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满足第五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同时,鉴于公司2025年度业绩未完全达
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条件,对应可解锁额度为第五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份的90%,剩余10%将由公司回购注销;以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期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251800股。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时,鉴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未完全达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条件,对应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锁比例为93.60%,剩余6.4%将由公司回购注销;以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期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262558股。
经核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调整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调整后》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