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
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02408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关于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2023年度)目录页次
一、专项说明1-2
二、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涉及财1
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
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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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02408号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奥电子”)2023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4年4月24日签发了大华审字[2024]0011012397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的规定,就天奥电子编制的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天奥电子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天奥电子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
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
除了对天奥电子实施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
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
第1页大华核字[2024]0011002408号专项说明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天奥电子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
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唐荣周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勇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