义务。
1(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累计质押股东持股数量持股占其所持占公司总股份数量已质押股份未质押股份名称(股)比例股份比例股本比例占已质押占未质押
(股)限售和冻结限售和冻结股份比例股份比例数量(股)数量(股)
戴岳1344816011.46%00.00%0.00%00.00%00.00%
郝萌乔32000002.73%00.00%0.00%00.00%00.00%
王苹12237491.04%00.00%0.00%00.00%00.00%
戴小林12237491.04%00.00%0.00%00.00%00.00%
合计1909565816.27%00.00%0.00%00.00%00.00%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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