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
意见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认真审阅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资料,发表如下意见:
因2025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涉及的3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87.22万股限制性股票中的50%,即193.61万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的回购激励对象、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相关
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