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钱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履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独立性,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有关会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5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钱进,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2002年7月至2025年2月担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部合伙人。自2025年12月26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南京贝迪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一、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1次董事会,本人现场出席并认真审阅会议议
案及相关材料,对审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召开股东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自2025年12月26日起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董事会战
略和投资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会议名称应参加会议次数缺席次数数数审计委员会1100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会议名称应参加会议次数缺席次数数数战略和投资0000委员会薪酬与考核0000委员会独立董事专0000门会议
2025年度任期内,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本人主持召开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会议1次,对拟聘公司财务总监人选的任职条件和资格进行了审议,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召开战略和投资委员会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自任职以来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沟通,了解其机构设置与日常工作情况,并查阅内审制度、内审报告等相关资料,对公司内控情况有了一定了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查阅了公司近几年的审计报告、年报以及2025年度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投资者关心的问题有了更深入地了解,为有效履职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自任职以来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沟通,深入了解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大力支持,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及时回应相关问询和意见,为独立董事有效履职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2025年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重点关注了新一届高
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情况,并对其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的合法合规性给予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任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续聘杨兆龙先生为财务负责人,不存在更换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
依法完成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根据履职需要积极学习各项法规制度,广泛研读公司过往财务报告、公告,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业务模式以及行业状况,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2026年,本人将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不断学习、持续提升履
职的有效性,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持,有效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钱进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