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
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瑞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金公司及其指定保荐代表人对兴瑞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29号),公司采用由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62.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462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433.96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45766.04万元,已由中金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5.33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5490.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
39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45490.70
项目投入 B1 33485.66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553.35
项目投入 C1 3101.25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53.92
项目投入 D1=B1+C1 36586.91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607.27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9511.06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9511.06
差异 G=E-F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有《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于2023年7月20日与兴业银行慈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530.34万元(全部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及理财产品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划转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5年5月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日,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为9511.06万元,与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差异19.28万元,该差异主要系后续支付的零星项目投入及收到的利息收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兴业银行慈溪支行3810201001002721720.002025年5月已销户
合计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事项无异议。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5490.7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101.25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6586.91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是否已截至期末承诺投资项目变更项募集资金调整后截至期末是否达项目可行性本年度累计投入项目达到预定本年度
和超募资金投目(含承诺投资投资总额投资进度(%)到预计是否发生投入金额金额可使用状态日期实现的效益
向部分变总额(1)(3)=(2)/(1)效益重大变化
(2)
更)承诺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零
部件生产建设否45490.7045490.703101.2536586.9180.432024年4月4435.54是否项目承诺投资项目
45490.7045490.703101.2536586.9180.432024年4月4435.54是否
小计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合计-45490.7045490.703101.2536586.9180.432024年4月4435.54是否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不适用项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2023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4387.9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
事项的独立意见。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建设项目拟置换的14387.96万元已于2023年8月置换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5月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已全部赎回,2025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为52.52万元。
截至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9511.06万元。本次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过程中,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
加强设备投资环节费用的控制和管理,合理节约项目支出。2、在本次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充分利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用自身工艺技术及自动化设计能力,通过自研方式替换了购置,减少了设备采购支出的费用,节省了部分募集资金。3、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产生了利息收益。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5日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将节余募集资金9511.06万元(其中含累计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转出作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