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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奥电子: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深圳证券交易所 10-25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935证券简称:天奥电子公告编号:2025-043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

全文“监事”删除

第一条为加强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第一条为规范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据……益,根据……

第五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五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

和工作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法遵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体定,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准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况,不得出现以下情形:得出现以下情形:

(一)透露或通过符合条件媒体以外的(一)透露或者发布尚未公开的重大事

方式发布尚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件信息,或者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的信

(二)发布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息;

容,作出夸大性宣传、误导性提示;(二)透露或者发布含有误导性、虚假

(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价格作性或者夸大性的信息;

出预期或者承诺;(三)选择性透露或者发布信息,或者

(四)歧视、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存在重大遗漏;

东的行为;(四)对公司证券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

(五)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则或者涉嫌(五)未得到明确授权的情况下代表公

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司发言;

(六)歧视、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或者造成不公平披露的行为;

(七)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八)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定,或者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或公司董事长(或者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者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独立董事(至少独立董事(至少一名)、董事会秘书、保荐一名)、董事会秘书、保荐代表人(如有)

代表人(如有)应当出席说明会,对公司所应当出席说明会,对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发处行业状况、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财务状展战略、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分红情况、

况、分红情况、风险与困难等投资者关心的风险与困难等投资者关心的内容进行说明。

内容进行说明。

第二十六条存在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当第二十六条存在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当

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召开投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资者说明会:

(一)公司当年现金分红水平未达相关(一)公司当年现金分红水平未达相关规定,需要说明原因的;规定,需要说明原因的;

(二)公司在披露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二)公司在披露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后终止重组的;书后终止重组的;

(三)公司股票交易出现相关规则规定(三)公司股票交易出现相关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公司核查后发现存在未披露重的异常波动公司核查后发现存在未披露重大事件的;大事件的;

(四)公司相关重大事件受到市场高度(四)公司相关重大事件受到市场高度关注或质疑的;关注或质疑的;

(五)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后,按照中(五)其他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应当召交易所规定应当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情形。

开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

(六)其他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当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情形。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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