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有投资者向昂利康(002940)提问:尊敬的董秘,非报告期的股东数不属于强制披露的信息范畴,但依据《公司法》第97条和公司章程第四章“股东权利”的规定,股东有权进行个人查询——请问将相关证明文件发去贵司哪个邮箱能得到股东数的回复?
11月26日公司回答表示:您好,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当期的股东人数信息。为了保障股东的查阅权并遵循上市公司信息保密性及公平性原则,如您确需查询公司其他时点的股东名册信息,您可携带持股证明及身份证件至公司进行现场查阅,公司将在核实股东身份后予以提供。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