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3证券简称:日丰股份公告编号:2026-047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下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4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9:15-15:00。
2、召开地点:中山市西区街道港隆中路28号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就景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966274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回购的股份数3547700股)的60.78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953879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回购的股份数
3547700股)的60.526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75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为12394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4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5442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回购的股份数3547700股)的0.5213%。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及通讯参会的形式召开。公司全部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961831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02%;
反对377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3%;弃权66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099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5370%;反对377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390%;弃权66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4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963271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8%;
反对233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7%;弃权66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243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1969%;反对233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91%;弃权66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4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963281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1%;
反对232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4%;弃权66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244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362%;反对232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98%;弃权66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4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