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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鼎控股: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12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6-084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吸收合并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充分发挥资源协同效益、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庆鼎精密电子(淮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宏恒胜电子科技(淮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恒胜”), 宏恒胜全部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由庆鼎承继。吸收合并完成后,庆鼎存续,宏恒胜将依法注销。

二、吸收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一)吸收合并方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庆鼎精密电子(淮安)有限公司

住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鹏鼎路 8号

法定代表人:林益弘

注册资本:340152.213586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大型电子计算机零部件、计算器零部件、电子专用设备、新型电

子元器件、仪表元器件、精冲模、模具标准件、印刷电路板的研发与生产;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自有房屋出租;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庆鼎 100%股权。

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6 月 30 日

总资产 1302343.20 1558905.92

总负债 379430.60 604535.30

所有者权益 922912.60 954370.62

项目 2025 年 1 月-12 月 2026 年 1 月-6 月

营业收入 1402345.56 607183.02

净利润 132795.53 30786.27

(二)被吸收合并方

公司名称:宏恒胜电子科技(淮安)有限公司

住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臻鼎路 6号

法定代表人:林益弘

注册资本:192648.713 万元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高密度印刷电路板等新型电子元器件及其上述

产品零配件和相关软件的开发;销售自产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部分自有厂房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宏恒胜 100%股权。

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6 月 30 日

总资产 265707.39 403995.96

总负债 139948.91 272859.89

所有者权益 125758.48 131136.07

项目 2025 年 1 月-12 月 2026 年 1 月-6 月营业收入 198590.13 123584.62

净利润 15538.74 5358.54

三、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安排

1、合并方式:本次合并的方式为吸收合并。

2、合并范围:庆鼎存续,宏恒胜将依法注销,宏恒胜全部业务、资产、债

权债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由庆鼎承继。

3、合并基准日:2026 年 9 月 30 日

3、期间损益的安排:吸收合并变更之日前,由宏恒胜及庆鼎根据实际情况

各自承担其相关的损益,一并纳入合并报表中。

4、债权债务处理:吸收合并变更之日前,原责任主体继续履行相关偿债义务,自吸收合并基准日后,相关债权债务由庆鼎承继。

5、吸收合并各方将依法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的工商登记等相关手续,履行法

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程序。

四、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庆鼎与宏恒胜均注册于公司淮安科技城。其中,宏恒胜经营规模相对较小,业务以高多层板、汽车板等产品为主。本次由庆鼎吸收合并宏恒胜,一方面有助于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压减管理层级、降低管理成本、提升运营效率;另一方面,亦有利于充分发挥两家公司在算力领域差异化的产品优势,实现资源互补与协同共享,进一步增强公司在算力领域的整体竞争力。

本次实施吸收合并的子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吸收合并事项的相关手续,并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五、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公司于2026年9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全体委员一致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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