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天健”)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对天健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健合伙人(股东)250人,注册会计师236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954人。
天健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29.6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6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4.65亿元。2024年度,天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756家,收费总额7.35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6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对天健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具备证券从业、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且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同
第1页共4页意公司聘请天健担任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后于2025年11月17日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信永中和”)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审计年限为1年。信永中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工作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审计需求等情况,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选聘,改聘天健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信永中和、天健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该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
关执业准则的规定,完成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天健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其他执业规范,按照公司2025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经审计,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第2页共4页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结合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公司的经营状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实际要求,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和进度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了一致意见。
四、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委员对天健的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
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天健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应有的资质和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本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天健担任本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12月29日,公司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计划》,全体委员在外部审计工作开始前,积极关注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等情况。
2026年3月13日,公司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召开2026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初稿)》,全体委员与天健签字注册会计师就《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初稿)》重要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天健在2025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原则进行独立审计,展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与专业素养,高效、及时地完成了全部审计工
第3页共4页作,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出具
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执业过程中切实履行了审计机
构应尽的职责,独立、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