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6年4月17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公司独立董事刘涛先生担任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4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经各位独立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进行的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其定价依据和交易过程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涛、李薇、刘霞、贾光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