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3证券简称:日丰股份公告编号:2025-046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因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6.73元/股”调整为“6.63元/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34175334股”调整为“不超过34690799股”。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一、关于发行价格及数量的调整依据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本次发行方案,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进行调整。本次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价格及数量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6.73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现金分红同时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1=(P0-D)/(1+N)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分红,N 为每股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公式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每股发行价格。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4175334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如根据审核要求予以调整的,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深交所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息、除权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披露了《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56888849股扣除回购专户上的已回购股份3547700股后的
4533411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年5月28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对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相关内容,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1、发行价格的调整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6.73元/股-0.10元/
股=6.63元/股。
2、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3000万元(含本数)。根据本次发行方案中“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因发行价格由6.73元/股调整到6.63元/股,所以本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34175334股”调整为“不超过34690799股”。本次调整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