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部分成就,可解锁额度为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份的95.73%。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