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6-042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9月 04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6年 09月 04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9月 04日的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益园文创基地 B区 B2三层会议中心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新娥女士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8、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共 102人,代表股份 259671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12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 8288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7 人,代表股份 251382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21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99人,代表股份 13004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81%。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人,代表股份 3154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8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6人,代表股份 9849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94%。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编码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结果
总表决情况 25924468 99.8356% 34600 0.1332% 8100 0.0312%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
1.00 其中,中小股 通过工作制度》的议案 1257708 96.7164% 34600 2.6607% 8100 0.6229% - -东的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25923468 99.8317% 34600 0.1332% 9100 0.0350% - -关于修订《投资管理
2.00 其中,中小股 通过办法》的议案 1256708 96.6395% 34600 2.6607% 9100 0.6998% - -东的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25923468 99.8317% 34600 0.1332% 9100 0.0350% - -关于修订《董事会基
3.00 其中,中小股 通过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256708 96.6395% 34600 2.6607% 9100 0.6998% - -东的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25924468 99.8356% 33600 0.1294% 9100 0.0350% - -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
4.00 其中,中小股 通过
审计机构的议案 1257708 96.7164% 33600 2.5838% 9100 0.6998% - -东的表决情况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
5.00 累积投票提案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5599244 98.5831% - - - - - -补选宋鑫先生为第六
5.01 其中,中小股 当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32484 71.7070% - - - - - -东的表决情况
5.02 补选罗联军先生为第 总表决情况 25599322 98.5834% - - - - - - 当选
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编码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结果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
932562 71.7130% - - - - - -
东的表决情况
上述提案均获得股东会投票表决通过。宋鑫先生、罗联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合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姜德诚律师、朱楠律师
3、结论性意见: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