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7证券简称:兴瑞科技公告编号:2026-058
债券代码:127090债券简称:兴瑞转债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可转换债券“兴瑞转债”(债券代码:127090)转股增加总股本,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哲琪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哲琪投资”)、宁波和之合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之合”)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瑞智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智投资”)、张忠良合计持有的股份比例被动
稀释触及1%整数倍;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东股份增持或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29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公开发行了462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6200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462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3年8月15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兴瑞转债”,债券代码“127090”。
“兴瑞转债”转股期限为2024年1月29日至2029年7月23日。截至2026年6月8日,受“兴瑞转债”累计转股的影响,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11171320股,从而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哲琪投资、和之合及其一致行动人瑞智投资、张忠良在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持股比例从占总股本的43.88%被动稀释至42.81%,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1浙江哲琪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周巷镇瑞家路6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2宁波和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周巷镇瑞家路6号信息披露义务人3宁波瑞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长河镇工业园区一横路588号信息披露义务人4张忠良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周巷镇瑞家路6号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8日
截至2026年6月8日,受“兴瑞转债”累计转股的影响,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11171320股,从而导致公司控股股权益变动过程东哲琪投资、和之合及其一致行动人瑞智投资、张忠良在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持股比例从占总股本的43.88%被动稀释至42.81%,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股票简称兴瑞科技股票代码002937
上升□下降
变动方向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浙江哲琪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和
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
司控股股东,张忠良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股份种类股东名称增持/减持/其他变动(请注增持/减持/其他变动(请注明)股数(股)明)比例
A股 哲琪投资 0(被动稀释) 被动稀释 0.58%
A股 和之合 0(被动稀释) 被动稀释 0.33%
A股 瑞智投资 0(被动稀释) 被动稀释 0.15%
A股 张忠良 0(被动稀释) 被动稀释 0.01%
合计0(被动稀释)被动稀释1.07%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因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不适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7225967023.80%7225967023.22%
其中:无限售条7225967023.80%7225967023.22%哲琪投资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00.00%00.00%份
合计持有股份4084800013.45%4084800013.13%
其中:无限售条4084800013.45%4084800013.13%和之合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00.00%00.00%份
合计持有股份190900006.29%190900006.13%
其中:无限售条190900006.29%190900006.13%瑞智投资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00.00%00.00%
份合计持有股份10200270.34%10200270.33%
其中:无限售条10200270.34%10200270.33%张忠良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00.00%00.00%份
合计持有股份13321769743.88%13321769742.81%
其中:无限售条13321769743.88%13321769742.81%合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00.00%00.00%份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是□否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是□否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是□否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行使表决权的股份例。
不适用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1、上述持股比例是按照公司截至2026年6月8日总股本未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计算;
2、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东股份增持或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能力。
2.“兴瑞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的权益变动情况,
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