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3证券简称:宇晶股份公告编号:2025-030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
室(湖南省益阳市长春经济开发区资阳大道北侧01号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杨宇红先生。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9人,代表股份871444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504%(已扣除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860528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136%(已扣除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4人,代表股份10916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68%(已扣除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5人,代表股份10920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70%(已扣除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已扣除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4人,代表股份10916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68%(已扣除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
其他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议案表决结果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100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3%;
反对36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7%;弃权7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7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543%;反对36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69%;弃权7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89%。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101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1%;
反对36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7%;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述职。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93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962%;反对36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69%;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69%。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099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8%;反对36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7%;弃权8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74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176%;反对36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69%;弃权8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55%。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096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8%;
反对36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7%;弃权11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3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971%;反对36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69%;弃权11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6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094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2%;
反对44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5%;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416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911%;反对44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320%;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69%。
6、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政策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094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1%;
反对37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8%;弃权12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24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598%;反对37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85%;弃权12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18%。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政策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095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3%;
反对36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7%;弃权12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34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513%;反对36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69%;弃权12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18%。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87097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5%;
反对36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7%;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53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299%;反对36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69%;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32%。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095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3%;
反对36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7%;弃权13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2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781%;反对36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69%;弃权13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5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095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8%;反对36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7%;弃权12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30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147%;反对36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69%;弃权12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8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2/3以上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098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0%;
反对36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7%;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57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665%;反对36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69%;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6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2/3以上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7101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0%;
反对36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7%;弃权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92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870%;反对36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69%;弃权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61%。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098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0%;
反对36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7%;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57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665%;反对36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69%;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6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史胜、向情情;(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