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9证券简称:华阳国际公告编号:2025-036
债券代码:128125债券简称:华阳转债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
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2025年5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
三、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唐崇武
3、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龙华设计产业园总部大厦3
栋四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通知: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需审议的事项及投票表决的
方式和方法已于 2025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证券时报》刊载。四、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2人,代表股份12044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3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11918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88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1人,代表股份852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80%。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会议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3人,代表股份9682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158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0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1人,代表股份852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80%。
五、评议及表决结果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030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8%;反对13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8%;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54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51%;反对13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84%;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2030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838%;反对13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8%;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54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51%;反对13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84%;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030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8%;反对13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5%;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5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788%;反对13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71%;弃权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1%。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030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2%;反对13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5%;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5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64%;反对13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71%;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2030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872%;反对13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5%;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5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64%;反对13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71%;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
6、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030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6%;反对13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5%;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54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16%;反对13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71%;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
7、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030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6%;反对13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5%;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54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16%;反对13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71%;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
8、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2030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843%;反对13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8%;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54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02%;反对13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84%;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
9、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8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28%;反对13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04%;
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54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16%;反对13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71%;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
回避表决情况:唐崇武、徐华芳、淮安旭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淮安中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龙玉峰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10.01、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长唐崇武先生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51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53%;反对1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31%;
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53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93%;反对1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36%;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2%。
回避表决情况:唐崇武、徐华芳、淮安旭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淮安中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10.02、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储倩女士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51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53%;反对1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31%;
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53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93%;反对1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36%;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2%。
回避表决情况:唐崇武、徐华芳、淮安旭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淮安中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10.03、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邹展宇先生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84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9%;反对1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1%;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53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93%;反对1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36%;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2%。
回避表决情况:邹展宇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10.04、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袁源先生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879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3%;反对1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7%;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53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93%;反对1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36%;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2%。
回避表决情况:袁源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10.05、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龙玉峰先生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6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11%;反对1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9%;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53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93%;反对1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36%;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2%。
回避表决情况:龙玉峰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10.06、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徐清平先生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029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18%;反对1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2%;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53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93%;反对1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36%;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2%。10.07、审议并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029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18%;反对1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2%;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53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93%;反对1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36%;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2%。
11.01、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丁宏先生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029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18%;反对1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2%;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53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93%;反对1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36%;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2%。
11.02、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罗莲女士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029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18%;反对1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2%;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53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93%;反对1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36%;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2%。11.03、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刘艳女士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029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18%;反对1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2%;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53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93%;反对1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36%;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2%。
1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030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8%;反对1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2%;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54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51%;反对1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36%;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
13、审议并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030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6%;反对13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5%;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54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16%;反对13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71%;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
1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030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7%;反对13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4%;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54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26%;反对13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60%;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
15、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外出租部分物业及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030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6%;反对13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5%;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54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16%;反对13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71%;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 刊 载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