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3证券简称:新兴装备公告编号:2026-027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2: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益园文创基地 B区 B2三层会议中心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代行董事长周新娥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共85人,代表股份257931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797%。
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8289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706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9人,代表股份24964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73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82人,代表股份11264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99%。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3155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8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8人,代表股份810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10%。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45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81%;
反对1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47%;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8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9055%;反对1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730%;弃权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14%。
此议案获得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同意256442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27%;
反对1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47%;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7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7812%;反对1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730%;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57%。
此议案获得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442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27%;
反对1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47%;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7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7812%;反对1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730%;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57%。
此议案获得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442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27%;
反对1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47%;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同意977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7812%;反对1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730%;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57%。
此议案获得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51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97%;
反对14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73%;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33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084%;反对14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459%;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57%。
该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向子琦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此议案获得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51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97%;
反对14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73%;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33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084%;反对14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2.8459%;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57%。
该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向子琦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此议案获得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54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07%;
反对14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64%;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6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6569%;反对14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973%;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57%。
该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向子琦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此议案获得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周新娥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510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32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8620%。
周新娥女士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向子琦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总表决情况:
同意255097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29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8334%。
向子琦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葛朋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509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27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8174%。
葛朋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周靖哲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5095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27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8179%。
周靖哲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任朋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5095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27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8173%。
任朋军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郭恒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6同意25509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27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8179%。
郭恒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高志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5100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32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8612%。
高志勇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刘洪川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5095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2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8170%。
刘洪川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孙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5095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27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8166%。
孙勇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7(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力律师、李夏楠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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