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五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调整后》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授权,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五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部分成就,可解锁额度为第五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份的90%。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五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