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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银行: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07 00:00 查看全文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

会议文件

(A 股证券代码:002948)

2026年5月28日会议议程

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8日(星期四)上午9:00开始

现场会议地点: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青岛银行总行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介绍现场股东出席情况

三、报告并审议会议议案

四、现场股东提问交流

五、对审议事项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六、宣布会议结束会议文件列表会议文件列表普通决议案

一、审议事项

议案1.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2.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3.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4.关于聘请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议案5.关于选举张世兴先生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6.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议案7.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议案8.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资本规划的议案

议案9.关于向青岛市青银慈善基金会定向捐赠的议案

议案1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议案11.关于制定《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议案12.关于制定《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会议文件列表议案13.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14.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的议案特别决议案

议案15.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二、报告事项

报告1.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报告2.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层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报告3.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报告4.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主要股东(大股东)评估报告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一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青岛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银行”或“本行”)三年战略

规划的决胜之年。青岛银行董事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及各项金融监管要求,深入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以服务地方建设、服务实体经济、服务社会民生为着力点,坚持“质效优先”理念,扎实推进战略落地执行,高质量发展取得较好成效。

一、2025年主要经营成果

2025年,在董事会的战略引领下,本行业务规模在结构

优化中实现合理增长,盈利水平在效率提升中展现强劲韧性,资产质量在精细管理中保持良好态势,标志着“量的合理增长”与“质的有效提升”从战略蓝图转化为生动实践,高质量发展迈入新阶段。

截至2025年末,本行资产总额8149.6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8.12%;客户存款总额5028.9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16.41%;客户贷款总额3970.0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6.53%;

全年营收为145.73亿元,较上年增长7.97%;归母净利润为

51.88亿元,较上年增长21.6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68%,较上年提升1.17个百分点;不良贷款率0.97%,降

至1%以下,较上年末下降0.17个百分点,实现了连续8年-1-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一下降;拨备覆盖率292.30%,较上年末增长50.98个百分点,风险抵补能力保持充足。

2025年,青岛银行首次入围《财富》中国500强,在英

国《银行家》公布的“2025年全球银行1000强”榜单中位居

第270位,跃居“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榜第317位,第

十次荣获全球服务领域最高荣誉——“五星钻石奖”,全面体现了本行的系统性综合实力与品牌服务价值。

二、2025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

(一)深化公司治理,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1.重塑顶层架构,提升治理规范水平

为适应“上市公司治理架构改革”的新形势与行业监管新要求,青岛银行及时启动监事会撤销及治理制度迭代更新工作,聚焦制度与公司治理运作的适配性、制度间的衔接性,全面修订完善相关条款,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面承接原监事会的职能,推动治理制度体系从“健全”向“优化”升级,并确保监督职能的平稳过渡,以制度迭代赋能公司治理能力提升,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年内本行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委会工作规则等十余项基础公司治理制度的修订,在公司章程中进一步增加强化党的领导内容,着力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衔接顺畅的优质公司治理制度体系,为本行合规经营与高质量发展筑牢制度根基。

2.优化董事会运作,保障决策规范高效

2025年,在复杂的市场环境下,董事会严格依规勤勉尽

-2-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一责,将自身能力建设与银行发展深度融合,持续优化会前沟通、会中研讨、会后督办的全链条决策机制,为本行高质量发展提供规范高效的决策保障。报告期内,董事会共计召开17次会议,审议议案133项,听取或审阅各类报告47项,

积极关注战略执行、全面风险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内部

控制、资本管理等重要领域。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年初谋篇布局制定工作计划,全年统筹推进细化履职安排,以权责清晰的工作机制、规范高效的履职行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支撑。报告期内,各专委会累计召开会议55次,审议议案150项,听取审阅报告48项,以“专业厚度”托举董事会“决策高度”。

3.细化服务支撑,彰显董事履职价值

青岛银行聚焦董事履职核心需求,持续深化履职支撑体系建设,从履职材料准备、信息同步、专业咨询到沟通协调等多方面升维服务机制,让董事履职更具依据、更有效率、更显价值。2025年,本行独立董事前往泰安分行开展基层调研,深入一线了解业务开展中的实际难点,结合专业背景提供针对性建议,助力分行破解发展堵点。在新三年战略规划制定过程中,独立董事参与专题座谈会议2次,对青岛银行未来的发展积极献言献策;常态化参加监管政策与法规解读

专题培训,不断了解法规新动态、监管新动向,提升履职能力。本行召开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青岛银行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相关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事项,-3-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一

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董事履职档案建设,建立健全董事履职台账,推动董事履职管理更加合规、全面、高效。为保障本行董事的合法权益,促进董事及相关责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本行为相关人员购买了责任险。

4.锤炼治理内功,铸就品牌卓越口碑

秉承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运作理念,本行深耕公司治理,凭借规范高效的治理体系与扎实的实践成效,获得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及权威财经媒体的广泛认可与高度赞誉。

在行业评选中,本行斩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多项重磅荣誉,其中连续三年获评“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案例”,连续四年蝉联“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最佳实践案例”,连续两年荣获“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最佳实践”“上市公司年报业绩说明会最佳实践”,首次获得“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优秀实践案例”,五项重磅荣誉实现持续领跑,彰显了本行在公司治理领域的过硬实力。在媒体评选中,本行获得权威媒体《中国证券报》多项大奖,连续三年荣获中证报“金牛金信披奖”,并首次斩获港股上市公司“公司治理金牛奖”,实现“双金牛”荣誉加身;同时还荣获《证券市场周刊》“投资者关系金曙光奖”等殊荣,品牌影响力与社会美誉度持续攀升。在深交所2024-2025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中,本行连续 5年保持信息披露最高评级 A级,彰显了本行在信息披露领域的持续深耕与扎实功底。

(二)强化战略统筹,引领高质量发展航向

-4-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一

1.布局“五篇大文章”,积蓄转型动能

2025年,在董事会的科学布局下,青岛银行紧扣金融服

务实体经济主线,深耕“五篇大文章”,聚焦重点领域精准发力、提质增效,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

科技金融筑牢科创服务支撑,以“平台特色化”“体系专业化”推动科技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打造科技金融“全生命周期、全方位产品”的服务模式,构建“专营化机构”“专属化产品”“专项化政策”“专业化审批”“专门化渠道”的“五专”体系,创设“青银科创-陪伴成长”的科技金融服务品牌。截至2025年末,科技金融贷款余额314.58亿元,同比增长21.75%,助力科技企业创新发展。

蓝绿色金融协同突破,领跑区域生态金融发展。活用双碳政策工具,绿色金融实现超额增长,完成绿色金融新旧标准切换与制度升级,切实提升本行绿色金融管理的专业化与精细化水平;系统梳理国内外蓝色金融理论成果与实践经验,结合蓝色经济发展现状,创新构建涵盖基础通用标准、金融机构标准、金融产品标准、融资活动标准四个维度的蓝色金融标准体系。截至2025年末,绿色贷款余额588.13亿元,增速达57.47%;蓝色贷款227.54亿元,增速达35.59%。

普惠金融着眼于小微主体需求,以“高质量发展白皮书”为指导,借助理念变革、职能变革、管理变革,构建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体系。通过强化基层普惠金融队伍建设、完善小微企业信贷产品体系、开展“普惠小微贷款营销激励活动”、

建设“普惠贷款利率分级授权审批”“普惠贷款一体化专业-5-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一审批”机制等,推动普惠金融全面完成监管目标。截至2025年末,普惠贷款余额532.2亿元,同比增长18.03%,奋力书写“普惠金融”大文章。

养老金融深耕银发经济赛道,构建“产品+服务+产业”三维体系,成效亮眼。原创“养老企易贷”获评省级养老金融典型产品并入选山东好品金融,已服务全省30余家养老机构、提供融资超3亿元,2025年末本行卫健客群5823户,较上年末增长919户,增幅18.74%;牵头主承销全国首单省属企业公募支持养老产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金额2亿元、期限3年、票面利率1.96%,为养老项目投建注入金融活水。

迭代“青馨·向前一步”敬老服务模式,升级网点适老化设施、推出手机银行老年版、迭代升级敬老专线,组建志愿服务队开展社区宣教。

数字金融锚定数智化转型,聚焦场景融合与效能提升,顺利投产新一代分布式核心业务系统(一期),并完成“融羲”智能营销平台的建设及上线,全面开展数字化运营,筑牢自主可控的金融科技底座;建立健全数字经济企业分类服务机制,针对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类型的数字经济企业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方案;持续加大金融科技投入,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风险识别和客户服务能力。截至2025年末,本行数字经济产业贷款余额72.93亿元,全年累计向数字经济产业发放贷款5182户,累计发放金额99.33亿元,数字金融领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绘制三年战略规划,明晰前行路径

-6-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一

2025年,董事会推动管理层按照“专业提升、数智赋能、体系优化、特色驱动”的经营指导思想,围绕《2023-2025年战略规划》,聚焦高质量发展笃行实干,确保全面达成年度经营计划,实现了战略规划的圆满收官。

同时,董事会带领全行主动适应内外部环境变化,经过调研讨论、集中编制、论证完善三大阶段,完成《2026-2028年战略规划》的编制。在新三年战略规划中,青岛银行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定力不变,坚持“创·新金融,美·好银行”的愿景不变,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总方向不变,更加突出党建引领的作用,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形成更加完善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主动将银行发展融入

地方发展大局,坚定不移地推进持续高质量发展;继续加强能力建设,推进“强总行”战略、“双基”建设,提高客群质量,培育特色化、差异化经营优势。

3.加强集团并表管理,凝聚发展合力

2025年,董事会不断强化集团化管理能力、优化并表管

理工作机制,统筹合规管理与风险防控,有效提升集团资源协同效率,为全行综合化、稳健化发展夯实基础。一是按照垂直管理原则,持续精细化并表管理。年内,推动管理层高效落实《青岛银行集团并表管理效能提升工作方案》,从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内控合规等方面持续加大对子公司的指导帮扶,助力子公司提升经营管理规范性水平。二是严格执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综合评价管理办法》,以考核评价为切入点,对子公司业务提质增效与转型升级提出-7-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一

了多项有益建议。三是在监管机构的指导下,妥善完成莱西元泰村镇银行的收购工作,并有序推进各项接管事宜,集团并表管理再启新篇。

(三)优化股权管理,提升高质量发展效能

1.焕新股权布局,夯实治理基础

董事会始终将股权管理作为完善公司治理的核心环节,遵循合规审慎、公开透明原则有序推进相关工作。2025年,董事会以大股东增持调整为契机优化股权结构,强化股东资质管理与权益平衡,持续提升股权运作规范性与治理效能。

本行严格遵守监管机构关于股权管理的相关要求,全面做好大股东增持的相关工作方案。2025年11月,本行完成了青岛国信集团增持工作,以及本行第一大股东的变更。

2.强化关联交易监控,提升管控质效

2025年,董事会恪守合规公允、穿透识别核心原则,锚

定监管要求筑牢风险管控坚盾,从严规范关联交易管理,坚决防范利益输送风险。一是系统整合各监管机构的关联交易管理规则,深度融入本行“强总行、优服务”的工作要求,编制并正式发布关联交易操作手册,推动关联交易管理工作向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升级。二是推动关联交易管理系统上线,系统首批次聚焦核心业务场景,覆盖关联方查询、各级机构授信类及非授信类关联交易合规审查等关键功能,实现全行范围内推广应用,大幅提高关联交易审查效率和智能化管理水平。三是开展关联交易自查工作,紧扣监管最新政策要求和监管检查重点方向,聚焦关联方管理、关联交易-8-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一

合规审查、关联交易数据报送等核心风险点,组织开展全维度关联交易自查工作。

(四)聚焦价值传递,激活高质量发展潜力

1.运筹价值传导机制,提振市场信心董事会在市值管理方面构建了“内生价值创造—外部价值认同—长期价值循环”的闭环管理体系,推动经营质效向市场价值高效转化,为股东创造长期可持续的价值回报。制度保障上,审议通过《市值管理办法》《价值提升计划》等核心制度,清晰界定董事会、管理层在市值管理中的权责边界,明确价值提升路径、异常波动应对机制,为市值管理规范化、常态化运作筑牢“四梁八柱”。战略落地中,董事会于年初审议通过《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在保障资本充足率与风险抵御能力的前提下,满足投资者合理回报诉求,以持续稳定的回报承诺强化投资者长期信心。2025年本行股价涨幅位居上市银行前列。

2.畅通多元沟通渠道,增进市场认同

为深化与资本市场的有效沟通,青岛银行持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建设,以创新举措赋能沟通效能,着力提升投资者认同感与信任度。一是创新升级年度业绩说明会形式,首次采用“线上视频直播+线下会议”联动模式,实现境内外投资者同步参与,有效扩大了沟通覆盖面与市场影响力。

二是成功举办首届投资者开放日活动,向投资者真实、全面、立体地呈现本行的日常运营实况与基层团队的专业风貌,进一步夯实了本行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品牌形象。三是秉持“走-9-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一出去”与“请进来”双轮驱动策略,全面深耕 A+H 两地资本市场。通过多元化、立体化的沟通举措,有效搭建了本行与资本市场的桥梁,为高质量发展凝聚市场共识、汇聚发展合力。

3.严把信披质量关口,树立市场公信

董事会始终坚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

信息披露核心原则,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的各项监管要求,将高质量信息披露作为连接资本市场、沟通广大投资者的核心纽带与重要桥梁。在筑牢合规披露根基的基础上,本行以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为出发点、以传递本行长期价值为落脚点,持续深化信息披露提质升级,实现从“合规披露”向“价值披露”的深度转型。

一方面,优化升级定期报告等核心披露内容,既确保信息的全面性、客观性,更聚焦投资者关切,丰富披露维度、提升内容深度,精准展现本行经营动态、战略布局与发展潜力;

另一方面,强化信息披露时效性与响应效能,完善重大事项快速响应机制,有效缩短披露准备周期,确保信息及时发布。

2025年,本行严格依规披露 A股及 H股定期报告、临时公

告等各类文件215份,其中深交所133项、香港联交所82项,以规范、高效、优质的信息披露实践,充分发挥其沟通市场、传递价值、凝聚信任的重要作用,为构建与广大投资者的良性互动生态筑牢坚实基础。

(五)强化内控风控,筑牢高质量发展防线

1.突出系统构建,标本兼治健全全面风险管理

-10-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一

本行董事会秉持审慎稳健的风险文化,依托有效的风险管控机制,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强化政策引导与重点领域风险管控,以扎实的管控举措守住风险底线。一是聚焦风险特征研判,搭建风险指标体系。推行“探针计划”,分析并总结常见风险特征与相关前瞻性指标关系,运用风险管理驾驶舱、外部数据平台等风险管理工具,逐步建立可用于风险研判和分析的关键性风险指标体系。二是细化全面风险监测,增强风险管理前瞻预警效能。继续践行全面风险管理KRI月度监测机制,基于年度风险偏好优化 KRI监测体系,增加监测指标数量并提高定量指标占比,按月剖析指标异动原因并及时预警纠偏,评估当期风险水平、研判下阶段风险走势并制定专项管控措施,强化风险信息共享与交叉预警,切实提升风险管理的前瞻性及敏锐度。三是健全风险评估机制,提升全面风险管理一致性。对产品创新、模式创新履行全面风险管理委员会集中审议程序,业务单位在充分识别及评估新产品(新业务)风险的基础上厘定针对性管控措施。

2.突出协同特色,主动作为强化内部控制管理

2025年,董事会以“靠前一步、主动作为”为内控建设

指导思想,坚持向基层一线、业务前端延伸,强抓制度执行,总分支协同打造专业规范的内控管理体系、运行良好的监督

机制、科学集约的风控管理平台。一是发挥内控评审效用,善用小处方治未病。创新“内控评审”模式,全行按季度开展内控评审会议,发动全业务领域参与,深度挖掘内控评审作为发现问题、预警风险、合规教育平台的监督价值,并将-11-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一

内控评审模式扩大至一级分支机构,形成常态化管理手段。

二是抓实合规专项检查,织密全维度防护网。组织开展2025年度内控合规检查工作,为强化合规管理前瞻性与主动性,深入评估重点业务合规管理水平,开展全维度、全流程合规管理专项检查,切实筑牢业务合规防线。

(六)践行金融为民,厚植高质量发展底色

1.深耕社会责任实践,推动可持续发展

本行董事会坚守金融初心不改,勇担社会责任不怠,深耕实体经济不止,护航民生福祉不息,以精准滴灌的金融服务赋能实体发展,用使命必达的责任担当助力美好生活。一是完善顶层治理架构,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完善相关工作规则,通过强化董事会对可持续发展事项的决策监督职能,从治理源头确保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路径的有效落实。二是顺利召开“‘五篇大文章’·绿金青银共赢共创大会”,大会以“绿融相伴,共赴山海”为主题,采取“理念引领—技术赋能—场景验证—方案落地”方式,为清洁供暖产业提供从理论到实践的完整解决方案,以平台化的思维,助力全省节能降碳。三是积极投身公益事业,构建包含捐资助学、扶弱济困、绿色环保、美丽乡村建设等多元化的慈善公益体系,借助“青岛市青银慈善基金会”,搭建起一座传递爱与正能量的桥梁。

2.延伸社区覆盖半径,传递金融温度

本行积极发展社区金融,以党建引领凝聚队伍合力,以社区深耕构筑品牌美誉,以非金融服务强化客户黏性,成为-12-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一

本行坚持“特色化经营”、打造“差异化服务”的缩影。本行以“青岛银行幸福邻里”品牌为载体,创新打造“敬老爱老服务九格”志愿服务体系,将金融服务深度融入社区治理与居民生活。截至2025年末,本行十三家品牌网点已与逾

190个街道社区建立共建关系,累计开展活动2500余场,惠

及社区居民26.31万人次。通过真诚服务建立深度信任,有效夯实了客群基础,带动储蓄存款突破120亿元、金融资产规模超140亿元,以“非金融”的温情守护筑牢邻里信任,生动诠释了“金融为民”的责任担当。这一模式不仅赢得了“民心”和市场份额,还荣获“全国金融系统学雷锋活动示范网点”称号,更在2025年青岛市志愿服务大赛中夺得金奖,极大提升了本行的美誉度与品牌温度。

3.守护消费者权益底线,赢得市场口碑

董事会将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经营发展的核心底线与

责任担当,持续健全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体系与责任传导机制,全面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切实守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是构建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建立季度客户调研与负面反馈专项追访制度,形成“调研摸底—痛点洞察—溯源分析—优化改进”的完整工作链条,精准捕捉客户服务需求,为服务流程优化与产品创新升级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二是筑牢数字化转型中的信息安全防线,将消费者信息安全保护置于战略突出位置,通过完善信息安全管理架构、健全严格的管理制度、构建多层次立体防护体系,全方位守护消费者信息安全与合法权益。三是强化治理层监督引领作用,董事会及-13-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一董事会风险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每半年听取消费

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层层压实监管要求落实责任,从治理源头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供坚实保障,确保消保工作贯穿经营管理全流程、覆盖服务全场景。

2026年,既是国家“十五五”规划谋篇开局的关键之年,

也是本行2026-2028年战略规划扬帆起航的起步之年。站在承前启后的关键节点,董事会将以“稳中求进”为总基调,以“党的领导”为根本遵循,以“高质量发展”为永恒主题,坚守战略定力,强化治理效能,统筹风险防控与价值创造,全力保障决策科学合规、落地见效,共同谱写青岛银行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请审议。

-14-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按照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两套报表的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差异。

现将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按企业会计准则,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合并报表口径,金额币种人民币):

2025年,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5.73亿元,比上年增

加10.75亿元,增长7.97%;净利润53.57亿元,比上年增加

9.52亿元,增长21.6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88亿元,比上年增加9.24亿元,增长21.66%。

2025年末,资产总额8149.6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249.97亿元,增长18.12%;不良贷款率0.97%,比上年末

下降0.17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292.30%,比上年末提高

50.98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13.37%,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8.67%。以上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

请审议。

-15-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三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按照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上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88亿元,2025年度本行(母公司)报表中净利润49.72亿元,已派发2024年度现金红利

9.31亿元,已支付永续债利息2.33亿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

57.41亿元,本行期末可分配利润为95.49亿元。

一、利润分配方案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1.80

每10股转增数(股)-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5820354724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1047663850.32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1047663850.32

可分配利润(元)9548713672.88

-16-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三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本次利润分配总100%额的比例利润分配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根据本行的利润情况、《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监管规定,本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4.97亿元;

2.提取一般准备人民币16.27亿元;

3.已于2025年7月、8月派发永续债利息共计人民币2.33亿元;

4.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1.80元(含税),分配金额约为10.48亿元,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约为10.48亿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 21.15%,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19%。H股的股息将以港元支付,适用汇率为年度股东会上宣布派发股息当日前五个工作日(含年度股东会举行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的平均值。

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注:1.利润分配资金来源于本行利润。上表中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及现金分红总额,系根据本行股利分配预案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时的股份总额

5820354724股列示及计算所得。在实施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前本行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2.可分配利润=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分配的上年普通股股利-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本年净利润。

二、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表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047663850.32931256755.84931256755.84

回购注销总额(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187740724.374264120670.523548597250.7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8475970053.28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7424977071.56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

-17-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三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2910177362.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4333486215.2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2910177362.00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否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行不断推进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和高质量发展,需要保持合理利润留存水平,支撑资本金内源性补充与积累,提升风险抵御能力、确保资本充足水平达标。本行将发布股东会通知和议案全文、设置股东会网络投票渠道等,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2026年,本行将继续坚持高质量发展,在满足资本管理相关规定、保障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给予投资者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本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本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中所作承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本行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请审议。

-18-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四关于聘请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综合考虑安永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较高,诚信记录较好,兼顾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业务发展、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同业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实际情况等因素,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稳定性,本行提议:

一、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行2026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继续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行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二、2026年度定期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405万元,与上

年度一致,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半年度财务报表审阅、

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执行商定程序费用355万元;内部控制

审计费用50万元。以上费用包括有关税费以及差旅、办公、出差补贴等各项杂费,主要基于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公开选聘结果,结合2025年度审计机构服务履约及市场情况确定。

请审议。

-19-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五关于选举张世兴先生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5年8月28日、2025年9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王竹泉先生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王竹泉先生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但王竹泉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不再担任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鉴于上述情况,经董事会提名,现提请股东会选举张世兴先生为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张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进行了初审,认为张先生符合商业银行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

张先生经股东会选举为本行独立董事后,其任职资格尚需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核准,任期自监管机构核准其任职资格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请审议。

附件:张世兴简历

-20-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五附件张世兴简历

张世兴先生,1961年2月出生,中国海洋大学环境科学博士,原中国海洋大学会计学教授。

张先生于1998年8月入职中国海洋大学,2024年3月退休,曾任中国海洋大学会计学系副主任、MPAcc教育中心副主任、博士生导师,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兼任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花物堂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截至目前,张先生未持有本行股票;未在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与本行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

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

-21-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五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22-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六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对日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并履行相应的审批和披露程序后,则在当年预计范围内发生的单笔关联交易,无需按证监会及深交所标准进行重复审批和披露,但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标准的重大关联交易,仍需逐笔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董事会批准。本行已对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请见附件。

请审议。

附件: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3-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六附件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6年上年末

序号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预计额度交易余额/发生额(亿元)(亿元)

授信类业务59.9020.06

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

1存款类业务76.080.03

公司及其关联方

其他非授信类业务10.700.02

授信类业务50.0028.70

2海尔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存款类业务69.750.50

其他非授信类业务0.05-

授信类业务2.00-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及其关联

3存款类业务1.50-

其他非授信类业务8.270.046

授信类业务40.0014.30

4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存款类业务51.00-

其他非授信类业务3.060.03

授信类业务15.00-

5青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类业务55.001.00

其他非授信类业务102.6520.16

授信类业务35.003.00

6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款类业务20.00-

其他非授信类业务5.110.00002

授信类业务5.00-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7存款类业务2.00-

公司

其他非授信类业务3.00-

授信类业务3.651.97

8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款类业务5.500.06

其他非授信类业务0.02-

授信类业务14.002.80

9临工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存款类业务5.00-

其他非授信类业务0.08-青岛莱西元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

10存款类业务11.00-

公司

-24-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六

授信类业务1.10-

11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存款类业务0.50-

授信类业务0.200.05

12松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存款类业务0.200.002

授信类业务0.400.04

13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存款类业务5.00-

存款类业务0.60-

14青岛市青银慈善基金会

其他非授信类业务0.14-

授信类业务1.30-

15斯坦德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存款类业务1.50-

授信类业务7.092.57

16关联自然人存款类业务9.809.32

其他非授信类业务0.002-

授信类业务小计234.6473.49

存款类业务小计314.4310.91

其他非授信类业务小计133.0820.26

注:

1.以上预计额度,可适用于本行或者本行控股子公司与本行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

但不构成本行或者本行控股子公司对客户的业务承诺。预计额度内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时,将按照本行的授权方案,落实业务风险审批及关联交易审批,实际交易方案以本行有权审批机构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2.上表所列的关联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以内的,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董

事会权限之外的,自当年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表所列关联交易额度的有效期至本行下一年股东会审议通过新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之日止。

3.上表中,授信类与存款类业务以上年末余额计算业务数据、其他非授信类业务以全年

发生额计算业务数据。

4.截至2025年末,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授信类业务余额

20.06亿元,其中包括青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与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

联方开展的9.01亿元授信类业务余额。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鲁强,注册资本50亿元。主要从事城乡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与运营;政府重大公益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经营房产、

-25-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六

旅游、土地开发等服务业及经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服务业;经

政府批准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与运营。

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西路 48号海天中心 T1写字楼。截至2025年9月末,总资产1348.20亿元、净资产

447.36亿元,2025年前三个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49.31亿

元、实现净利润23.33亿元。(未经审计数据)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企业合计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系本行主要股东,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系从事国有资本投资与运营的优质大型国企客户,主要财务指标良好,各领域业务经营状况稳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海尔集团公司

1.基本情况

海尔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周云杰,注册资本31118万元。

主要从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包含工业互联网等);数据处理;从事数字科技、智能科技、软

件科技;机器人与自动化装备产品研发、销售与售后服务;

物流信息服务;智能家居产品及方案系统软件技术研发与销售;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通讯器材、电子计算机及配件、普通机械、厨房用具、工业用机器人制造;国内商业(国家危禁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批发、零售;进出口业务(详见外-26-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六贸企业审定证书);经济技术咨询;技术成果的研发及转让;

自有房屋出租等。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高科技工业园海尔路(海尔工业园内)。截至2024年末,海尔集团公司合并总资产4768.70亿元,净资产1583.44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395.93亿元、实现净利润215.71亿元。(经审计数据)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海尔集团旗下企业合计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系本行主要股东,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实力雄厚,主要业务和业绩稳定发展,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

1.基本情况

意 大 利 联 合 圣 保 罗 银 行 法 定 代 表 人 Gian Maria

GROS-PIETRO,注册资本 103.69 亿欧元。主要从事商业银行业务等。住所位于Piazza San Carlo 156 Torino 10129 Italy。

截至2025年9月末,总资产9440.24亿欧元、净资产669.85亿欧元,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7.5亿欧元、实现净利润75.88亿欧元。(未经审计数据)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系本行主要股东,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27-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系总部设在意大利的大型跨国银行,在零售银行、公司银行、财富管理等领域均具有较强的经营实力,其主要财务指标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孟大耿,注册资本12.25亿元。主要从事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

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3号楼15层。截至2025年9月末,总资产191.21亿元、净资产26.28亿元,2025年前三个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27亿元、实现净利润3.32亿元。(未经审计数据)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由本行发起设立,本行持有其60%的股权,系本行控股子公司,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风控坚实、运营稳健,经营能力与盈利能力-28-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六

持续提升,主要财务指标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青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青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赵煊,注册资本10亿元。主要从事非银行金融业务等。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 19号 1号楼青岛环球金融中心(WFC协信中心)37-40层。截至2025年9月末,总资产21.28亿元、净资产19.57亿元,2025年前三个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01亿元、实现净利润1.55亿元。(未经审计数据)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青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由本行全资发起设立,系本行全资子公司,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是我国北方地区首家、全国第六家获批的城商行理财子公司,坚持“合规立司、专业治司、创新兴司、科技强司”的经营理念,开业至今运营状况稳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锡峰,注册资本55.56亿元。主要从事吸收本外币公众存款;发放本外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

-29-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六

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

债券、金融债券;从事本外币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汇款;

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外汇资信调

查、咨询和见证业务;基金销售;经国家有关主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1号楼。截至2025年9月末,总资产5099.20亿元、净资产471.64亿元,2025年前三个季度实现收入80.28亿元、实现净利润

33.28亿元。(未经审计数据)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方,符合《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稳健、企业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瞳,注册资本25.14亿元。主要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

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贷记卡(公务卡)业务;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开办外汇

-30-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六业务,包括: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拆借,外币兑换,国际结算,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住所位于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鲁中东大街28号。截至2025年末,总资产500.55亿元、净资产35.04亿元,2025年内实现收入6.69亿元、实现净利润1.27亿元。(未经审计数据)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本行董事邢乐成为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稳健、企业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瑞泽,注册资本9.14亿元。主要从事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软件开发;

软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酒店管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企业管理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停车场服务;计算

机及办公设备维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初级

-31-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六

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

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普通货

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体育健康服务;健身休闲活动;柜台、摊

位出租;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鲜肉零售;

鲜肉批发;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

新鲜蔬菜批发;水产品零售;水产品批发;服装服饰零售;

服装服饰批发;鞋帽零售;鞋帽批发;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食品用洗涤剂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通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日用电器修理;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安防设备销售;摄影扩印服务;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光缆销售;户外用品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洗染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

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家政服务;卫生用杀虫剂销售。

-32-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六

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销售;食品生产;生鲜乳收购;药品零售;药品批发;出版物零售;房地产开发经营;

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烟草制品零售;电子烟零售;烟草专卖品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歌舞娱乐活动;理发服务;洗浴服

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电影放映;呼叫中心;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网络文化经营等。

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江路78号。截至到2025年9月末,总资产155.03亿元、净资产41.42亿元,

2025年前三个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3.65亿元、实现净利润

551.59万元。(未经审计数据)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任本行监事姜省路在过去十二个月曾在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系从事百货、超市和电器零售连锁经营的优

质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财务指标良好,各领域业务经营状况稳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九)临工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临工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于孟生,注册资本

55404.3068万元。主要从事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

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保税仓库经营。一-33-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六

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汽车销售;机械

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农业机械制造;

农业机械销售;农业机械服务;农业机械租赁;液压动力机

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

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轮胎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充电桩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住所位于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科嘉路2676号。截至2025年3月末,总资产173.85亿元,净资产70.21亿元,

2025年第一个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0.84亿元、实现净利润

1.84亿元。(合并口径未经审计数据)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任本行监事姜省路为临工重机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系从事矿山设备和高空作业设备制造商,主-34-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六

要财务指标良好,各领域业务经营状况稳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青岛莱西元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青岛莱西元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显伟,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要从事银行业务等。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青岛路39号。截至2025年9月末,总资产16.20亿元、净资产1.31亿元,2025年前三个季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43亿元、实现净利润0.90万元。(未经审计数据)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青岛莱西元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本行全资控股,系本行全资子公司,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七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稳健、企业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大伟,注册资本46490.2614万元。主要从事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加工专

-35-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六用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

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地板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

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地板销售。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住所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英轩街

3999号1号楼。截至2025年9月末,总资产49.7亿元、净

资产25.4亿元,2025年前三个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8.3亿元、实现净利润51.13万元。(未经审计数据)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本行董事邢乐成为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实力雄厚,主要业务和业绩稳定发展,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二)松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松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寒松,注册资本6891.06万元。主要从事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

-36-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六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

停车场服务;通讯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网络技术服务;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业管理;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

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租赁;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软件园6号楼11层。截至2024年末,松立集团合并总资产为5.51亿元,净资产为3.23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3.32亿元、实现净利润0.41亿元。

(经审计数据)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本行具有大额授信等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权的人员袁

静的亲属为松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非独立董事,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现为国家政策优先支持的制造业、科技、绿色企业,目前正处于上市辅导阶段,业务发展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三)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苏建光,注册资本

649110万元。主要从事许可项目:港口经营;水路普通货

-37-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六物运输;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供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船舶引航服务;出口监管仓库经营;保税仓库经营。

一般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船舶港口服务;港口理货;

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船舶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船舶代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集装箱维修;集装箱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停车场服务;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船舶代理;船舶拖带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进出

口代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金属工具制造;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粮油仓储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铁路运输辅助活动等。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经八路12号。截至2025年9月末,合并报表总资产666.74亿元,净资产499.96亿元。2025年前三个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42.38亿元、实现净利润45.95亿元。(未经审计数据)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任本行监事姜省路为青岛港国际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38-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六

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系青岛港港口运营的优质上市公司客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主要财务指标良好,业务经营状况稳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四)青岛市青银慈善基金会

1.基本情况

青岛市青银慈善基金会法定代表人陈霜,注册资本200万元。主要从事以捐赠财产或提供志愿服务的方式开展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及其他符合基金会宗旨的公益活动。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截至2025年末,总资产1872万元、净资产

1872万元,2025年度实现捐赠收入182万元、实现总收入

203.12万元。(未经审计数据)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青岛市青银慈善基金会由本行发起设立,本行董事陈霜为青岛市青银慈善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作为本行发起设立的公益慈善组织,运营管理规范,资金来源稳定,公益项目执行能力良好,具有稳定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五)斯坦德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9-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六

1.基本情况

斯坦德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韩连超,注册资本6300.4284万元。主要从事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接受司法机构委托开展专业鉴定服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药物临床试验服务。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标准化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进出

口商品检验鉴定;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计量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企业管理咨询等。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蓝贝智造工场 B1-1、B1-3、C3区域。截至 2025年 6月末,斯坦德集团合并总资产为9.64亿元,净资产5.22亿元,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46亿元、实现净利润560万元。(经审计数据)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任本行监事卢昆为斯坦德检测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实力雄厚,已成为山东省最大的检测公司,主要业务和业绩发展稳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0-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六

(十六)关联自然人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关联自然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目的及对本行的影响

本行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本行正常经营范围内的授信、存款和其他非授信类业务。本行按一般商业原则和市场化原则,从业务定价、担保方式等方面进行公允性审查,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具体交易条款根据业务性质、交易金额及期限、国家相关政策

规定及适用行业惯例等订立,符合本行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对本行独立性不构成影响,本行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41-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七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各位股东:

2025年,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严

格遵守境内外监管机构和交易所的相关法规,不断提升关联交易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关联交易风险,关联交易各项指标均控制在监管要求的范围内。现将本行2025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组成及2025年会议召开情况

截至2025年末,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中的独立董事人数占比超过一半。

2025年,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召开13次会议,审议通过20项议案、审阅或听取3项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审查重大关联交易及审阅、听取关联交易季度情况报告等。

二、2025年度关联交易管理工作举措

本行以主动合规的工作态度,以客观公允的工作标准,以运作高效的工作机制,在关联方名单管理、关联交易审查审批等重点领域,落实关联交易管理各项规定和监管要求,切实防范关联交易风险。

一是发布关联交易操作手册。系统整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证监会及深交所、联交所等监管机构的关联交易管

-42-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七理规则,深度融入本行“强总行、优服务”的工作要求,编制并正式发布关联交易操作手册。手册全面覆盖关联方口径、关联交易口径、关联交易全流程操作规范、监管禁止性

条款等核心内容,有效破除总行与一线机构的业务沟通壁垒,为一线机构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的实操指南,推动关联交易管理工作向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升级。

二是落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相关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管理方案。根据2025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于《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修正内容,研究讨论第四十五条中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相关关联方新增审查要求,明确关联方界定边界、金融产品类别和金额标准,形成兼具合规性与实操性的董事会上会方案,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相关关联方合法合规开展业务筑牢制度根基,为后续业务发展提供清晰、可落地的执行指引。

三是修订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5年修正的《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联交所上市规则及本行管理需要,修订印发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改关联方名单管理、关联方的报告和承诺、证监会及深交所口径关联交易的范围与分类等,进一步明确总行各部门、分支机构的关联交易管理职责,对关联交易的管理要求和管控流程进行适当调整,优化关联交易管理体系。

四是推动关联交易管理系统全行推广应用。系统深度聚-43-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七

焦关联交易管理的核心业务场景,精准覆盖关联方身份快速查询、各级机构授信类及非授信类关联交易合规审查等关键功能,构建一体化、标准化的关联交易管控体系。配套发布《关联交易管理系统操作手册》,通过分类培训、线上答疑等方式,确保操作人员熟练掌握系统功能与操作规范。同时,通过将关联方名单嵌入存款类业务系统,前置化识别存款类关联交易,通过系统优化及全面推广应用,大幅提高关联交易审查效率和智能化管理水平。

五是规范开展关联交易各项管理工作。按照“业务一线报送额度需求、总行部门汇总协调”的工作组织方式,完成2025年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对关联交易实行总量额度管控,

授信类业务预计总额271.65亿元;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

局、证监会及深交所、联交所的相关规定,定期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具有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权的人员集中征集

和确认关联方;按季形成关联交易管理工作报告,总结季度内关联交易管理主要工作、业务开展情况等,向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及董事会报告;推进重大关联交易合规履行

审批流程,2025年董事会审批通过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共

12项,均按照监管要求报告及披露相关情况。

六是认真开展关联交易管理自查工作。通过周密部署和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本行梳理了监管新规管理要求、本行管理要求和监管近年来处罚重点问题,对照18项重点问题全面排查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工作,同时做到举一反三,在关联方管理、关联交易审查审批、关联交易公允定价等方面进行

-44-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七

全面体检,规范本行关联交易行为,有效控制关联交易风险。

本行将该自查项目作为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力抓手,总结法律法规和监管关注重点、防范关联交易业务风险,不断增强全行在关联交易管理方面的合规意识。

三、2025年度关联交易审批情况

本行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审批关联交易,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全体股东及本行的整体利益。本行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口径、联交所口径、证监会及深交所口径的关联交易,执行相应的审批流程与审批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口径关联交易

2025年,本行严格执行监管规定,未向关联方以本行股

权作为质押的业务提供授信,未为关联方的融资行为提供担保。

重大关联交易审批方面,2025年,经董事会审批通过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共12项,分别是与2家海尔集团关联企业、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岛融资担保集

团有限公司、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和青银理财有限责

任公司的关联交易,审批业务包括授信类和存款类,涉及金额143亿元。本行重大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批准,在签订交易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逐笔向监管机构报告并逐笔披露。本行独立董事对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45-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七

一般关联交易审批方面,本行按照内部授权程序审批一般关联交易,在每季度结束后30日内按交易类型对本季度一般关联交易合并披露,通过关联交易专项报告,按年将一般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

(二)联交所口径关联交易

2025年,本行开展的联交所口径关联交易,均免于提交

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并免于对外披露,交易按照本行内部授权程序审批。

(三)证监会及深交所口径关联交易

2025年,本行已按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对日常发

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经董事会、股东会审批并履行对外披露程序。在预计范围内发生的单笔关联交易,无需按证监会及深交所标准进行重复审批和披露;在预计范围外

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以及对外披露的标准,相关交易按照本行内部授权程序审批。

四、2025年末关联交易数据统计本行关联交易年末数据统计分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

局口径、联交所口径、证监会及深交所口径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口径关联交易

1.授信类关联交易

截至2025年末,本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口径授信类关联交易授信净额总计62.21亿元。交易利率或手续费系按一般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标准确-46-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七定,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净额1利率/手续费率关联方名称交易类型(亿元)(%)

重大关联交易-46.05-

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同业借款、债券投资14.002.30/2.10/1.782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债

海尔集团(青岛)金盈控股有限公司8.153.60/4.00/2.052券投资

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债券投资6.201.82/2.41/2.14/2.062

青岛海云创智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住宅开发贷款5.755.62

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同业借款5.002.00/2.402

Haitian (BVI)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债券投资3.517.00

Development Limited

青岛海骊住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融资1.733.93

青岛海尚海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中期流动资金贷款0.956.70

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票据同业授信0.16-3

青岛海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用房开发贷款0.106.50

青岛迈帝瑞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短期流动资金贷款0.103.90

青岛壹号院酒店有限公司短期流动资金贷款0.103.90

青岛海御清泉温泉酒店有限公司短期流动资金贷款0.103.90

青岛海尚海商业运营有限公司短期流动资金贷款0.103.90

青岛梯之网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短期流动资金贷款0.103.90

一般关联交易-16.16-

合计-62.21-

注:1.交易净额是指授信余额扣除现金类担保后的金额。

2.利率/手续费率,指年末存在交易余额的业务所适用的利率或手续费率。对于

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海尔集团(青岛)金盈控股有限公司、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的授信业务,上表列示了对关联方多次放款的不同定价利率。

3.本行对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授信,系用于持有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客户在本行办理的票据质押业务,本行与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未直接发生业务往来,业务收入均来自办理票据质押的非关联方客户。

-47-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七

2025年,授信类关联交易主要为同业借款、贷款等业务,

关联方授信质量优于全行授信平均质量。本行判断,现有的授信类关联交易对本行的正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2025年末,本行授信净额最大的关联方为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授信净额14亿元,占年末资本净额的2.42%;授信净额最大的关联方集团为海尔集团公司,授信净额28.7亿元,占年末资本净额的4.97%;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净额62.21亿元,占年末资本净额的10.77%,上述比例均未超过监管上限。

2.非授信类关联交易

2025年,本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口径非授信类关联

交易主要系本行代销关联方发行的理财产品、债券分销交

易、存款业务等,全年发生的交易金额共计70.29亿元,其中,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笔定期存款2亿元为重大关联交易,其余均为一般关联交易。非授信类关联交易的价格系按照一般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标准确定。

(二)联交所口径关联交易

2025年,本行联交所口径关联交易主要系关联方的广告

合作、债券承销、销售服务等非授信类交易,全年发生的交易金额总计371.19万元。

(三)证监会及深交所口径关联交易

2025年,本行证监会及深交所口径关联交易主要系债券

投资等表内外各类授信业务、债券承销、存款等非授信类业

-48-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七务,其中,授信类业务余额18.4亿元,非授信类业务交易金额总计10.86亿元。

请审议。

-49-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八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2028年资本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加强资本管理,强化资本约束与风险抵御能力,促进本公司1持续稳健发展,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等制度,在充分考虑未来发展战略和业务规划的基础上,本公司制定了2026-2028年资本规划,具体如下:

一、资本规划总述

本公司牢固树立资本节约意识和风险经营理念,将资本合规作为发展规划的前提,发挥资本对防范和抵御风险的重要作用,促进资本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引导,推动开展资本补充长效机制,实现资本、风险与收益的协调统一。

本公司资本规划紧密结合资本监管要求、未来资本需求和资本可获得性而制定。基于过去一年的资本充足率管理情况,综合考虑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结果,预留适当资本缓冲空间,设定合理的资本充足率规划目标,确保目标资本充足水平持续满足监管要求,并与业务发展战略、风险偏好、风险管理水平和外部经营环境相适应。通过对资产质量、利润增长及资本市场波动性的审慎估计和对可能影响本公司资本

水平因素或风险事件的充分考虑,测算本公司未来资本盈缺情况,科学安排资本补充计划和资本配套管理措施,确保满足本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发展需要。

1本公司指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50-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八

二、资本规划目标

(一)总体原则

本公司资本规划的总体原则为:

1.以监管要求为底线。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非系统重要性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

资本充足率的监管要求分别为7.5%、8.5%和10.5%,并在此基础上根据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计提的第二支柱资本要求,确保资本充足水平始终满足监管要求。

2.充分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充分考虑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和战略需要,设置合理的资本充足率目标,提升资本使用效率,增强股东及投资者信心,营造良好市场形象及同业竞争优势。

(二)资本规划目标

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本公司及本行2026-2028年资本规划目标设定如下:

2026-2028年资本规划目标

2026-2028年

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2本行规划目标本公司规划目标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7.5%≥7.7%≥7.7%

一级资本充足率≥8.5%≥9.0%≥9.0%

资本充足率≥10.5%≥11%≥11%

若规划期内出现经济金融形势的大幅波动、监管机构政

策调整等重大不确定性事项,资本规划目标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资本补充计划

2此处监管要求不含第二支柱资本要求,第二支柱资本要求由监管机构依据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结果进行确认。

-51-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八

资本补充计划充分考虑了市场状况及本公司实际,兼顾短期和长期资本需求,并考虑各种资本补充渠道的可获得性及优缺点,多层次、多渠道拓宽资本补充方式,优化资本结构,提高资本质量,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满足日益严格的资本监管要求。规划期内,本公司资本补充机制如下:

(一)内源性资本补充

1.优化收入结构,提高盈利能力

本公司将进一步夯实业务发展基础,围绕着规模、质量、效益,逐步优化业务结构、收入结构,综合考虑盈利、风险和资本消耗的关系,鼓励中收等低资本消耗业务发展;同时通过有效控制不合理费用支出、提升资产质量等手段,切实落实降本增效,以进一步激发内源性资本增长的潜力。

2.实施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

在确保效益增长的同时,合理权衡股东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充分考虑利润分配与夯实资本可持续发展的关系,选择适当的支付形式与合理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以增强内部积累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内源性资本补充能力。

(二)外源性资本补充

在以利润留存为基础的内源性资本补充基础上,本公司将结合政策要求、市场环境,根据不同时期的管理要求选择不同的融资渠道,建立多元化的资本补充机制。未来主要外源性资本补充计划如下:

1.多样化补充核心一级资本

在监管部门许可的条件下,本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52-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八

择机通过发行可转债等方式,开展核心一级资本补充工作,以便拓宽核心一级资本补充渠道,形成多元化的资本补充格局。

2.多元化补充其他一级资本及二级资本

考虑到市场同业普遍做法以及本公司存量永续债及二

级资本债的未来赎回情况,为保持资本充足率的稳定,本公司将择机发行永续债、二级资本债等,提升整体资本充足水平。

四、资本管理措施未来,本公司将继续采取集约化发展思路,持续完善资本管理体系,强化资本约束和管理,优化资本配置和资本绩效考核,加强资本统筹和动态监测,开展资本补充长效机制,确保资本管理的有效性。

(一)优化业务结构,高效使用资本

本公司将优化资产组合,稳步推进结构调整。信贷投放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业倾斜、向风险可控的中小企业倾斜,加强对符合“五篇大文章”的新质生产力优质企业的信贷支持,紧密结合省、市重点产业的规划及项目安排,布局“八大赛道”,形成大、中、小客户的合理布局。在信贷业务发展的同时,本公司将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加大中间业务增收力度,实现传统业务与新兴业务的同步发展,进一步提高资本运用效率。

(二)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强化资本占用考核

-53-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八

本公司已将经济资本纳入考核体系,引入经济增加值、风险调整后资本收益率等指标,对各机构进行考评。未来本公司将继续完善绩效考核体系,通过科学的经济资本管理及资本占用考核,切实将资本概念和资本管理理念融入到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实现资本收益最大化。

(三)健全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加大资本监测力度

本公司建立了稳健的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审慎评估各类主要风险,评估资本充足水平和资本质量,制定资本规划。未来本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加大资本监测力度,加强压力测试,完善资本管理应急预案,确保本公司具备充足的资本水平以应对不利的市场条件变化,不断增强资本抵御各类风险的能力。

(四)内外并举,开展资本补充长效机制

本公司将根据市场环境、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计划,动态调整资本规划及资本资源,开展资本补充长效机制,确保资本水平与未来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能力相适应。一是不断提升盈利能力,确定合理的分红水平,逐步提高资本的内生增长水平;二是紧跟政策导向,积极研究创新资本工具,合理使用各类外源性资本补充渠道,确保资本能够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

请审议。

-54-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九关于向青岛市青银慈善基金会定向捐赠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厚植金融向善品牌底蕴,将公益实践深度融入高质量发展大局,推动公益投入常态化、可持续化,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银行”或“本行”)拟每年按母行上年度税前利润的0.25%,向青岛市青银慈善基金会定向拨付捐赠资金。(按2025年利润测算,

2026年捐赠资金1414万元。)青岛市青银慈善基金会由本

行发起设立,本行董事陈霜为青岛市青银慈善基金会法定代表人。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青岛市青银慈善基金会为本行关联方。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上述捐赠事宜已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无需单独履行相关披露程序。

开展常态化公益慈善,是银行践行金融为民初心、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更是回馈社会各界支持的实际行动。长期以来,青岛银行坚守“源于社会、回馈社会”理念,深耕各类公益实践,既彰显了地方法人银行的责任担当,也树立了有温度、有情怀的金融形象。后续,本行拟将公益实践与新三年战略规划深度融合,进一步赋予本行鲜明的有温度与有情怀特质,提升在社会公众中的认可度与美誉度,助力自身高质量发展。

-55-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九

本次捐赠比例经综合参考历年捐赠情况、开展同业调研,并结合提升公益品牌影响力需求确定,以此推动公益行动从阶段性举措转向长期性战略布局。捐赠资金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相关规定,专项用于支持青岛市青银慈善基金会依法开展的扶贫、济困、扶老、救

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等公益慈善活动,为地方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坚实的青银力量。

本次捐赠有助于提升本行的社会形象,扩大本行公益品牌影响力。本次对外捐赠资金来源于本行自有资金,对本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对本行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本行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本行独立董事已就上述捐赠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本行公益捐赠事项的决策效率,规范捐赠管理流程,契合本行常态化、可持续化开展公益慈善事业的实际需要,确保相关捐赠事项及时、有序实施,董事会向股东会申请授权董事会在每年按母行上年度税前利润

0.25%确定的捐赠额度内,审议决策并组织实施后续各年度

本行向青岛市青银慈善基金会定向拨付捐赠资金事项。本项授权有效期为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请审议。

-56-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十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监管要求和利润分配的条件下,根据股东会决议,结合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和实施具体的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利润分配以相应期间财务报

告为基准,合理考虑当期业绩情况,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行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请审议。

-57-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十一关于制定《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规范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完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坚持效益导向,加强工资总额与经营业绩的联动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辖内各分支行、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工资总额管理。

二、工资总额口径工资总额是指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本公司

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计算口径按照权责发生制计提的集团合并报表口径。

三、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本公司年度工资总额以上年度工资总额清算额为基数,与经济效益指标增幅和考核评价挂钩,综合考虑效率调节指标后最终确定。

四、分类管理

集团总部根据年度财务预算,对子公司和分支行进行工-58-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十一

资总额统筹、分类管理。集团总部工资总额实行预算管控与全行整体业绩挂钩的方式。其中,工资以各部门上年度固定薪酬为基数,依据人数据实核定。绩效奖金根据各部门考核结果和绩效标准,结合全行整体经营情况确定;子公司、分支行和经营部门工资总额实行“工资基数+绩效与效益挂钩”的方式。其中,工资以各机构上年度固定薪酬为基数,依据人数据实核定。绩效奖金根据本单位利润、营业收入等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确定。

五、工资分配调控要求充分竞争类集团总部、子企业(包括各分支行、各子公司)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达到同期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

均工资5倍的,当年职工平均工资增幅不得高于国有企业工资增长调控目标;超过同期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6倍的,原则上不得增长。

六、内部分配

各机构在核定的工资总额预算内,拥有内部分配自主权,包括:依法依规制定内部薪酬考核办法,根据考核结果自主确定绩效奖金的分配方案等。

内部分配应坚持“价值创造”导向,即薪酬资源应向直接创造价值、服务实体经济、提升市场竞争力的核心人才、关

键岗位和基层一线倾斜;坚持“按绩取酬”导向,加大与绩效考核的挂钩力度,合理拉开内部分配差距;坚持“结构优化”导向,结合岗位风险与责任,合理设定固定与浮动薪酬比例。

中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绩效薪酬实行延期支付,延-59-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十一期支付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

七、规范薪酬管理所有工资性收入一律纳入工资总额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等政策规定。建立并严格执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

八、分配监督与违规问责

本公司工资总额接受监管部门、董事会、股东会和职工的监督。对于存在超提超发、弄虚作假、违规列支等情况的机构,本公司将核减或追回违规金额,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请审议。

附件: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

-60-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十一附件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规范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完善工资决定机制,坚持效益导向,加强工资总额与经营业绩的联动性,推动本公司高质量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辖内各分支行、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各机构”)的工资总额管理。

第三条管理口径

本办法所称工资总额,是指本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第四条管理原则

(一)坚持政策导向。工资分配体现响应国家宏观政策、承担社会责任的导向,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良性互动。

(二)坚持激励约束。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做到既有激励

又有约束,统筹处理好不同机构和集团内部职工之间的工资分配关系。

-61-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十一

(三)坚持效益导向。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目标,确定合理的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健全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联动机制。

第五条管理机构

董事会是工资总额的决策机构,负责审批年度工资总额预决算及重大事项调整,监督执行情况;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公司工资总额管理的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工资总额的预算及决算方案;计划财务部协同制定工资总额的预算及决算方案,监控执行进度;审计部负责核查工资分配合规性,防范违规列支等事项。

第二章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第六条决定机制框架本公司工资总额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年度工资总额以上年度工资总额清算额为基数,与本年度集团合并报表反映的经济效益指标增幅挂钩,并综合考量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效率、市场对标情况和政府职能部门调控要求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公司年度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按照权责发生制计

提的集团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公式为:

当年工资总额=上年度工资总额基数×(1+W),其中,W为工资总额增幅,以 Y作为函数计算确定。

Y=联动指标增幅×综合考核系数。联动指标增幅按照本

办法第八条确定,综合考核系数按照本办法第九条确定。

W和 Y的函数关系如下:

-62-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十一

当-20%≦Y≦20%时,W=Y当 Y>20%时,W=20%+arctan(2.5Y-0.5)×20%/π当 Y<-20%时,W=-20%+arctan(2.5Y+0.5)×20%/π

第八条工资总额联动指标增幅

根据行业特点和经营实际,本公司工资总额联动指标从净利润、利润总额、营业收入等中选取,确定各指标权重。

工资总额联动指标和权重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经国资监管机构同意后做适当调整。

第九条综合考核系数根据经营绩效考核结果和考核目

标实现程度确定。计算公式为:

综合考核系数=绩效考核系数×80%+考核目标系数×20%

第十条调节因素

1.劳动生产率调节:经济效益增长的,当年公司劳动生

产率未提高的,当年工资总额增幅应低于同期经济效益增幅;

经济效益下降的,当年劳动生产率未下降,当年工资总额降幅可适当少降。

2.人工成本投入产出调节:经济效益增长的,上年人工

成本投入产出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当年工资总额增幅应低于同期经济效益增幅;经济效益下降的,上年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优于行业平均水平,当年工资总额降幅可适当少降。

3.工资水平调控调节:经济效益增长的,上年职工平均

工资达到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的,当年工资总额增幅应低于同期经济效益增幅;经济效益下降的,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

-63-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十一

工资80%的,当年工资总额降幅可适当少降。

第十一条公司工资总额年增幅原则上不超过30%,年

降幅原则上不超过20%,其中职工工资固定部分原则上只增不减。因管理口径调整导致的工资总额增幅超过以上标准的情形除外。

第十二条按照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确定工资总额,原

则上增人不增工资总额、减人不减工资总额,但存在特殊事项的,经认定可以对工资总额进行适当调整,如发生兼并重组、新设企业或机构、规模性增减人员;实施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等特殊事项;受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承担重大专项任务、重大政策调整、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不可抗力等非经营性因素等影响。具体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工资总额的预决算管理

年度工资总额预算,以及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三章内部管理与分配

第十四条集团总部根据年度财务预算,对子公司和分

支行进行工资总额统筹管理,并依法依规自主决定公司内部薪酬分配,建立公开透明的内部薪酬分配体系。薪酬资源重点向基层一线岗位、关键岗位、紧缺急需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倾斜。

集团总部强化穿透管理,组织实施对各机构的工资总额监督管理工作。子公司在集团总部框架下,可比照同行业,结合自身特点,设计市场化的薪酬体系,经集团总部审核同-64-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十一意后执行;分支行按照集团总部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工资总额分类管理

根据机构功能定位、业务特点等,实施差异化管理。

1.集团总部:作为全行管理中心、支持中心和成本中心,

工资总额实行预算管控与全行整体业绩挂钩的方式。其中,工资以各部门上年度固定薪酬为基数,依据人数据实核定;

绩效奖金属于浮动薪酬,根据各部门考核结果和绩效标准,结合全行整体经营情况确定。

2.子公司、分支行和集团总部承担经营任务的部门:作为全行的利润中心,工资总额实行“工资基数+绩效与效益挂钩”的方式。其中,工资以各机构上年度固定薪酬为基数,依据人数据实核定;绩效奖金根据本单位利润、营业收入等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确定。

3.特殊情形的处理:

集团总部或总部条线组织发放的创先评优奖励、科技投

入奖励、特殊贡献奖励等,原则上由集团总部承担,不计入各单位工资总额预算。

第十六条工资分配调控要求充分竞争类集团总部、子企业(包括各分支行、各子公司)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达到同期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

均工资5倍的,当年职工平均工资增幅不得高于国有企业工资增长调控目标;超过同期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倍的,原则上不得增长。

第十七条内部分配自主权

-65-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十一

各机构在核定的工资总额预算内,拥有内部分配自主权。

包括:依法依规制定内部薪酬考核办法,根据考核结果自主确定绩效奖金的分配方案等。

第十八条内部分配导向

1.价值创造导向:薪酬资源应向直接创造价值、服务实

体经济、提升市场竞争力的核心人才、关键岗位和基层一线倾斜;

2.按绩取酬导向:建立“以业绩贡献为导向”的薪酬管理体系,加大与绩效考核的挂钩力度,合理拉开内部分配差距。

3.结构优化导向:结合岗位风险与责任,合理设定固定

与浮动薪酬比例。中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绩效薪酬实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

第十九条子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子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水平与机构整体绩效及个人考核结果紧密挂钩。根据国家、省市和公司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规范薪酬管理

1.全面纳入预算:将所有工资性收入一律纳入工资总额管理,严禁在工资总额预算外列支任何工资性项目。

2.规范福利保障: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补充医疗等政策规定,不得超标准、超范围列支。

3.建立追索扣回机制:严格执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

对违反制度规定的情形,单位有权追回已发放的相关绩效薪-66-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十一酬,止付所有未支付的绩效薪酬。

第二十一条集团总部职工平均工资增幅原则上应低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幅;中高级管理人员平均工资增幅原则上不高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幅。

集团总部职工平均工资明显高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其年度工资总额要进一步向一线员工、基层员工倾斜,在内部分配差距没有缩小之前,集团总部原则上不得提高平均工资水平。

第二十二条规范会计核算和报表列示,客观准确反映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报表中的“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本年增加额应与实际计提工资总额

保持一致,不得在其他会计科目反映工资。

第二十三条工资总额的分配监督

1.根据内部监督机制,董事会等有权机构依照法定程序

决定工资分配事项,加强对工资分配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

2.工资总额管理纳入纪检、审计等监督检查工作范围,

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第二十四条违规问责

对存在超提超发、弄虚作假、违规列支等情况的机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核减或追回违规金额,并相应核减下年度工资总额预算。

2.根据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对机构主要负责人及相

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处罚、纪律处分、-67-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十一组织处理等。

3.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公司工资总额管理接受监管部门、董事会、股东会和职工的监督,并依法做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经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此前发

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68-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十二关于制定《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规范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薪酬管理,健全科学合理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高管积极性和创造性,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管理办法适用于本行执行董事及高管,包括董事长、行长、副行长、董事会秘书等。除上述人员外,下列管理人员的薪酬核定、发放及管理,参照执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工会主席、行长助理、首席信息官。其中,由青岛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成员,包括董事长、行长、副行长、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工会主席(以下统称“企业负责人”)。

本行非执行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津贴按照本行董事津贴管理的相关要求执行;职工董事的薪酬按照本行职工薪酬

管理的相关要求执行,不适用于本管理办法。

二、薪酬管理

1.企业负责人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

入、福利待遇等组成。

基本年薪是企业负责人的年度基本薪酬,根据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基数确定,挂钩分配系数;绩效年薪是企业负责-69-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十二

人的绩效薪酬,以基本年薪为基数,根据企业经营绩效考核、考核类型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并结合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确定;任期激励收入以任期内年薪总水平为基数,结合任期考核结果确定。

企业负责人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

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等,根据国家、省市和本行有关规定执行。

2.其他高管薪酬由固定薪酬、绩效薪酬和福利性收入等组成。

固定薪酬是其他高管的年度基本薪酬,由其所在职级对应的薪酬标准确定;绩效薪酬根据高管年度绩效标准挂钩考

核结果确定;福利性收入包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企

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费等。

三、薪酬支付

基本薪酬按月支付,绩效薪酬按月预发一定比例,剩余部分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调整清算。任期激励收入根据任期考核结果兑现。

四、延期支付及追索扣回

绩效薪酬实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比例为50%,延期支付年限不少于3年。延期部分从次年开始,每年按照等分原则进行支付。任职期间若没有发生扣除事项,按规定支付延期绩效薪酬。

任期内若出现重大失误、给本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公司

治理程序出现重大问题,以及触发其他有关扣回事项或处罚-70-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十二规定的,根据其所承担责任,追索扣回部分或全部已发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收入。

五、绩效考核

本行对高管实行年度绩效考核,董事长、行长的考核综合考虑全行绩效考核及个人履职评价;其他高管绩效考核综

合考虑全行绩效考核、分管业绩考核及个人履职评价。

董事的绩效考核方案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拟定,股东会批准;高管的绩效考核方案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拟定,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董事及高管的绩效评价工作,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统一负责组织。其中,董事长、行长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负责实施;副行长、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的

绩效评价,在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的组织下,可由高级管理层协助开展相关工作,评价结果经董事会审批后执行。董事不参与本人的考核。

董事长、行长考核指标包括全行考核指标、个人履职评

价和业绩奖励指标。根据分管业务和职能不同,其他高管实行差异化绩效考核,考核指标包括全行考核指标、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和业绩奖励指标,其中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包括个人履职评价、分管部门考核和联系行考核。

六、调薪机制企业负责人薪酬根据国资监管机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其他高管薪酬根据考核或整体情况进行调整。原则上,高管年度调薪比例不高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幅。

请审议。

-71-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十二

附件: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72-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十二附件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薪酬管理,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高管积极性和创造性,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执行董事及高管,包括董事长、行长、副行长、董事会秘书等。除上述人员外,下列管理人员的薪酬核定、发放及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工会主席、行长助理、首席信息官。其中,由青岛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成员,包括董事长、行长、副行长、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工会主席(以下统称“企业负责人”)。

本行非执行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津贴按照本行董事津贴管理的相关要求执行;职工董事的薪酬按照本行职工薪酬管

理的相关要求执行,不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设计原则

在支持本行战略和经营目标达成的前提下,制定薪酬设计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为前提,董事会依法规

-73-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十二范管理,形成体系化和契约化的管理机制。

(二)支持发展战略,符合监管要求,适应本行经营现状和战略发展需要。

(三)坚持“按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薪酬实际

兑现水平与业绩、风险、岗位责任相一致,能高能低,能增能减。

(四)统筹兼顾各方的合法权益,形成规范运行、良性

发展、有效监督的市场化选聘高管薪酬分配秩序。

第二章薪酬管理

第四条薪酬结构

企业负责人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

和福利待遇等组成;其他高管薪酬由固定薪酬、绩效薪酬和福利性收入等组成。绩效薪酬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第五条企业负责人薪酬

(一)基本年薪

基本年薪是企业负责人的年度基本薪酬,根据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基数确定。

(二)绩效年薪

绩效年薪是企业负责人的绩效薪酬,与年度经营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根据本行经营绩效考核得分、考核类型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

(三)任期激励收入任期激励收入与企业负责人任期考核评价结果挂钩。

-74-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十二

第六条福利待遇

企业负责人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

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等,根据国家、省市和本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其他高管薪酬

(一)固定薪酬

固定薪酬是其他高管的年度基本薪酬,由高管所在职级对应的薪酬标准确定。具体根据本行行员等级及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二)绩效薪酬绩效薪酬根据高管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三)福利性收入

福利性收入包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

补充医疗保险、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费等。根据国家、省市和本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薪酬支付

第八条薪酬发放

基本薪酬按月支付。绩效薪酬实行“月度预发,年度清算”。

留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待年度考核结束,依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清算调整。

任期激励收入在任期考核结束后,根据任期考核结果兑现。原则上按5:5的比例分2年延期支付。

第九条绩效薪酬的延期支付

(一)绩效薪酬实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比例为50%,-75-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十二延期支付年限不少于3年。

(二)延期部分从次年开始,每年按照等分原则进行支付。

任职期间若没有发生扣除事项,按规定支付当年应付延期绩效薪酬。

第十条薪酬追索扣回机制

任期内若出现重大失误、给本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公司

治理程序出现重大问题,以及其他触发有关扣回事项或处罚规定的,根据其所承担责任,追索扣回部分或全部已发绩效薪酬、任期激励收入。具体按照国家、省市和本行相关规定执行。追索扣回机制适用于已离职或退休的高管。

第四章绩效考核程序

第十一条本行对高管实行年度绩效考核。董事长、行

长的考核综合考虑全行绩效考核及个人履职评价,其他高管绩效考核综合考虑全行绩效考核、分管业绩考核及个人履职评价。

第十二条董事的绩效考核方案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拟定,股东会批准;高管的绩效考核方案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拟定,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董事及高管的绩效评价工作,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统一负责组织。其中,董事长、行长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负责实施;副行长、董事会秘书及

其他高管的绩效评价,在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的组织下,可由高级管理层协助开展相关工作,评价结果经董事会审批后执行。董事不参与本人的考核。

-76-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十二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十三条调薪机制

(一)企业负责人薪酬调整负责人薪酬按照国资监管机构有关规定调整。

(二)其他高管薪酬调整

1.整体调整

根据本行薪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考核调薪

为鼓励高管人员的高绩效表现,根据高管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赋予不同的调薪积分,若个人调薪积分积累到规定分值,且当年全行经营业绩达成董事会目标,可晋升一档薪酬,薪档调整不能超过其所在职级对应的最高薪档。

第十四条其他

外部引入高管时,其薪酬可参照本办法和市场薪酬水平确定,经相关程序审批后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公司章程及本行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经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本办法生效后尚未核定薪酬方案的年度参照执行。

-77-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十三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实际及相关薪酬管理办法,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事及高管)。

本行非执行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津贴按照本行董事津贴管理的相关要求执行。

二、薪酬结构

董事及高管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

和福利性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履职能力、市场水平及职级确定;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中长期激励主要包括任期激励收入。

三、薪酬发放

基本薪酬按月支付,绩效薪酬按月预发一定比例,剩余部分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调整清算。任期激励收入在-78-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十三

任期考核结束后,根据任期考核结果兑现。

四、薪酬管理与风险控制

1.延期支付制度

绩效薪酬实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比例为50%,延期支付年限不少于3年。延期部分从次年开始,每年按照等分原则进行支付。任职期间若没有发生扣除事项,按规定支付当年应付延期绩效薪酬。

2.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

任期内若出现重大失误、给本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公司

治理程序出现重大问题,以及其他触发有关扣回事项或处罚规定的,根据其所承担责任,追索扣回部分或全部已发绩效薪酬、任期激励收入。具体按照国家、省市和本行相关规定执行。追索扣回机制适用于已离职或退休人员。

3.董事及高管薪酬均为税前金额,由个人承担的各项社

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和个人所得税等统一由本行代缴代扣。

五、附则

1.执行董事薪酬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

薪酬方案审议通过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日止。

2.本方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法

律法规或监管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请审议。

-79-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十四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现对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4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薪酬清算提出如下议案:

一、董事薪酬清算情况

根据工作要求,结合个人年度绩效考核评价情况、业绩贡献和岗位职责等因素,对本行2024年度董事薪酬进行分配。具体如下:

(一)绩效考核情况

2024年度适用于本薪酬清算方案的董事,包括景在伦(董事长)、吴显明(执行董事兼行长、首席合规官)、陈霜(执行董事兼副行长)、刘鹏(执行董事兼副行长)。非执行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津贴按照本行董事津贴管理的相关要求执行。

根据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董事的绩效考核方案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拟定,股东会批准;董事长、行长的考核由董事会执行;其他执行董事的绩效考核由董事

会授权管理层负责,考核结果由董事会审批后执行。董事不参与本人的考核。

(二)薪酬清算

按照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根据个人年度-80-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十四

绩效考核评价情况、业绩贡献和岗位职责等,确定2024年董事年度薪酬总额为321.4434万元,并对董事个人进行激励。

二、其他高管薪酬清算情况

(一)绩效考核情况

2024年其他高管包括张猛(副行长)、张迟红(副行长)、张巧雯(董事会秘书)。

根据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其他高管的绩效考核方案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拟定,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绩效考核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考核结果由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二)薪酬清算

根据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评价情况,确定2024年其他高管年度薪酬总额为209.1749万元,并对个人进行激励。

三、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机制

2024年董事及高管年度薪酬为税前薪酬,待股东会审议通过,按规定扣除延期支付部分后予以发放。延期支付年限不少于3年。延期部分每年按照等分原则进行支付。任职期间若没有发生扣除事项,按规定支付当年应付延期绩效薪酬。

任期内若出现重大失误、给本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公司

治理程序出现重大问题,以及其他触发有关扣回事项或处罚规定的,根据其所承担责任,追索扣回部分或全部已发绩效薪酬,具体按照国家、省市和本行相关规定执行。追索扣回机制适用于已离职或退休人员。

请审议。

-81-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十五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环境优势,抓住市场融资窗口,提高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资本管理的灵活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规定,参照市场惯例,提请股东会批准,授予本行董事会发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权,并批准董事会转授权等事项。

一、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具体方案

(一)在依照下文(二)所列条件并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内决定单独或同时发行、分配或以其他方式处理 A股及/或 H股普通股、

优先股、可转债。

“有关期间”为自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本项授权议案之

日起至下列三者最早之日止:(1)本行2026年度股东会结束时;(2)本行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

届满之日;(3)本行于任何股东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

(二)授权董事会发行、分配或以其他方式处理的 A股及/或 H 股普通股、优先股、可转债的数量(其中,优先股按强制转股价格计算全部转换后的 A股及/或 H股普通股数量;可转债按转股价计算全部转换后的 A股及/或 H股普通股数量),各自不得超过以本议案经股东会通过当日,本行-82-2025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十五

已发行的 A股及/或 H股普通股各自类别股份总数的 20%。

(三)授权董事会:(1)制定并实施具体发行方案,包

括但不限于拟发行、分配的股份类别、定价方式和/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发行数量、发行对象以及募集资金投向等,决定发行时机、发行期间、募集资金用途,决定是否向现有股东发售;(2)办理本行注册资本增加事宜,以反映本行根据本议案而获授权发行的股份,并对本行的公司章程中与发行股份和注册资本等有关的条款,作出必要的修订;

(3)审议批准向有关监管机构递交的与前述发行有关的法定文件,根据监管机构和本行上市地的要求,履行相关的批准程序;(4)采取任何其他所需行动及办妥其他所需手续,以实施发行方案及实现注册资本的增加;(5)决定与前述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二、授权相关事项

为增加决策效率,减少内部审批程序,把握市场时机,就处理根据一般性授权发行股份事宜,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有关期间处理根据一般性授权发行股份有关事项。上述董事会对授权人士的授权将由董事会行使本议案项下的一般性授权时另行确定。

请审议。

-83-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一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各位股东: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银行”或“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

《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等监管法规,以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办法》的规定,对2025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董事会履职情况的评价

(一)董事会在公司治理、战略管理、资本管理、风险

管理、内部控制、薪酬管理、信息披露及并表管理等方面的履职情况

1.公司治理方面,2025年,为适配“上市公司治理架构改革”的新形势与行业监管新要求,本行及时启动监事会撤销及治理制度迭代更新工作,年内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委

会工作规则等十余项基础公司治理制度的修订,着力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衔接顺畅的优质公司治理制度体系;以

大股东增持为契机优化股权结构,强化股东资质管理与权益平衡,持续提升股权运作规范性与治理效能,青岛国信集团顺利完成增持,成为本行第一大股东;加强市值管理,建立-84-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一

健全制度体系,通过创新年度业绩说明会形式、举办首届投资者开放日活动等举措,深化与资本市场的有效沟通,提振市场信心,2025年股价涨幅位居上市银行前列。

2.战略管理方面,董事会通过定期审议听取战略执行情况报告,动态掌握战略规划推进进度,为战略落地校准方向、及时提出建设性指导意见。2025年,全行聚焦高质量发展核心主线,凝聚合力攻坚克难,不仅全面达成年度经营目标,更圆满收官《2023-2025年战略规划》。与此同时,基于对内外部环境的系统研判与形势分析,董事会带领全行历经“调研讨论-集中编制-论证完善”三大阶段,高效完成《2026-2028年战略规划》的编制工作,坚持既有传承又有创新,赓续“创·新金融,美·好银行”的发展愿景,以“能力驱动、组织敏捷、量质齐升、健康持续”为战略目标,为下阶段发展擘画清晰蓝图。

3.资本管理方面,董事会严格履行资本管理职责,不断

强化资本约束与风险抵御能力,年内审议审阅了2024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资本充足率管理报告、负债质量管

理报告等,推动本行保持合理的资本充足率水平,支持各项业务发展和战略规划的实施;修订《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充足率压力测试管理办法》《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资本管理顶层设计,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管控精准的资本管理体系,为资本的精细化、集约化运作提供坚实制度保障。董事会立足长远发展大局,以战略性思维统筹资本管理工作,通过全流程、穿透式的资-85-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一本管控,筑牢风险防线、厚植发展底气,为全行服务实体经济、深化战略转型提供了坚实的资本支撑。

4.风险管理方面,董事会坚持稳健经营,持续优化全面

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识别,统一风险偏好,健全风险政策,做实风险监测,构建智能风控体系,全面提升风险管理有效性。年内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风险偏好陈述书》《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全面审视本行2024年风险管理情况,并进一步完善本行风险偏好指标量化体系,提升风险限额管理的有效性。修订《青岛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青岛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青岛银行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优化风险管理顶层治理体系,织密织牢全维度风险防控网络,夯实稳健经营的安全基石,切实提升全行风险预判与处置能力。

5.内控合规方面,董事会要求坚持“靠前一步、主动作为”,内控合规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以落实《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为核心,全面对标监管新规,优化治理架构,细化制度流程,“三道防线”协同发力更加顺畅;深化“大监督”格局,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检查整改的闭环管理质效显著提升;聚焦基层基础,推动合规管理资源下沉,全员合规意识与文化氛围持续向好。年内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阅听取监管通报及整改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管理建议书、专项审计报告及整改报告等,全面推进内部控制机制持续完善、有效执行、动态优化,以-86-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一内控治理能力的系统性提升筑牢全行稳健经营的风险防线。

6.薪酬管理方面,董事会年内审议通过年度职工奖金提

取及行级高管人员绩效发放的议案,合理确定高管绩效及全行绩效总额,指导本行执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相关的机制,对中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的人员实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强化薪酬与风险、业绩的深度挂钩,健全激励约束相容的薪酬治理体系。

7.信息披露方面,董事会始终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严格落实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和香港联交所的各项披露要求,将高质量信息披露作为连接广大投资者的核心纽带。在合规披露的基础上,本行以保障和维护投资者知情权为出发点,持续优化披露内容与形式,主动丰富披露内容、提升披露深度,全面、客观地向投资者展现本行经营动态和长期价值。2025年,本行发布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共计215项,其中在深交所发布133项,在香港联交所发布82项,未出现因信息披露合规性问题被监管机构问询或处罚的情况。本行连续5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中获评最高评级 A级。

8.并表管理方面,董事会定期审阅年度并表管理工作报告,督促高级管理层按照政策法规要求落实并表管理职责。

一方面,推动高级管理层积极落实《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综合评价管理办法》,按季度对子公司开展考核预评价;另一方面,按照垂直管理原则,从公司治理、风险管理、-87-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一

内控合规等方面持续加大对子公司的指导帮扶,助力子公司提升经营管理规范性水平。集团并表管控的精细化、系统化水平持续提升,协同治理效能有效释放,有力推动集团形成战略协同、管控有序的发展格局。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评价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2025年,本行董事会能够严格依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全面履行职责,有效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核心职能,战略规划锚定方向、执行落地坚实有力,风险防控体系健全、应对处置精准审慎,资本管理科学统筹、补充机制健全有序,内控合规持续夯实、三道防线协同发力,信息披露依规合规、内容真实规范透明,并表管理统筹有序、集团治理效能稳步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日益精进、市场沟通渠道顺畅高效。董事会各项履职均紧扣全行高质量发展主线,治理决策的科学性、专业性和有效性持续提升,切实将公司治理要求转化为经营发展实效,为全行稳健运营和集团协同发展筑牢坚实治理根基,有效维护了全体股东、债权人及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

2026年是国家“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开篇破局的关键之年,亦是本行2026-2028年战略规划谋新篇、启新程的起步之年。建议董事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及全国金融系统工作会议各项部署要求,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与人民性,锚定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战略目标,严-88-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一

格对标监管导向、恪守监管要求,持续健全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稳步夯实公司治理根基;始终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坚守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精准发力深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等“五篇大文章”,以本行战略规划的稳步落地,推动全行高质量发展走深走实,切实以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实现区域战略与本行发展的深度融合、同频共振。

二、对董事履职情况的评价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评价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日常监督记录,董事本人对履职的自我评价情况,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的监管意见,以及外部审计机构的专项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行董事2025年度履职评价如下:

1.全体董事“五个维度”情况

(1)履行忠实义务

本行董事能够以本行的最佳利益行事,忠实履行各项董事职责,严格保守本行秘密,高度关注可能损害本行利益的事项,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推动问题纠正。

(2)履行勤勉义务

本行董事能够投入有效的时间和精力参与本行事务,及时了解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按要求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认真研究并作出审慎判断。

-89-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一

(3)履职专业性

本行董事具有良好的专业教育背景和丰富的经济、金融

管理工作经历,并能够持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立足董事会职责定位,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从业经历和工作经验,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推动董事会科学决策。

(4)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

本行董事能够坚持高标准的职业操守,独立自主地履行职责,推动本行公平对待全体股东、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5)履职合规性

本行董事能够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持续规范自身履职行为,依法合规履行相应的职责,推动和监督本行守法合规经营。

2.各类别董事履职情况

执行董事总体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执行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勤勉履行经营管理职责,落实高级管理层向董事会报告制度,支持董事会其他成员充分了解本行经营管理和风险信息,推动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执行和及时反馈。

非执行董事能够平衡好本行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做好本行与主要股东的沟通工作,未将股东自身利益置于本行和其他股东利益之上,支持本行坚持合规经营,提高全面风险管理水平,推动各项经营管理优化提升。

独立董事能够不受主要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与本

-90-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一

行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保持履职独立性,积极出席会议和参加调研活动,充分了解本行经营运作情况,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注重维护中小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能够按照专门委员会工作

规则的要求,主持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其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审阅,出具专业意见供董事会决策参考,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

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行董事2025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

2026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本行董事持续强化金融

监管政策与行业发展趋势研究,恪守勤勉尽责履职准则,进一步参与到公司治理重大决策过程中。聚焦战略落地、风险防控、资本管理、并表管控等核心领域,主动开展履职调研,精准建言献策;严格落实信息披露、内控合规等监管要求,强化对高级管理层经营管理的监督。以高标准履职推动公司治理效能持续提升,保障本行新三年战略规划稳健开局,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及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护航全行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91-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高级管理层及高级管理人员

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各位股东: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银行”或“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监管法规,以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层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办法》的规定,对2025年度高级管理层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高级管理层履职情况的评价

(一)高级管理层履职情况

1.经营管理

2025年,本行高级管理层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纵深推

进战略执行,全面落实各项经营管理工作,顺利达成各项年度经营指标和主要战略目标,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全面提升。

规模方面,聚焦八大赛道,持续发挥重点产品优势,截至2025年末,科技金融贷款314.58亿元,增长21.75%;绿色贷款588.13亿元,增长57.47%;蓝色贷款余额227.54亿元,增长35.59%;涉农贷款481.84亿元,增长31.75%。特色经营方面,通过产品优化、场景丰富等举措做强国际业务,-92-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二

将财资平台等国内结算业务作为重要增长点大力推动,中收来源更趋多元化;托管业务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初步建成覆盖全国、深耕省内、总分一体推进的营销机制。综合化优势方面,青银金租聚焦主业,稳步推进业务转型,年内制造业类融资租赁业务投放占比达到27.25%;青银理财年内发行理

财产品516只,募集金额合计超5300亿元,理财产品手续费及佣金收入达7.26亿元。数智转型方面,启动零售财富引擎平台建设,聚焦线下场域、提升管户效能;风险驾驶舱搭建完成,形成涵盖全面风险、全量信贷内容的可视化平台。

人员管理方面,完善市场化用人机制,打破终身聘任,形成市场化竞争模式。

2.风险管理

2025年,本行高级管理层系统推进全行风险防控能力建设,不断完善风控管理机制,全面提升风险管理的专业化、精细化程度。

一是深化新兴领域新型风险研究,强化风险识别的专业性。召开市场风险领域专题研讨会,全面扫描市场风险管理现状,梳理管控机制短板及问题清单,优化市场风险限额管理体系,全力推进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项目;审核洗钱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组织落实反洗钱制度建设、系统优化、执行管理、绩效考核等工作。二是强化监测授信联动管控,提升闭环风控管理的有效性。统筹强化风险监测与授信后管理联动,建立健全风险监测与授信后互动管理机制,针对监测识别的各类风险信号,相关人员同步跟进并开展典型案例-93-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二

专项排查,着力构建从风险监测到直接核查的全流程闭环风控管理体系。三是深挖监测数据价值应用,增强数据赋能风控的支撑性。持续深化风险监测数据的价值挖掘与场景化应用,统筹推进行内外各类数据的分析、挖掘与运用,成功推动全行级黑灰名单、房地产大数据、同业资产质量及利率等

多项数据监测应用项目落地实施,以数据赋能全面风险管理能力与精细化管控水平提升。

3.内控管理

2025年,高级管理层聚力抓实全流程内控合规管理,稳

步推进合规管理精细化建设,强化内控执行与监督问责。

一是加强基层互动,强化地市分行管理。以“靠前一步、主动作为”为指导思想,全面加强总分支协同一体化管理,制定《青岛银行异地分行内控合规管理办法》,明确分行各级内控合规岗位人员的职责和工作要求,确保分行内控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二是加强识别评估,深入开展流程梳理。建立重要流程操作风险与控制矩阵体系,涵盖公司业务、零售业务、金融市场管理、渠道管理、运营管理、综

合管理、信息技术管理7大板块,实现对全部重要流程的有效覆盖。三是筑牢合规屏障,强化个保合规管理。修订《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办法》,明确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要求,强化侵害信息权益风险排查工作、加强 AI 软件使用要求;

开展全行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专项合规检查,梳理问题隐患,剖析成因及后果,提出针对性规范要求。

4.并表管理

-94-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二

2025年,高级管理层纵深推进集团并表管理能力建设,

强化母子公司协同联动发展,以考核赋能并表管理执行效能全面提升。

一是积极落实《青岛银行子公司综合评价管理办法》,以考核评价为切入点,对子公司业务提质增效与转型升级提出了多项有益建议,助力子公司夯实经营根基、提升经营水平。二是严格落实《并表管理效能提升方案》,按照条线垂直管理模式,由总行对应管理部门出具指导意见,年内对子公司分别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检查及专项检查“回头看”工作,进行涵盖公司治理、“三重一大”、人事管理、经营情况等

方面的全面内部审计,将资产质量纳入并表管理、强化信用风险监测等,多维度深化集团并表管理管控。

5.定期报告

高级管理层建立了向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定期信息

报告制度,将本行经营管理、财务数据、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信息,定期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进行报告,支持配合董事获取履职所需的各类信息。其中,针对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综合经营计划等按年度向董事会及专

门委员会进行报告;针对行长工作报告、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等按半年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报告;针对关联交易情况报

告、市场风险管理报告等按季度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报告;

针对临时发生的重大事项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报告的

紧急事项,随时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报告。同时,本行每月定期向董事报送《董(监)事通讯》,及时分享经营管理-95-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二

活动、市场信息、监管动态、股东要闻等讯息,切实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信息支撑。

6.会议管理

本行高级管理层在董事会领导下,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权,通过行长办公会及高管层下设专业委员会等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及时研究部署重要经营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实施全行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及措施。其中,行长办公会作为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落实行党委、董事会有关决定决议,研究决定本行经营管理重要事项的会议,实行行长负责制,坚持会前酝酿、会议讨论、行长决定的议事决策机制。2025年,本行行长办公会共召开17次会议,听取、研究、审议了《2026年度授权方案》《青岛银行国际业务高质量发展方案》《青岛银行普惠金融业务高质量发展白皮书》

等42项议题,围绕本行战略规划、改革转型、年度经营发展规划及策略执行,重要工作及业务方案制定及各类董事会授权行长决策事项范围内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决策等,充分发挥了在本行经营发展中的战略执行作用,保障本行整体的协同稳健发展。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评价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2025年,本行高级管理层勤勉尽责、担当作为,严格落实股东会及董事会各项决议,推动经营管理有序开展,经营发展质效提升、亮点频现,在专业化、数智化、特色化建设等方面扎实推进、成效初显。

履职过程中,未发现高级管理层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96-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二章程》的情形,亦未发现其存在损害存款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对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评价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评价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日常监督记录,参考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对履职的自我评价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评价如下:

1.履行忠实义务

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积极维护本行整体利益,经营稳健,具有优秀的职业操守,对日常管理中发现的可能损害本行利益的事项,能够及时向行长报告并推动问题纠正。

2.履行勤勉义务

本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本

行经营管理事务,及时了解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按要求出席高级管理层会议,对提交高级管理层会议审议的事项认真研究并作出专业审慎判断。

3.履职专业性

本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持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立足高级管理层职责定位,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从业经历和工作经验,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推动高级管理层科学执行董事会决策。

4.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

本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坚持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不受主要股东控制和干预,独立自主地履行职责,推动本行公-97-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二

平对待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5.履职合规性本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持续规范自身履职行为,依法合规履行相应的职责,推动和监督本行守法合规经营。

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全部为称职。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

2026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坚决

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持续高质量发展,把握省市新旧动能转换关键期的机遇,坚持“量质齐升”,以能力建设驱动业务发展,以内部升级回应外部挑战,以协同发力带动经营提质进阶,在业务发展中持续强化风险意识,同时抓牢“强总行”与“抓双基”,为新战略周期夯实根基、注入动能。

特此报告。

-98-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三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邢乐成)

各位股东:

作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银行”或“本行”)的独立非执行董事,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不受本行主要股东、关联方以及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对董事会审议事项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本行、中小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1962年11月出生,于2021年7月起担任青岛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目前担任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本人于2018年12月起担任济南大学投融资研究中心主任、山东省普惠金融研究院院长,兼任山东省人大常委委员、中国投资协会理事、山东省创业投资协会副会长以及

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等职务。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99-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三

青岛银行大力支持独立董事履职工作,不断强化履职支撑,为独立董事的履职提供了各项必要条件。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青岛银行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包含2024年

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 A

股和 H股类别股东大会,共审议议案 22项,听取报告 5项;

召开董事会17次,其中现场会议5次,书面传签会议12次,审议议案133项、听取或审阅报告47项;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共召开会议55次,其中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7次,薪酬委员会会议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0次,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风险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会议15次,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13次,网络安全和信息科技委员会会议4次,审议议案150项,听取或审阅报告48项。

本人作为董事会成员,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除因有公务安排依法委托张旭独立董事出席九届八次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外,均依规亲自出席了股东会、董事会及本人所属专委会会议,并依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就相关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本人按半年审议/审阅/听取行长工作报告、战略执行情况报告及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等议题,按年度审议/审阅/听取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

预案、奖金绩效发放议案等议题,并在会上客观、独立发表意见,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具体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100-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三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战略股东和可风险管理网络安姓名董事会薪酬提名关联交审计大会持续和消费者全和信委员委员易控制委员发展权益保护息科技会会委员会会委员委员会委员会会

邢乐成4/417/17-3/3-12/1310/1015/15-

(二)参与培训、调研情况

1.参与调研情况

2025年,本人除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外,还参

加了一次专题调研,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具体调研情况如下:

2025年6月,本人参与了青岛银行泰安分行专题调研,

了解本行泰安分行的基本概况、重点业务发展情况、风险管控情况以及分行业务发展面临的困难等;建议分行强化人员

队伍建设,建立“基础技能+特色业务”的分层培训体系,打造与发展目标同频、业务需求适配的人才系统;整合优秀

员工所拥有的不同文化背景优势,推动人员素质升级与战略落地、业务拓展形成良性循环,打造一支既懂金融又熟悉泰安本土特色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2.参与培训情况

2025年,本人多次参与监管机关、行业自律组织、中介

机构等单位组织的培训,主要参与情况如下:

(1)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独立董事能力建设培训(第四期),主要围绕独立董事如何审阅上市公司财务-101-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三

报表、上市公司数据合规要点、持股行权视角下的股东会规范性与董事履职等内容进行学习。

(2)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上市公司违法违规

典型案例分析培训,主要学习了公开承诺及公司治理两个专题的内容。

(3)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独立董事能力建设培训(第六期),深入了解新公司法下审计委员会改革与独立董事履职实践、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实践与影响等内容。

(三)现场办公情况

2025年,本人积极来行现场办公,在行办公时间约22.5天,除来行参与调研、培训、审阅资料外,本人还与青岛银行董事会办公室、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等部门进行深度座谈,充分了解本行经营管理近况;深入一线,走访本行泰安分行营业部、泰安分行岱岳支行等分支机构,与相关负责人展开会谈,密切关注网点运营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立足履职本位,与本行审计部、会计师事

务所保持积极沟通,扎实履行监督职责:一是结合本行实际,对审计部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常态化检查,确保内审工作质效;

二是持续监督本行内部控制机制的建立健全与执行情况,推动内控体系完善;三是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外部审计的工作安

排、重点进展等保持对接,协调解决审计过程中的关键事项。

通过上述举措,着力推动审计部、会计师事务所在本行日常-102-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三

及年度审计中充分发挥专业效能,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3月25日,本行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人委托张旭独立董事代为参加会议。

2025年8月27日,本行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相关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方案的议案》等10项议案。

2025年11月7日,本行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六)独立意见发表情况

2025年,本人根据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点关注

了重大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利润分配方案等事项,并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时间会议名称独立意见名称

独立意见1:关于选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

第九届董事会第立意见

12025.01.17

八次会议独立意见2: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1: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第九届董事会第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2025.03.26

十次会议独立意见3: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职工奖金提取及行级高管人员绩效发放的议案的

-103-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三序号时间会议名称独立意见名称独立意见独立意见4: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5: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方占用资金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6: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7: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第独立意见: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青银

32025.04.28

十一次会议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1:关于为海尔集团公司提供授信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第独立意见2: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国

42025.05.30

十二次会议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3: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尔集团(青岛)金盈控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第独立意见: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国信

52025.06.27

十四次会议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青银理财

第九届董事会第

62025.07.30有限责任公司理财代销业务关联交易(补充协议)

十五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关于调整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尔

第九届董事会第

72025.08.25集团(青岛)金盈控股有限公司贷款利率的独立意

十六次会议见

独立意见1: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2: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董事、

第九届董事会第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相关关联方关联交易的独

82025.08.28

十七次会议立意见

独立意见3:关于提名王竹泉先生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尔集团

第九届董事会第

92025.09.30(青岛)金盈控股有限公司存款业务关联交易的独

十八次会议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第独立意见:关于对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

102025.10.24

十九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112025.10.28第九届董事会第独立意见1:关于增加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青

-104-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三序号时间会议名称独立意见名称

二十次会议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额度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2:关于调整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海

尔集团(青岛)金盈控股有限公司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第独立意见: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

122025.11.10

二十一次会议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关于调整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尔

第九届董事会第

132025.12.30集团(青岛)金盈控股有限公司贷款利率的独立意

二十四次会议见

(七)其他方面

2025年,本人未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题,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议题所涉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国家

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机构出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公司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本行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

3.持续关注本行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本行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和本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要求,保证本行信息披-105-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三

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与中小投资者保持畅通地沟通,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

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四、总体评价

2025年,本人作为青岛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履职过

程中恪尽职守,坚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依法履行职责并发表独立意见,与高级管理层保持高效沟通,高度关注本行发展状况,未受到大股东或其他与本行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充分发挥了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尽的作用。在忠实义务方面,积极维护本行整体利益,不存在履职过程中接受不正当利益、利用在本行地位和职权谋取私利、擅自泄露本行商业秘密、

利用关联关系损害本行利益等情形,本职和兼职工作与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均不存在利益冲突,并如实告知本行有关情况。青岛银行积极吸收本人在履职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并深入推进落实,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行稳致远。

2026年,本人将继续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参

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参与专题调研、来行现场办公,充分发挥专业性与独立性的重要作用,为本行经营发展建言献策,推动本行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本行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非执行董事:邢乐成

-106-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三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张旭)

各位股东:

作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银行”或“本行”)的独立非执行董事,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不受本行主要股东、关联方以及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对董事会审议事项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本行、中小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1969年11月出生,于2021年7月起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目前担任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本人于1993年7月起任教于青岛大学,现为青岛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教授,兼任青岛市政协常委、九三学社青岛市委会副主委、青岛市政府专家决策咨询委员会特约研究员、

中华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会发展经济学分会理事、青岛市城市

经济学会副会长、潍坊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外部理事等职务。

-107-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三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青岛银行大力支持独立董事履职工作,不断强化履职支撑,为独立董事的履职提供了各项必要条件。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青岛银行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包含2024年

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 A

股和 H股类别股东大会,共审议议案 22项,听取报告 5项;

召开董事会17次,其中现场会议5次,书面传签会议12次,审议议案133项、听取或审阅报告47项;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共召开会议55次,其中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7次,薪酬委员会会议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0次,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风险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会议15次,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13次,网络安全和信息科技委员会会议4次,审议议案150项,听取或审阅报告48项。

本人作为董事会成员,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均依规亲自出席了股东会、董事会及本人所属专委会会议,并依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就相关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本人按半年审议/审阅/听取行长工作报告、战略执行情况报告及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等议题,按年度审议/审阅/听取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奖金绩效发

放议案等议题,并在会上客观、独立发表意见,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具体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108-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三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战略股东和可风险管理网络安姓名董事会薪酬提名关联交审计大会持续和消费者全和信委员委员易控制委员发展权益保护息科技会会委员会会委员委员会委员会会

张旭4/417/17-3/33/313/13-15/15-

(二)参与培训、调研情况

1.参与调研情况

2025年,本人除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外,还参

加了一次专题调研,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具体调研情况如下:

2025年6月,本人参与了青岛银行泰安分行专题调研,

了解本行泰安分行的基本概况、重点业务发展情况、风险管控情况以及分行业务发展面临的困难等;建议分行以重点项

目贷后管理为契机,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运用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对重点项目资金流向、设备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建立穿透式管理机制,深入涉海涉空等高端制造领域。

2.参与培训情况

2025年,本人多次参与监管机关、行业自律组织、中介

机构等单位组织的培训,主要参与情况如下:

(1)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独立董事能力建设培训(第四期),主要围绕独立董事如何审阅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上市公司数据合规要点、持股行权视角下的股东会规范性与董事履职等内容进行学习。

-109-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三

(2)参加了本行协调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组织的法律

法规培训,主要了解境内外董事职责及履职重点、境内外关于 ESG的有关规定及董事应发挥的作用等内容。

(3)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上市公司违法违规

典型案例分析培训,主要学习了公开承诺及公司治理两个专题的内容。

(4)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独立董事能力建设培训(第六期),深入了解新公司法下审计委员会改革与独立董事履职实践、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实践与影响等内容。

(三)现场办公情况

2025年,本人积极来行现场办公,在行办公时间约21.5天,除来行参与调研、培训、审阅资料外,本人还与青岛银行战略部、人力资源部、董事会办公室等部门进行深度座谈,及时了解本行相关工作的动态变化;本人认真审阅每月《董(监)事通讯》,掌握本行的经营管理活动、市场信息、监管动态、股东要闻等讯息,拓展了本人持续了解青岛银行、股东、监管等方面的渠道;深入一线,走访本行泰安分行营业部、泰安分行岱岳支行等分支机构,与相关负责人展开会谈,密切关注网点运营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立足履职本位,与本行审计部、会计师事

务所保持积极沟通,扎实履行监督职责:一是结合本行实际,对审计部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常态化检查,确保内审工作质效;

-110-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三

二是持续监督本行内部控制机制的建立健全与执行情况,推动内控体系完善;三是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外部审计的工作安

排、重点进展等保持对接,协调解决审计过程中的关键事项。

通过上述举措,着力推动审计部、会计师事务所在本行日常及年度审计中充分发挥专业效能,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3月25日,本行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025年8月27日,本行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相关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方案的议案》等10项议案。

2025年11月7日,本行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六)独立意见发表情况

2025年,本人根据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点关注

了重大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利润分配方案等事项,并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时间会议名称独立意见名称

独立意见1:关于选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第九届董事会

12025.01.17独立意见

第八次会议

独立意见2: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尔消

-111-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三序号时间会议名称独立意见名称费金融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1: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2: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3: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职工奖金提取及行级高管人员绩效发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22025.03.26独立意见4: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

第十次会议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5: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方占用资金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6: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7: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意见: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青银

32025.04.28

第十一次会议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1:关于为海尔集团公司提供授信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意见2: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国

42025.05.30

第十二次会议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3: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尔集团(青岛)金盈控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意见: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国信

52025.06.27

第十四次会议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青银理财

第九届董事会

62025.07.30有限责任公司理财代销业务关联交易(补充协议)

第十五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关于调整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尔

第九届董事会

72025.08.25集团(青岛)金盈控股有限公司贷款利率的独立意

第十六次会议见

独立意见1: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2: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董事、

第九届董事会

82025.08.28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相关关联方关联交易的独

第十七次会议立意见

独立意见3:关于提名王竹泉先生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

-112-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三序号时间会议名称独立意见名称见

独立意见: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尔集团

第九届董事会

92025.09.30(青岛)金盈控股有限公司存款业务关联交易的独

第十八次会议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意见:关于对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

102025.10.24

第十九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1:关于增加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青

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额度的独立

第九届董事会意见

112025.10.28

第二十次会议独立意见2:关于调整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海

尔集团(青岛)金盈控股有限公司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

独立意见: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

122025.11.10第二十一次会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议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意见:关于调整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尔

132025.12.30第二十四次会集团(青岛)金盈控股有限公司贷款利率的独立意

议见

(七)其他方面

2025年,本人未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题,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议题所涉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国家

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机构出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公司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113-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三本行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

3.持续关注本行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本行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和本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要求,保证本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与中小投资者保持畅通地沟通,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

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四、总体评价

2025年,本人作为青岛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履职过

程中恪尽职守,坚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依法履行职责并发表独立意见,与高级管理层保持高效沟通,高度关注本行发展状况,未受到大股东或其他与本行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充分发挥了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尽的作用。在忠实义务方面,积极维护本行整体利益,不存在履职过程中接受不正当利益、利用在本行地位和职权谋取私利、擅自泄露本行商业秘密、

利用关联关系损害本行利益等情形,本职和兼职工作与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均不存在利益冲突,并如实告知本行有关情况。青岛银行积极吸收本人在履职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并深入推进落实,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行稳致远。

2026年,本人将继续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参

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参与专题调研、来行现场办公,充-114-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三

分发挥专业性与独立性的重要作用,为本行经营发展建言献策,推动本行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本行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非执行董事:张旭

-115-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三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张文础)

各位股东:

作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银行”或“本行”)的独立非执行董事,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不受本行主要股东、关联方以及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对董事会审议事项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本行、中小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1972年9月出生,于2023年4月起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目前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委员。本人于2021年5月起担任鼎珮投资集团(香港)有限公司集团合伙人、首席策略官兼首席法务官。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青岛银行大力支持独立董事履职工作,不断强化履职支撑,为独立董事的履职提供了各项必要条件。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青岛银行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包含2024年

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 A

-116-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三

股和 H股类别股东大会,共审议议案 22项,听取报告 5项;

召开董事会17次,其中现场会议5次,书面传签会议12次,审议议案133项、听取或审阅报告47项;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共召开会议55次,其中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7次,薪酬委员会会议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0次,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风险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会议15次,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13次,网络安全和信息科技委员会会议4次,审议议案150项,听取或审阅报告48项。

本人作为董事会成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委员,均依规亲自出席了股东会、董事会及本人所属专委会会议,并依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就相关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本人按半年审议/审阅/听取行长工作报告、战略执行情况报告及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等议题,按年度审议/审阅/听取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

案、奖金绩效发放议案等议题,并在会上客观、独立发表意见,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具体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战略股东和可风险管理网络安姓名董事会薪酬提名关联交审计大会持续和消费者全和信委员委员易控制委员发展权益保护息科技会会委员会会委员委员会委员会会

张文础4/417/17-3/33/3-10/10--

(二)参与培训、调研情况

1.参与调研情况

-117-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三

2025年,本人除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外,还参

加了一次专题调研,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具体调研情况如下:

2025年6月,本人参与了青岛银行泰安分行专题调研,

了解本行泰安分行的基本概况、重点业务发展情况、风险管控情况以及分行业务发展面临的困难等;建议分行立足当地

丰富的非遗资源,深入挖掘当地非遗文化产业链,拓展普惠金融场景化产品矩阵,锚定科创小微企业、新型农业主体等客群,打造“线上+线下”融资闭环。

2.参与培训情况

2025年,本人多次参与监管机关、行业自律组织、中介

机构等单位组织的培训,主要参与情况如下:

(1)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独立董事能力建设培训(第四期),主要围绕独立董事如何审阅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上市公司数据合规要点、持股行权视角下的股东会规范性与董事履职等内容进行学习。

(2)参加了本行协调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组织的法律

法规培训,主要了解境内外董事职责及履职重点、境内外关于 ESG的有关规定及董事应发挥的作用等内容。

(3)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上市公司违法违规

典型案例分析培训,主要学习了公开承诺及公司治理两个专题的内容。

(4)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独立董事能力建设培训(第六期),深入了解新公司法下审计委员会改革与独-118-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三

立董事履职实践、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实践与影响等内容。

(三)现场办公情况

2025年,本人积极来行现场办公,在行办公时间约18天,除来行参与调研、培训、审阅资料外,本人还与青岛银行风险管理部、审计部、计划财务部等多个部门进行深度座谈,熟悉本行经营管理近况并给予指导意见;在行学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培训平台的各类视频,积极提升独董履职能力,强化独董责任感;深入一线,走访本行泰安分行营业部、泰安分行岱岳支行等分支机构,与相关负责人展开会谈,密切关注网点运营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立足履职本位,与本行审计部、会计师事

务所保持积极沟通,扎实履行监督职责:一是结合本行实际,对审计部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常态化检查,确保内审工作质效;

二是持续监督本行内部控制机制的建立健全与执行情况,推动内控体系完善;三是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外部审计的工作安

排、重点进展等保持对接,协调解决审计过程中的关键事项。

通过上述举措,着力推动审计部、会计师事务所在本行日常及年度审计中充分发挥专业效能,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3月25日,本行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119-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三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025年8月27日,本行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相关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方案的议案》等10项议案。

2025年11月7日,本行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六)独立意见发表情况

2025年,本人根据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点关注

了重大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允性、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并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时间会议名称独立意见名称

独立意见1:关于选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

第九届董事立意见

12025.01.17会第八次会

独立意见2: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尔消费议金融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1: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2: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3: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职工奖金提取及行级高管人员绩效发放的议案的独

第九届董事立意见

22025.03.26会第十次会独立意见4: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议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5: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方占用资金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6: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7: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融资

-120-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三序号时间会议名称独立意见名称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

独立意见: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青银

32025.04.28会第十一次

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会议

独立意见1:关于为海尔集团公司提供授信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

独立意见2: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国信

42025.05.30会第十二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会议

独立意见3: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尔集团(青岛)金盈控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

独立意见: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国信

52025.06.27会第十四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会议

第九届董事独立意见: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青银理财

62025.07.30会第十五次有限责任公司理财代销业务关联交易(补充协议)

会议的独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独立意见:关于调整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尔

72025.08.25会第十六次集团(青岛)金盈控股有限公司贷款利率的独立意

会议见

独立意见1: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独立意见2: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董事、监

82025.08.28会第十七次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相关关联方关联交易的独立

会议意见

独立意见3:关于提名王竹泉先生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独立意见: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尔集团

92025.09.30会第十八次(青岛)金盈控股有限公司存款业务关联交易的独

会议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

独立意见:关于对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

102025.10.24会第十九次

事项的独立意见会议

独立意见1:关于增加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

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额度的独立意

第九届董事见

112025.10.28会第二十次

独立意见2:关于调整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尔会议集团(青岛)金盈控股有限公司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独立意见: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年

122025.11.10

会第二十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121-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三序号时间会议名称独立意见名称次会议

第九届董事独立意见:关于调整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尔

132025.12.30会第二十四集团(青岛)金盈控股有限公司贷款利率的独立意

次会议见

(七)其他方面

2025年,本人未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题,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议题所涉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国家

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机构出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公司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本行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

3.持续关注本行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本行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和本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要求,保证本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与中小投资者保持畅通地沟通,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

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122-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三

四、总体评价

2025年,本人作为青岛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履职过

程中恪尽职守,坚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依法履行职责并发表独立意见,与高级管理层保持高效沟通,高度关注本行发展状况,未受到大股东或其他与本行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充分发挥了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尽的作用。在忠实义务方面,积极维护本行整体利益,不存在履职过程中接受不正当利益、利用在本行地位和职权谋取私利、擅自泄露本行商业秘密、

利用关联关系损害本行利益等情形,本职和兼职工作与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均不存在利益冲突,并如实告知本行有关情况。青岛银行积极吸收本人在履职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并深入推进落实,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行稳致远。

2026年,本人将继续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参

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参与专题调研、来行现场办公,充分发挥专业性与独立性的重要作用,为本行经营发展建言献策,推动本行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本行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非执行董事:张文础

-123-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三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杜宁)

各位股东:

作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银行”或“本行”)的独立非执行董事,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不受本行主要股东、关联方以及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对董事会审议事项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本行、中小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1977年7月出生,于2023年12月起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目前担任网络安全和信息科技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风险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于2021年7月起担任睿格钛氪(北京)技术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青岛银行大力支持独立董事履职工作,不断强化履职支撑,为独立董事的履职提供了各项必要条件。

(一)出席会议情况

-124-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三

2025年,青岛银行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包含2024年

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 A

股和 H股类别股东大会,共审议议案 22项,听取报告 5项;

召开董事会17次,其中现场会议5次,书面传签会议12次,审议议案133项、听取或审阅报告47项;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共召开会议55次,其中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7次,薪酬委员会会议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0次,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风险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会议15次,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13次,网络安全和信息科技委员会会议4次,审议议案150项,听取或审阅报告48项。

本人作为董事会成员,网络安全和信息科技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风险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均依规亲自出席了股东会、董事会及本人所属专委会会议,并依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就相关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本人按半年审议/审阅/听取行长工作报告、战略执行情况报告及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等议题,按年度审议/审阅/听取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奖金绩效发放议案等议题,并在会上客观、独立发表意见,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具体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战略风险管理网络安姓名董事会薪酬提名关联交审计大会和可和消费者全和信委员委员易控制委员持续权益保护息科技会会委员会会发展委员会委员会

-125-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三委员会

杜宁4/417/177/7-3/3--15/154/4

(二)参与培训、调研情况

1.参与调研情况

2025年,本人除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外,还参

加了一次专题调研,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具体调研情况如下:

2025年6月,本人参与了青岛银行泰安分行专题调研,

了解本行泰安分行的基本概况、重点业务发展情况、风险管控情况以及分行业务发展面临的困难等;建议分行强化客群建设,运用大数据技术对本地客群进行深度画像,通过细分客群特征,借助社群运营、异业合作及精准广告投放等渠道,定向触达目标客户,深度挖掘潜在需求,实现客户量级与质量的双重突破。

2.参与培训情况

2025年,本人多次参与监管机关、行业自律组织、中介

机构等单位组织的培训,主要参与情况如下:

(1)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独立董事能力建设培训(第四期),主要围绕独立董事如何审阅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上市公司数据合规要点、持股行权视角下的股东会规范性与董事履职等内容进行学习。

(2)参加了本行协调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组织的法律

法规培训,主要了解境内外董事职责及履职重点、境内外关于 ESG的有关规定及董事应发挥的作用等内容。

-126-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三

(3)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上市公司违法违规

典型案例分析培训,主要学习了公开承诺及公司治理两个专题的内容。

(4)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独立董事能力建设培训(第六期),深入了解新公司法下审计委员会改革与独立董事履职实践、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实践与影响等内容。

(三)现场办公情况

2025年,本人积极来行现场办公,在行办公时间约22天,除来行参与调研、培训、审阅资料外,本人还参与了青岛银行网络安全及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年度工作会议,以本人所长,为信息科技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同时,也与青岛银行信息技术部、数据管理部、授信审批部等部门进行深度座谈,充分了解本行相关工作的近况;深入一线,走访本行泰安分行营业部、泰安分行岱岳支行等分支机构,与相关负责人展开会谈,密切关注网点运营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立足履职本位,与本行审计部、会计师事

务所保持积极沟通,扎实履行监督职责:一是结合本行实际,对审计部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常态化检查,确保内审工作质效;

二是持续监督本行内部控制机制的建立健全与执行情况,推动内控体系完善;三是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外部审计的工作安

排、重点进展等保持对接,协调解决审计过程中的关键事项。

通过上述举措,着力推动审计部、会计师事务所在本行日常-127-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三

及年度审计中充分发挥专业效能,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3月25日,本行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025年8月27日,本行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相关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方案的议案》等10项议案。

2025年11月7日,本行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六)独立意见发表情况

2025年,本人根据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点关注

了重大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允性、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并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时间会议名称独立意见名称

独立意见1:关于选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意见

12025.01.17

第八次会议独立意见2: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1: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意见2: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22025.03.26

第十次会议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3: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职工奖金提取及行级高管人员绩效发放的议案

-128-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三序号时间会议名称独立意见名称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4: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5: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方占用资金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6: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7: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意见: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青银

32025.04.28

第十一次会议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1:关于为海尔集团公司提供授信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意见2: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国

42025.05.30

第十二次会议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3: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尔集团(青岛)金盈控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意见: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国信

52025.06.27

第十四次会议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青银理财

第九届董事会

62025.07.30有限责任公司理财代销业务关联交易(补充协议)

第十五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关于调整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尔

第九届董事会

72025.08.25集团(青岛)金盈控股有限公司贷款利率的独立意

第十六次会议见

独立意见1: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2: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董事、

第九届董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相关关联方关联交易的独

82025.08.28

第十七次会议立意见

独立意见3:关于提名王竹泉先生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尔集团

第九届董事会

92025.09.30(青岛)金盈控股有限公司存款业务关联交易的独

第十八次会议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意见:关于对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

102025.10.24

第十九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112025.10.28第九届董事会独立意见1:关于增加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青

-129-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三序号时间会议名称独立意见名称

第二十次会议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额度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2:关于调整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海

尔集团(青岛)金盈控股有限公司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

独立意见: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

122025.11.10第二十一次会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议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意见:关于调整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尔

132025.12.30第二十四次会集团(青岛)金盈控股有限公司贷款利率的独立意

议见

(七)其他方面

2025年,本人未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题,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议题所涉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国家

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机构出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公司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本行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

3.持续关注本行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本行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130-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三

和本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要求,保证本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与中小投资者保持畅通地沟通,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

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四、总体评价

2025年,本人作为青岛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履职过

程中恪尽职守,坚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依法履行职责并发表独立意见,与高级管理层保持高效沟通,高度关注本行发展状况,未受到大股东或其他与本行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充分发挥了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尽的作用。在忠实义务方面,积极维护本行整体利益,不存在履职过程中接受不正当利益、利用在本行地位和职权谋取私利、擅自泄露本行商业秘密、

利用关联关系损害本行利益等情形,本职和兼职工作与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均不存在利益冲突,并如实告知本行有关情况。青岛银行积极吸收本人在履职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并深入推进落实,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行稳致远。

2026年,本人将继续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参

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参与专题调研、来行现场办公,充分发挥专业性与独立性的重要作用,为本行经营发展建言献策,推动本行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本行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非执行董事:杜宁

-131-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三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范学军)

各位股东:

作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银行”或“本行”)的独立非执行董事,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不受本行主要股东、关联方以及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对董事会审议事项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本行、中小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1973年5月出生,于2024年8月起担任青岛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目前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本人于2016年12月起担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内核委员会委员。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青岛银行大力支持独立董事履职工作,不断强化履职支撑,为独立董事的履职提供了各项必要条件。

(一)出席会议情况

-132-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三

2025年,青岛银行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包含2024年

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 A

股和 H股类别股东大会,共审议议案 22项,听取报告 5项;

召开董事会17次,其中现场会议5次,书面传签会议12次,审议议案133项、听取或审阅报告47项;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共召开会议55次,其中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7次,薪酬委员会会议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0次,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风险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会议15次,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13次,网络安全和信息科技委员会会议4次,审议议案150项,听取或审阅报告48项。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均依规亲自出席了股东会、董事会及本人所属专委会会议,并依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就相关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本人按半年审议/审阅/听取行长工作报告、战略执行情况报告及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等议题,按年度审议/审阅/听取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奖金绩效发放议案等议题,并在会上客观、独立发表意见,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具体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战略股东和可风险管理网络安姓名董事会薪酬提名关联交审计大会持续和消费者全和信委员委员易控制委员发展权益保护息科技会会委员会会委员委员会委员会会

-133-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三

范学军4/417/17-3/33/313/1310/10--

(二)参与培训、调研情况

1.参与调研情况

2025年,本人除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外,还参

加了一次专题调研,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具体调研情况如下:

2025年6月,本人参与了青岛银行泰安分行专题调研,

了解本行泰安分行的基本概况、重点业务发展情况、风险管控情况以及分行业务发展面临的困难等;建议分行全面分析

大客户需求,动态调整资源配置,做好规模和收益的平衡,通过系统的策略规划,做大业务规模,推动市场份额的稳步提升。

2.参与培训情况

2025年,本人多次参与监管机关、行业自律组织、中介

机构等单位组织的培训,主要参与情况如下:

(1)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独立董事能力建设培训(第四期),主要围绕独立董事如何审阅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上市公司数据合规要点、持股行权视角下的股东会规范性与董事履职等内容进行学习。

(2)参加了本行协调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组织的法律

法规培训,主要了解境内外董事职责及履职重点、境内外关于 ESG的有关规定及董事应发挥的作用等内容。

(3)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上市公司违法违规

典型案例分析培训,主要学习了公开承诺及公司治理两个专题的内容。

-134-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三

(4)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独立董事能力建设培训(第六期),深入了解新公司法下审计委员会改革与独立董事履职实践、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实践与影响等内容。

(三)现场办公情况

2025年,本人积极来行现场办公,在行办公时间约25.5天,除来行参与调研、培训、审阅资料外,本人还与青岛银行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战略部等多个部门进行深度座谈,充分了解本行经营管理近况;本人认真阅读每月《董(监)事通讯》,掌握本行的经营管理活动、市场信息、监管动态、股东要闻等讯息,拓展了本人持续了解青岛银行、股东、监管等方面的渠道;深入一线,走访本行泰安分行营业部、泰安分行岱岳支行等分支机构,与相关负责人展开会谈,密切关注网点运营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立足履职本位,与本行审计部、会计师事

务所保持积极沟通,扎实履行监督职责:一是结合本行实际,对审计部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常态化检查,确保内审工作质效;

二是持续监督本行内部控制机制的建立健全与执行情况,推动内控体系完善;三是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外部审计的工作安

排、重点进展等保持对接,协调解决审计过程中的关键事项。

通过上述举措,着力推动审计部、会计师事务所在本行日常及年度审计中充分发挥专业效能,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135-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三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3月25日,本行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025年8月27日,本行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相关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方案的议案》等10项议案。

2025年11月7日,本行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六)独立意见发表情况

2025年,本人根据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点关注

了重大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允性、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并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时间会议名称独立意见名称

独立意见1:关于选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

第九届董事会立意见

12025.01.17

第八次会议独立意见2: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1: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2: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

22025.03.26独立意见3: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第十次会议职工奖金提取及行级高管人员绩效发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4: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136-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三序号时间会议名称独立意见名称

独立意见5: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方占用资金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6: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7: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意见: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青银

32025.04.28

第十一次会议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1:关于为海尔集团公司提供授信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意见2: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国信

42025.05.30

第十二次会议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3: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尔集团(青岛)金盈控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意见: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国信

52025.06.27

第十四次会议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青银理财

第九届董事会

62025.07.30有限责任公司理财代销业务关联交易(补充协议)

第十五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关于调整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尔

第九届董事会

72025.08.25集团(青岛)金盈控股有限公司贷款利率的独立意

第十六次会议见

独立意见1: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2: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董事、监

第九届董事会

82025.08.28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相关关联方关联交易的独立

第十七次会议意见

独立意见3:关于提名王竹泉先生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尔集团

第九届董事会

92025.09.30(青岛)金盈控股有限公司存款业务关联交易的独

第十八次会议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意见:关于对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

102025.10.24

第十九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1:关于增加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

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额度的独立意

第九届董事会

112025.10.28见

第二十次会议

独立意见2:关于调整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尔集团(青岛)金盈控股有限公司授信额度的独立意

-137-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三序号时间会议名称独立意见名称见

第九届董事会

独立意见: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年

122025.11.10第二十一次会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议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意见:关于调整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尔

132025.12.30第二十四次会集团(青岛)金盈控股有限公司贷款利率的独立意

议见

(七)其他方面

2025年,本人未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题,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议题所涉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国家

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机构出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公司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本行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

3.持续关注本行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本行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和本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要求,保证本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与中小投资者保持畅通地沟通,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

-138-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三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四、总体评价

2025年,本人作为青岛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履职过

程中恪尽职守,坚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依法履行职责并发表独立意见,与高级管理层保持高效沟通,高度关注本行发展状况,未受到大股东或其他与本行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充分发挥了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尽的作用。在忠实义务方面,积极维护本行整体利益,不存在履职过程中接受不正当利益、利用在本行地位和职权谋取私利、擅自泄露本行商业秘密、

利用关联关系损害本行利益等情形,本职和兼职工作与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均不存在利益冲突,并如实告知本行有关情况。青岛银行积极吸收本人在履职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并深入推进落实,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行稳致远。

2026年,本人将继续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参

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参与专题调研、来行现场办公,充分发挥专业性与独立性的重要作用,为本行经营发展建言献策,推动本行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本行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非执行董事:范学军

-139-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四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主要股东(大股东)评估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大股东监管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为持续完善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股权管理工作,本行对2025年度主要股东(大股东)相关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对象

按照《大股东监管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商业银行大股东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持有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外资法人银行、民营银行、保险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等机构15%以

上股权的;持有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机构10%以

上股权的;实际持有银行保险机构股权最多,且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含持股数量相同的股东);提名董事两名以上的;银行保险机构董事会认为对银行保险机构经营管理有控制性影响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股东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合并计算。

持股比例合计符合上述要求的,对相关股东均视为大股东管理。

按照《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商业银行主要股东是指持有或控制商业银行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140-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四

或持有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不足5%但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

有重大影响的股东。“重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向商业银行派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协议或其他方式影响商业银行的财务和经营管理决策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

按照上述规定,截至2025年末,本行主要股东和大股东均为三家(以下统称“大股东”),各自持股比例均超过

10%,分别为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集团”)、海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海尔集团”)和

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以下简称“ISP”)。

二、评估内容及评估依据

(一)评估内容

本行按照《大股东监管办法》的要求,参照《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保险机构股东承诺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加强中小商业银行主要股东资格审核的通知》

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大股东2025年度股东资质、财务状况、所持股权情况、关联交易情况、行使股东权利情况、履行责任义务

和承诺情况、落实《公司章程》和协议条款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评估。

(二)评估依据

本行依据如下信息对大股东进行评估:

1.大股东填写的自我评估表;

2.大股东提供的财务数据;

-141-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四

3.大股东签署的承诺书及声明书;

4.大股东出席股东会情况;

5.大股东派驻董事履职情况;

6.大股东提交并承诺真实、准确、完整的关联方名单;

7.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与本行开展的关联交易情况;

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证监会官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的公开信息。

三、评估结果

(一)股东资质和财务状况

1.国信集团、海尔集团

国信集团成立于2008年7月1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006752895001,法定代表人刘鲁强,注册资本50亿元。海尔集团成立于1980年3月2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00163562681G,法定代表人周云杰,注册资本 31118万元。

两家公司均具有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及

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能按期足额偿还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具有较长的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状况;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和资金实力;财务状况良好,2022年至2024年、2025年前

9个月连续实现盈利;2025年9月末,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年

终分配后净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均超过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权益性投资余额占净资产的比例均未超过50%。1

1本报告暂以文中所列财务报告期对大股东的股东资质进行评估。待大股东后续完成2025年末财务报表编

制并向本行提供后,由本行董事会秘书组织依据2025年末财务数据对大股东的股东资质进行评估。

-142-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四

2.ISP

ISP于 2007年 1月 5日由意大利联合银行和意大利圣保

罗意米银行合并成立,商业登记注册号00799960158,法定代表人 Gian Maria GROS-PIETRO,注册资本 103.69亿欧元。

ISP长期信用评级良好,2024年和 2025年的穆迪评级分别为 Baa1和 A3;财务状况良好,2023年至 2024年、2025年前9个月连续实现盈利;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的资

本充足率,均达到意大利银行业平均水平且不低于10.5%。

ISP内控机制健全,注册地金融监管制度完善,所在国家经济稳定。

(二)所持股权情况

截至2025年末,本行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国信集团111547117319.17%

青岛国信产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89762324315.42%

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2178472803.74%

青岛国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6500.00001%

海尔集团105587894318.14%

青岛海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5326013419.15%

青岛海尔空调电子有限公司2842996134.88%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1888866263.25%

青岛曼尼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301659940.52%

青岛海尔工装研制有限公司163059430.28%

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总公司24129510.04%

青岛海尔特种电冰柜有限公司12064750.02%

3 ISP 1018562076 17.50%

本行大股东取得上述股权,已按要求报监管机构进行审批、备案;与本行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交叉持股的情况;

-143-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四不存在违规转让所持股权的情况;不存在委托他人或接受他

人委托持有本行股权的情况;没有进行股权质押,所持股权不涉及诉讼、仲裁、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等情况。

(三)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与大股东开展的关联交易依法合规、定价公允,关联交易集中度符合监管规定。截至2025年末,本行与大股东关联交易情况如下2:

1.国信集团及其关联方:授信类业务净额11.05亿元(占本行资本净额的1.91%),存款类业务余额0.03亿元,其他非授信类业务实际发生额0.02亿元;

2.海尔集团及其关联方:授信类业务净额28.7亿元(占本行资本净额的4.97%),存款类业务余额0.5亿元,其他非授信类业务无实际发生额;

3.ISP及其关联方:授信类业务无余额,存款类业务无余额,其他非授信类业务实际发生额0.01亿元。

本行与大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商业银行经营范围内的正常业务,关联交易授信质量高于全行平均水平。本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制度的统一规定,对大股东关联交易履行了审查审批、报告备案、信息披露等相关程序。本行没有发现大股东利用不当方式与本行进行关联交易,或利用其对本行的影响力获取不当利益的情形。

(四)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责任义务和承诺情况

本行大股东能够正当行使股东权利、切实履行责任义务。

本行与大股东在业务、机构、人员、财务、资产等方面相互

2本报告关联交易情况统计口径为本行(不含子公司)与大股东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

-144-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四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自主的经营能力,未发现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本行资金的情况;大股东审慎行

使对本行董事的提名权,且没有向本行派驻高级管理人员;

大股东通过参加股东会、向本行董事会派驻的董事参与本行

重大事项决策,按照股东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授权方案办事,本行没有发现大股东违规越权干预经营管理的情况;

大股东配合申报其经营状况、财务信息和股权结构等,及时履行信息报告义务;本行未发现大股东利用其影响力损害本行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行未发现大股东违反所作承诺的情况。本行大股东认真执行监管机构通知要求,按照监管机构统一下发的内容模板,签署了主要股东承诺书、主要股东声明书,没有出现擅自删除承诺事项或修改模板内容的情况。履行声明类承诺方面,大股东入股资金均为自有资金,不存在通过金融产品持股本行,或所提供信息存在不准确不完整等违规情形;履行合规类承诺方面,大股东未出现干预本行日常经营、向本行施加不当的指标压力、干预本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享有的

决策权和经营权、谋取不当利益等行为,也未出现损害存款人、本行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履行尽责类声明方面,大股东经营情况稳健,资金状况良好,承诺将向本行持续补充资本。

(五)落实《公司章程》和协议条款情况

本行大股东能够认真落实《公司章程》和协议条款。大股东按照监管规定及时向本行报告关联方情况,以及参股其他中资商业银行的情况;未损害本行债权人的利益,未谋取-145-2025年度股东会报告之四

不当利益,未干预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根据《公司章程》享有的决策权和管理权;大股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义务,支持本行董事会制定合理的资本规划;大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与本行签署的协议为业务合同,相关企业能够履行合同约定。

(六)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情况

本行大股东能够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大股东未以发行、管理或通过其他手段控制金融产品持有本行股份;能

够逐层说明其股权结构直至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以及其与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与其关联方、

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参股商业银行数量未超过2家,控股商业银行数量未超过1家;在入股及持股行为、治理行为、

股权质押、关联交易等方面,有效防范与本行的利益冲突。

本行未发现大股东存在如下情形:被列为相关部门失信

联合惩戒对象,存在严重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作不实声明,对商业银行经营失败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负有重大责任,拒绝或阻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依法实施监管,因违法违规行为被金融监管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查处,造成恶劣影响;其他可能对本行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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