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7证券简称:恒铭达公告编号:2026-030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6年4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5日发出。会议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进行表决,由董事长荆世平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荆世平先生、荆天平先生、荆京平女士、夏琛女士、齐军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荆世平先生、荆天平先生、荆京平女士、夏琛女士、齐军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
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权前,将员工放弃的股票期权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
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
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9)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和授权日等全部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根据《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继承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
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
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
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
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荆世平先生、荆天平先生、荆京平女士、夏琛女士、齐军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拟定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二)《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