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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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目 录页次
一、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2
二、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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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6]5992号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农股份)管理层编
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新农股份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新农股份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新农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
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新农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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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共12页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
施了包括了解、检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新农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
了新农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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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页共12页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202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8]1604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贵所系统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33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990.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2800.00万元(不含税,其中前期已支付2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039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
33050166753509001099银行账户20121.00万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
359775443902银行账户8269.00万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县支行
19945101040048377银行账户6000.0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
1207051129201362812银行账户6000.00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929.1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8260.8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8年11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8]4607号)。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3198.95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05.00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为4191.61万元,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8962.8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00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第3页共12页已无结余,具体明细如下表:
项目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38260.81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4684.66
减: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18819.29
减:投资理财产品及通知存款-
加:利息收入206.62
加:理财收入3988.73
减:手续费支出3.74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8962.83
加: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原应由募集资金专户支付的发行费用14.36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江苏新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农”)连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公司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新农精细化工厂(以下简称“台州新农”)会同光大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分公司资产、负债及人员划转至全资子公司并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4000吨N-(1-乙基丙基)-34-二甲基苯胺、2500第 4 页 共 12 页吨13-环己二酮、500吨N-异丙基-4-氟苯胺、配套600Nm3/h加氢车间技改项目”(简称“加氢车间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台州新农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台州新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农科技”),同时公司注销台州新农开设的“加氢车间技改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
1207011129200166825)新农科技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账号:1207011129200317196)。2021年12月16日,公司、新农科技、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无余额,并已全部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8200
第5页共12页万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安全性高
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该事项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5年到期的理财产品及其当期收益,具体情况如下:金额(万2025年度收益是否签约人受托人产品名称起始日到期日
元)(万元)赎回宁波银行股
本公司结构性存款20002024/9/42025/3/323.72是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
本公司结构性存款40002024/10/222025/4/2148.66是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
本公司收益凭证10002024/10/222025/4/2313.79是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
本公司收益凭证10002024/11/292025/6/317.88是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
本公司结构性存款20002025/3/72025/6/310.92是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
本公司结构性存款51002025/4/292025/6/39.92是份有限公司
小计124.89
注:124.89万元为不含税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六)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1日、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年产1000吨吡唑醚菌酯及副产430吨氯化钠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剩余募集资金8364.24万元(含理财收益、利息等)已全部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第6页共12页(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结项或终止,结余募集资金已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无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5年度《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
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0日第7页共12页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年产6600吨环保型水基化制剂生产线及配套物流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
3、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基于稳健经营原则,结合公司业务实际开展情况、整体的业务布局及战略规划,公司终止实施募投项目“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子项目“物流仓储配送及终端服务体系”,并将上述子项目终止后的结余募集资金1700万元全部用于“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另外两个子项目的建设,变更后募投项目“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不变,仍为6000万元。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同时,将该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
“年产1000吨吡唑醚菌酯及副产430吨氯化钠项目”受外部市场环境影响,产品价格下行,产能利用率不足,经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股东大会审议终止该项目。
近年来受外部市场环境、行业发展情况等诸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继续实施“年产1000吨吡唑醚菌酯及副产430吨氯化钠项目”可能面临项目实施进度及投资回报不达预期的风险,鉴于此情形,公司经过深入分析和审慎评估,决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定终止“年产1000吨吡唑醚菌酯及副产430吨氯化钠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及利息、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行业发展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适时以自有资金对该项目进行投资建设或作出其他改造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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