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亚世光电: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佟桂萱)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7 00:00 查看全文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佟桂萱)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勤勉尽责,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佟桂萱,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2016年10月至今,任辽宁律兴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2022年3月至

2024年5月,任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已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在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历次会议,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召开期间,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并进行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出席情况股东会出席情况召开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召开次数亲自出席次数

770033

(二)本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在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在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4次审计委员会、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照规定参加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历次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聘任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听取公司内审部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审计重点等审计情况积极沟通,并对财务状况、对外投资、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共同推进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加股东会,重点关注了涉及中小股东

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充分利用现场工作的时间,积极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获悉董事会已审议各类事项的进展情况,并通过关注互动易平台、公司舆情信息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积极履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诚信、勤勉的工作精神,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报告期内,本人除了现场参加会议外,还进行了多次现场履职,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生产情况。2025年度,现场累计工作时间达16个工作日。通过主动查阅监管动态,不定期获取公司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着密切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动态。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及配合、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定期汇报公司的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征求、听取独立董事的专业意见,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和隐瞒,不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为本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度,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2025年度,我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我认为公司在2025年度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及时、公平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内容及时、准确、完整。

2025年度,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

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已经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本人未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中发现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本人认为,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4财务年度的审计服务工

作并与公司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意继续聘请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查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推荐与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本人同意提名LIU HUI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2024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安排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实施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结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重点核查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进展情况,重点关注公司是否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是否合法、有效、首次授予条件是否成就等。本人认为,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涉及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总监、因会计准则变

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勤勉、恪尽职守,与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保持高效沟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与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文件精神,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推动公司持续完善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述职人:佟桂萱

2026年4月24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