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2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9 月 04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04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04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就景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2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2970150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回购的股份数 3547700 股)的 60.85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2947760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回购的股份数 3547700 股)的 60.401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1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22389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88%(已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回购的股份数 3547700 股)。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1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29317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回购的股份数 3547700 股)的 0.6007%。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及通讯结合参会的形式召开。公司全部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
提案 提案 表决 决
股数 股数 股数 比
编码 名称 分类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结
(股) (股) (股) 例果
关于拟设立 总表决
296492517 99.8241% 493400 0.1661% 29100 0.0098% 0 0%
全资子公司 情况
并投资建设 其中, 通
1.00 光纤预制棒 中小股
及光纤项目 2409263 82.1780% 493400 16.8295% 29100 0.9926% 0 0%过东的表
的议案 决情况总表决
296441117 99.8068% 530900 0.1787% 43000 0.0145% 0 0%
关于公司对 情况
全资子公司 其中, 通
2.00 进行增资的 中小股
议案 2357863 80.4247% 530900 18.1086% 43000 1.4667% 0 0%过东的表决情况总表决
296431517 99.8035% 143500 0.0483% 440000 0.1481% 0 0%
关于续聘 情况
2026 年度审 其中, 通
3.00 计机构的议 中小股 15.0080
案 2348263 80.0973% 143500 4.8947% 440000 0 0%过
东的表 %决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