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3证券简称:日丰股份公告编号:2026-055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日丰股份股票代码002953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黎宇晖中山市西区广丰工业园(一照多办公地址
址)
电话0760-85115672
电子信箱 rfgf@rfcable.com.cn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2743609316.672354156824.7116.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82335258.18112501179.80-26.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81485303.31100961283.46-19.29%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06736184.1231065114.88-765.49%
1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6870.2482-32.0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6870.2482-32.0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70%5.91%-2.21%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4026339548.963744781588.647.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220370767.152186819903.661.53%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45720
东总数(如有)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限售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条件的股份股份状数量数量态
冯就景境内自然人55.03%270506219202879664质押84100000
李强境内自然人2.01%98816217411216质押5300000
冯宇华境内自然人1.56%76516440不适用0
罗永文境内自然人1.23%60437700不适用0香港中央结算有
境外法人1.01%49832510不适用0限公司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牧鑫聚融信2其他0.57%28040000不适用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伍仲乾境内自然人0.56%27474860不适用0
#范华伟境内自然人0.53%26194000不适用0
#孟兆滨境外自然人0.34%16784710不适用0
梁桂航境外自然人0.24%12011750不适用0
冯宇华先生系冯就景先生之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冯就景先生的一致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行动人;罗永文先生系冯就景先生配偶之兄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冯说明就景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除以上股东关联关系外,未知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前10名股东中,范华伟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2619400股;孟兆滨(如有)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股1678471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2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报告期内,公司于2026年5月16日披露《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拟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并于2026年5月25日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至此,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募集用途全部使用完毕并完成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2025年
10月23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划转至指定账户,经华兴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5年10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
[2025]24012610196号)。纵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自资金到位至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完毕的半年余周期内,公司严格按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完毕并按相关信息披露制度严格履行募集资金使
用全过程的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效率性、效益性得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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