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5证券简称:华林证券公告编号:2026-024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 9668号华润置地大厦 C座 32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立先生
(六)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6人,代表股份24337470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0.138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430000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2人,代表股份37464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1388%。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情况:
1、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2、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提案进行表决。
提案1.00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4334281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9%;反对29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弃权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2.00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24334259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8%;反对29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0%;
弃权2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3.00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24334279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9%;反对29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
弃权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4.00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24334332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1%;反对30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5%;
弃权1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32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6253%;反对30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918%;弃权
1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2829%。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5.00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4882099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332%;反对295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0.0604%;弃权3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209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2971%;
反对29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810%;弃权
3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8220%
关联股东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
1740397076。
关联股东深圳市希格玛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204813835。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6.00关于确定公司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24334218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6%;反对29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0%;弃权3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7.00关于制定《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4334169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864%;反对29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122%;弃权3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169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1903%;
反对29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290%;弃权
3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8807%。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8.00关于制定《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4334169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4%;反对30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6%;
弃权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4169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1903%;
反对30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119%;弃权
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5978%。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9.00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同意24334157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4%;反对31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8%;
弃权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157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1583%;
反对31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293%;弃权
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5124%。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同时,股东会听取了如下汇报事项:
1、《关于2025年度董事履职考核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2、《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考核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3、《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2、见证律师姓名:郑素文、高璐
3、结论性意见: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
和出席会议的人员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