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3证券简称:宇晶股份公告编号:2026-010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
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33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51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的16.580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1月23日(星期五)。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股本变化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1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0000股新股,公司向杨佳葳先生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1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
(二)总股本变动及限售情况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0000000股变更为12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1040015股(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锁定股份计3104001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8959985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具体变动如下:
(1)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由120000000股变更为156000000股。
(2)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922480股,截至2023年11月30日,股权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922480股,公司总股本由156000000股变更为
156922480股。
(3)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101400股。
(4)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692248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28800股后的15679368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股,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由
156922480股变更为203960584股。
(5)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781186股,同时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数量由101400股调整为131820万。截至2024年
12月6日,股权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行权期自主行权913006股,公司总股本由203960584股变更为204873590股。
(6)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96330股;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自主行权741741股;截至2025年8月28日,股权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自主行权584571股,
公司总股本由204873590股变更为205458161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杨佳葳先生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作出的
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承诺承诺承诺履行情承诺内容类型时间期限况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
说明函出具之日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6个月内,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票(包括承诺期间因履行完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股票)的计划。毕。截至上市本公告
非公开3、本人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2022
之日披露日,发行股转让,并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年07起36杨佳葳份限售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月12个月先生没承诺减持并履行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日内有转让
4、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述股
第四十四条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等规定份。
的情形。
5、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因减持股票所得
收益将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
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
关于非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公开发正常履
5、公司未来如有制定股权激励计划的,本人承诺支持公司股权激行A股股 行。截至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票摊薄2022本公告
即期回6、本人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若中国证券监年07长期披露日,报及填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月12履行未发生
补回报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日违反承措施与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诺的情相关主充承诺;形。
体承诺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
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由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杨佳葳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解除限售不会影响该股东履行作出的有关承诺;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向其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1月23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3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510%,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的16.5802%。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1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单位:股
占剔除公司回购所持限售股本次解除限售占公司总股本序号股东名称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总数股份数量的比例份后总股本比例
1杨佳葳338000003380000016.4510%16.5802%
合计338000003380000016.4510%16.5802%
5、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杨佳葳先生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持
有的股份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5%;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份中已质押16800000股。
四、本次解除股份限售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本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数本次变动后股份类别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
通股/非流通股6835778933.27%-84500005990778929.16%
高管锁定股3455778916.82%+253500005990778929.16%
首发后限售股3380000016.45%-3380000000.00%
二、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13710037266.73%+845000014555037270.84%
三、总股本205458161100.00%0205458161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期已满,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解除限售不会影响该股东履行作出的有关承诺;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