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9证券简称:华阳国际公告编号:2026-022
债券代码:128125债券简称:华阳转债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于2026年5月12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
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上午9:15—2026年5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6日
三、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唐崇武
3、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龙华设计产业园总部大厦3
栋四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通知: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需审议的事项及投票表决的方
式和方法已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刊载。四、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9人,代表股份110051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3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09894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54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157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0人,代表股份120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048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4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人,代表股份157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3%。
五、评议及表决结果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999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6%;反对5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1%;
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5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716%;反对5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52%;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999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6%;反对5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1%;
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5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716%;反对5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52%;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
3、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999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6%;反对5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1%;
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5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716%;反对5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52%;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
4、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999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6%;反对5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1%;
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5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716%;反对5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52%;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
5、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0999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526%;反对5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1%;
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5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716%;反对5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52%;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
6、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6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4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45%;反对5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02%;
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5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716%;反对5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52%;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
7.01、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长唐崇武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09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41%;反对8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88%;
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622%;反对8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17%;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1%。7.02、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储倩女士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809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41%;反对8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88%;
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622%;反对8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17%;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1%。
7.03、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邹展宇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808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1%;反对8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6%;
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622%;反对8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17%;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1%。
7.04、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袁源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846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4%;反对8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
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622%;反对8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17%;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1%。7.05、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龙玉峰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0928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0%;反对8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7%;
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622%;反对8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17%;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1%。
7.06、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徐清平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996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9%;反对8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2%;
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1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954%;反对8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17%;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9%。
7.07、审议并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996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9%;反对8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2%;
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1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954%;反对8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17%;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9%。8、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0999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9%;反对5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048%;反对5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外出租部分物业及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999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9%;反对5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048%;反对5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999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6%;反对5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1%;
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5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716%;反对5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52%;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996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4%;反对8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2%;
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1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451%;反对8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17%;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刊
载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