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1证券简称:新疆交建公告编号:2026-031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田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田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附件:
田鹏先生:1987年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新疆新铁运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部门经理,新疆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融资发展部主管,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投资管理中心主管,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融资发展部主管,新疆交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交融启辰融资租赁(青岛)有限公司董事,新疆交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田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