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2证券简称:新农股份公告编号:2026-009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
表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26年报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88人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312人
最近一年(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57万元
最近一年(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7229万元
最近一年(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7291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家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
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
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成为注开始从事开始为本公近三年签署及复开始在本所执姓名项目组成员册会计上市公司司提供审计核过上市公司审业时间师时间审计时间服务时间计报告家数黄婵娟项目合伙人2013年2013年2013年3月2025年8家签字注册会刘超2021年2015年2015年8月2024年4家计师质量控制复刘元锁1999年2000年2017年2025年7家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姓名处理处罚日处理处罚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期类型
1黄婵娟2025年11自律监管上海证券对在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月11日措施交易所2023年年报审计项目存在的若干审计
程序不到位的问题采取出具监管警示的监管措施。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81.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60.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20.00万元,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收费1.50万元。
上期审计收费56.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50.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5.00万元,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收费1.50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系根据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预计投入审计的时间成本以及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确定。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在2025年报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审计计划有效
开展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在执行公司2025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续聘中汇进行了充分了解,并与拟签字会计师进行了深入沟通,同时查阅了中汇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可中汇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并就《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
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