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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08 00:00 查看全文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

(第一期)发行公告

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增信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资信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AA+发行人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签署日期:2026年4月28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次级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225号核准。

发行人本期债券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次级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简称为“26长城 C1”,债券代码为524796,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本期发行为本次债

券下第一次发行。

2、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

3、本期债券面值为100.00元,发行价格为100.00元/张。

4、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

5、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1.60%-2.6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

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6、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 2026年 5月 11日(T-1日)以簿记建档形式

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6年 5月 11日(T-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期发行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债券交易参与

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信用债券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簿记建档系统”)进行申购。

除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以外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及因特殊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簿记建档系统进行申购的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向簿记管理

人提交《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询价申购。专业机构投资者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期债券的承销机构及其关联方在履行程序合规且报价公允的情况下也可以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但不得接受债券发行相关方委托或者指令进行操纵发行定价、利益输送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有关本期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8、如遇市场变化其他特殊情况,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后可以延

长本期债券簿记时间或取消本期债券发行。

9、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合规发行,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发行人不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主体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不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组织、指使发行人实施前款行为。

10、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

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获得配售后应严格履行缴纳义务。

12、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应当遵守审慎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制定科学

合理的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

投资者不得协助发行人从事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投资者不得通过合谋集中资金等方式协助发行人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不得为发行人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提供通道服务,不得直接或者变相收取债券发行人承销服务、融资顾问、咨询服务等形式的费用。

资管产品管理人及其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员工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上述行为。

13、发行公告中关于本期债券的表述如有与募集说明书不一致的,以募集说明书为准。释义除非公告另有所指,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长城指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本次债券、本次公司债券指人民币50亿元的次级债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本期债券、本期公司债券指

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

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募集说明书指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律师、律师、北京嘉源指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会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指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指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评级机构、联合资信指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指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指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指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近三年指2023年、2024年、2025年报告期末、近三年指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末最近一年末指2025年末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业协会指中国证券业协会

《公司章程》指《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登记机构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长城证券股份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指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指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国内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工作日休息日)

交易日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本期债券全称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26长城 C1”,债券代码为 524796。

注册文件:发行人于2026年2月4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25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50亿元。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

债券票面金额:100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转授权的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发行时

市场情况及专业机构投资者报价情况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 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配售规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网下配售原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6年5月13日。

兑付及付息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托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付息债权登记日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托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期间的利息。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

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7年至2031年间每年的5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31年5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

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次级条款: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劣后于发行人的普通债务。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剩余部分用于置换偿还到期有息债务的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账户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福田支行

银行账户:777081106543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用质押式回购:发行人认为本期债券不符合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上市安排:本期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发行人。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日期发行安排

T-2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评级报告、更名公告等(2026年 5月 8日)

网下询价(簿记建档)

T-1日确定票面利率

(2026年5月11日)公告最终票面利率网下发行起始日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

T日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簿记建档系统自行下载《配售

(2026年5月12日)缴款通知书》;簿记管理人向其他通过簿记管理人参与

认购并获配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网下发行截止日

T+1 日 投资者于当日 16:00前将认购款划至簿记管理人专用收

(2026年5月13日)款账户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利率询价对象/投资者为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专业机

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价格区间为1.60%-2.60%。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簿记结果在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询价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1日(T-1日)15:00至 18:00。

本期债券簿记建档工作通过债券簿记建档系统(https://biz.szse.cn/cbb,以下简称簿记系统)开展,在网下询价时间内,参与询价的债券交易参与人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原则上应当通过簿记系统提交认购订单,其他投资者、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导致无法通过簿记系统进行申购的债券交易参与人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发送邮件方式向簿记管理人或者承销机构发送《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一)。

如遇特殊情况,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期债券簿记建档截止时间可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延时一次,延长后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当日19:00。具体以相关信息披露公告为准。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簿记系统认购单/《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拟参与网下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按要求正确填写簿记系统认购单/《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债券交易参与人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簿记系统

填写认购单,其他投资者、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下的债券交易参与人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填写簿记系统认购单/《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7)每一专业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累计

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除外。

2、提交参与利率询价的投资者应在2026年5月11日18:00前提交认购单/《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其中,通过簿记系统直接参与利率询价的投资者应在簿记系统提交认购单及相关申购文件,未通过簿记系统参与利率询价的投资者应将以下文件提交至簿记管理人或者承销机构处,并电话确认:

(1)填妥并由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

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上述资料提供不齐全的,簿记管理人有权认定投资人提交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发送电子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承销机构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簿记建档场所:簿记管理人自有专门场所

簿记申购邮箱:dcm@sdicsc.com.cn

联系电话:0755-81682671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26年 5月 11日(T-1日)在固定收益信息平台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

(五)应急处置方式

簿记建档过程中,出现人为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情形导致簿记建档无法继续的,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应当按照应急预案采取变更簿记建档场所、变更簿记建档时间、应急认购、取消发行等应急处置措施。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应当及时披露应急处置的相关情况。

如投资者端出现接入故障,投资者应当通过线下邮件方式向主承销商发送申购单,由簿记管理人代为录入认购订单。

如簿记管理人出现接入故障或系统本身故障,根据系统恢复时间,簿记管理人将披露相应公告说明是否采用线下簿记。如采用线下簿记的,故障发生前已提交的线上认购有效,投资者无需线下再次申购。

三、网下发行

(一)债券分类及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及《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 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其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参与本期债券申购的投资者应确认并承诺,本次申购审慎合理,不存在协助发行人从事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不存在通过合谋集中资金等方式协助发行人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债券的行为;不存在为发行人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提供通道服务的行为;不存在直接或者变相收取债券发行人

承销服务、融资顾问、咨询服务等形式费用的行为;资管产品管理人及其股东、

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员工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参与上述行为的情形。

(二)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网下预设发行规模为不超过(含)人民币10亿元,每个专业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个投资者在簿记系统认购单/《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5月13日。

(五)认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申购的专业机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已开立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投资者,必须在 2026年 5月 11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拟参与网下认购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

向簿记管理人提交询价、申购文件及相关专业机构投资者资质文件。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据本期债券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专业机构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专业机构投资者优先。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按照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26年 5月 13日(T+1日)16: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专业机构投资者全称和“26长城 C1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发送划款凭证。

收款单位: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名: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深圳安联支行

账号:755904639610404

系统内行号:308584001282

联系人:续毅敏

联系电话:010-57831496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 2026年 5月 13日(T+1日)16:00前缴足认购款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申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九)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发行环节合法合规,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会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不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组织、指使发行人实施前款行为。

四、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

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联系人:宁伟刚

电话:0755-83516072

传真:0755-83516244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苏望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联系人:王恺麟、唐冠宇、杨思琪

联系电话:0755-81682808传真:0755-81682808(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附件一: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机构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姓名传真号码办公电话移动电话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托管单位代码(深圳)

5年期: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询价利率区间1.60%-2.60%)

%获配总量不超最终发行量的比例申购利率()申购金额(万元)(非累计)要求(如有)重要提示

本期为非累计申购,单一利率最低申购额为1000万元整,超过1000万的为1000万的整数倍。如申购有比例限制则在该申购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无比例限制。

债券交易参与人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簿记系统填写认购单,无需填写或发送此表;其他投资者、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下的债券交易参与人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后,于2026年5月11日15:00-18:00连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将彩色扫描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电子邮箱。

申购邮箱:dcm@sdicsc.com.cn,咨询电话:0755-81682671。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未经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认购申请表不可撤销,申购单的送达时间以簿记室邮箱显示时间为准;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期申购行为及本期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次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制定的本期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有

权依据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4、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规定

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和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5、申购人确认并承诺,本次申购审慎合理,不存在协助发行人从事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不存在通过合谋集中资金等方式协助发行人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债券的行为;不存在为发行

人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提供通道服务的行为;不存在直接或者变相收取债券发行人承销服务、融资顾问、

咨询服务等形式费用的行为;资管产品管理人及其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员工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参与上述行为的情形。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机构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期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期发行;

7、申购人理解并确认,自身不属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等任意一种情形。如是,请打勾确认所属类别: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

()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

8、申购人理解并确认,自身不属于承销机构及其关联方。如是,请打勾确认所属类别:

()承销机构()承销机构关联方

申购人如为承销机构及其关联方的,申购人确认并承诺已按规定履行内部决策及审批流程,报价公允、程序合规;

9、申购人承诺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存在协商报价、故意压低或抬高利率、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10、申购人已阅知《专业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并确认自身属于()类投资者(请填写附件二中投资者类型对应的字母);

若投资者类型属于 B或 D,并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的,请打勾确认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是()否

11、申购人已详细、完整阅读《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已知悉本次债券的投资风

险并具备承担该风险的能力;

12、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专业投资者的相关证明;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授权书。(如申购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簿记管理人有权认定其申购无效。)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

(单位盖章)年月日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确认函(以下内容不用邮箱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方案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办法(2023年修订)》之规定,请确认本机构的投资者类型,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

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

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

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

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

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E)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专业投资者。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备注:如为以上 B或 D类投资者,并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并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勾选相应栏位。附件三: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以下内容不用邮箱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投资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专业投资者资格,充分了解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

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

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

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

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特别提示:

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和交易的所有风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和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附件四: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邮箱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2、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

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4、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

者的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5、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6、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次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4.30%-4.6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申购利率(%)申购金额(万元)(非累计)

4.30%2000

4.40%4000

4.50%7000

4.60%10000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4.6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0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23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60%,但高于或等于4.5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

7000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13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50%,但高于或等于4.4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

4000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6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40%,但高于或等于4.3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

2000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2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3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7、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

业务章后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

8、债券交易参与人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簿记系统填写认购单,无需填写或发送此表;其他投资者、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下的债券交易参与人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须以发送邮件方式参与本期网下利率询价。咨询电话:

0755-81682671。申购邮箱:dcm@sdics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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