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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美医疗: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11-12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950证券简称:奥美医疗公告编号:2025-057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同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截止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崔金海先生、崔辉先生、崔星炜先生、贾慧庆先生、武家悦女士

职工代表董事:李云胜先生

独立董事:蔡曼莉女士、蔡天智先生、谭光军先生其中,崔金海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以上9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届董事会中,职工代表董事和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相关人员简历请见附件。

二、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和审计委员会共四个专业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崔金海先生

委员:蔡曼莉女士、蔡天智先生(2)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蔡天智先生

委员:崔金海先生、谭光军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谭光军先生

委员:崔金海先生、蔡曼莉女士

(4)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蔡曼莉女士

委员:蔡天智先生、谭光军先生

上述四个专业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专业委员会委员资格。

三、部分董事、监事换届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原副董事长程宏女士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但仍将担任公司副总裁及其他职务;原董事、副总裁崔东宁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

任公司董事,也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原监事会主席冯世海先生、监事杨秀梅女士、职工代表监事刘年丽女士因任期届满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但仍将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公司对上述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与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

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2日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相关人员简历

(一)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

崔金海先生,中国澳门籍,1959年出生,高级经济师。1979年至1992年任职于湖北天门纺织总厂,1992年至1997年任职于深圳奥美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1997年开始创办奥美医疗,并担任其董事长、总裁职务,现任奥美医疗用品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奥美(深圳)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金海先生直接持有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3.02%的股份,崔金海先生与持有公司9.87%股份的股东万小香女士系夫妻关系,与持有公司2.36%股份的股东、董事、副总裁崔辉先生系父子关系,与持有公司2.36%股份的股东、董事、副总裁崔星炜先生系父子关系。崔金海、万小香、崔辉、崔星炜系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7.61%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崔金海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

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崔辉先生,中国国籍,1983年生。2012至2019年任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内销事业部总经理;2020年至2023年任国药集团奥美(湖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年至今任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现任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党委书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辉先生直接持有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36%的股份。崔辉先生与持有公司23.02%股份的股东、董事长、总裁崔金海先生系父子关系,与持有公司9.87%股份的股东万小香女士系母子关系,与持有公司2.36%股份的股东、董事、副总裁崔星炜先生系兄弟关系。崔金海、万小香、崔辉、崔星炜系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7.61%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崔辉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

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

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崔星炜先生,中国国籍,1994年生,硕士学历。2020至2023年任中国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精益部专员、销售部销售;2023至2024年任北京卿卿优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年今任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星炜先生直接持有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36%的股份。崔星炜先生与持有公司23.02%股份的股东、董事长、总裁崔金海先生系父子关系,与持有公司9.87%股份的股东万小香女士系母子关系,与持有公司2.36%股份的股东、董事、副总裁崔辉先生系兄弟关系。崔金海、万小香、崔辉、崔星炜系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7.61%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崔星炜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

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贾慧庆先生,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长春工业大学材料学硕士。2008年加入奥美医疗,现任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贾慧庆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贾慧庆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

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武家悦女士,中国国籍,1998年出生,本科学历。2020年至2022年任职于Medline Industries担任助理产品经理,2023年至 2024年任职于 Eden Brands担任运营经理。现任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武家悦女士未持有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武家悦女士与持有公司15.14%股份的股东、副总裁程宏女士系母女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武家悦女士不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

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李云胜先生,中国国籍,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1998年至今在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车间主任、生产经理、事业部副总经理、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云胜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云胜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

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蔡曼莉女士,中国国籍,1973年出生,西南财经大学博士,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获得中央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资格。曾任职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处长,易瑞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雅迪数媒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新希望六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外部监事、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现任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并兼任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曼莉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蔡曼莉女士不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

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蔡天智先生,中国国籍,1960年出生,本科学历,白求恩医科大学(现为吉林大学)医学专业。曾任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科技发展部和绿色中药管理办公室主任、业务协调三部(医疗器械部)主任、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副秘书

长、业务协调三部主任。现任中国国际旅行卫生保健协会医疗物资与医疗合作分会会长、《中国医学装备》《现代仪器与医疗》杂志编委、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天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蔡天智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

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谭光军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工程师,国防科技大学系统工程专业。1989年参加工作,曾任中车株洲车辆实业管理有限公司(原株洲车辆厂)工程师,共青团湖南省委事业发展中心企业管理科科长,湖南省同程亲和力旅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怀化市亲和力旅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总经理,常德市亲和力旅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南省亲和力旅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总经理,湖南省同程亲和力旅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政委、董事,兼任长沙市旅行社协会常务副会长,湖南省旅行社协会常务副会长。现任湖南旭高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谭光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谭光军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

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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