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7证券简称:恒铭达公告编号:2025-083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健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为进一步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现状和发展需要,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相关事项无异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4.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5.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日期:2011年12月22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39人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135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45人
业务收入总额26.14亿元
2024年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经审计)
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客户家数297家
审计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含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A、B股)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
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6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8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开始从何时开始何时开始为本项目组成何时成为注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姓名事上市公司在本所执公司提供审计员册会计师司审计报告情况审计业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项目合伙
梁轶男2014年2005年2005年2025年报告4份、签署新三板挂人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
梁轶男2014年2005年2005年2025年报告4份、签署新三板挂签字注册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会计师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张齐文2019年2017年2025年2025年报告1份项目质量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控制复核李惠琦1996年1998年1996年2025年计报告2份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本期拟定审计费用6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上期审计费用75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减少了1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健所已连续6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发表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天健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天健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为进一步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现状和发展需要,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事前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
通、配合和衔接工作。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对公司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造成影响。
三、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
经过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具有相关执业证书,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能够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审计服务,同意聘请其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五次专门会议,会议审议了此事项,与会独立董事均投赞成票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与致同所签订聘任合同并决定相关事项,议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二)《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
(三)《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