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1证券简称:新疆交建公告编号:2026-016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涉及的所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6422.8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2020年8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718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人民币8500000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佣金、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6226415.0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3773584.92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9月21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21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20)010060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蓄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账户,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存放与监管,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东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就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监管,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北京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核、董事长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本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账号为
2000002562370003649906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账号为
632359314开设了2个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截至2026年4月16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账号余额(元)备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
200000256237000364990600.00
齐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
632359314264228772.54
鲁木齐分行营业部
合计264228772.54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项目名称备注
号金额(万元)金额(万元)序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项目名称备注
号金额(万元)金额(万元)
G216 北屯至富蕴公路
160000.0034418.55
工程 PPP 项目
2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25000.00含发行费用支付
合计85000.0059418.55
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6 年 4月,公司募投项目“G216 北屯至富蕴公路工程 PPP 项目”已完工验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现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
截至2026年4月16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涉及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扣除发行拟投入募累计已投入扣除手续费预计节余募集序费用后实
项目名称集资金金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资金(4)=(1)号际拟投入
额(2)(3)-(2)+(3)
金额(1)
G216 北屯至富蕴公
160000.0060000.0034418.55841.4326422.88
路工程 PPP项目补充流动
225000.0023377.3623377.3600
资金
合计85000.0083377.3657795.91841.4326422.88
注: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截至2026年4月16日止,公司已按照承诺累计使用57795.91万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841.43万元,节余募集资金约
26422.88万元(含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五、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循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秉持合
理、节约、高效原则,结合项目实际需求科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有效降低项目建设成本,使得项目实际支出低于计划支出,形成部分募集资金节余。
2、募集资金在银行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六、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募投项目已完工,且达到可使用状态,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报,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26422.8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结合项目实际进展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作出的审慎决策。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助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各项管理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八、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事项符合相关法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