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5证券简称:鸿合科技公告编号:2025-075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2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5日
7、出席对象:(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工作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大道一号鸿合大厦办公楼16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提案类型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非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2.00《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作为投票对象的非累积投票提案度的议案》子议案数(5)
2.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非累积投票提案√
议案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非累积投票提案√
案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非累积投票提案√
议案
2.04关于修订《累积投票管理制度》的非累积投票提案√
议案2.05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非累积投票提案√酬管理制度》的议案3.00《关于改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累积投票提案应选人数(3)人立董事的议案》
3.01选举姚瑞波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累积投票提案√
独立董事
3.02选举王陈琛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累积投票提案√
独立董事
3.03选举彭骥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累积投票提案√立董事4.00《关于改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累积投票提案应选人数(3)人董事的议案》
4.01选举宋利国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累积投票提案√
立董事
4.02选举李姚矿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累积投票提案√
立董事
4.03选举黄福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累积投票提案√
立董事5.00《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非累积投票提案√案》
2、提案5.00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1.00、提案2.00已经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3.00、提案4.00以及提案1.00中《公司章程》、提案2.00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数量的修订内
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30日、2025年 12月 1日、2025年 12月 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3、提案1.00、2.01、2.02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
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2需要逐项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涉及到选举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
的表决分别进行,提案4.00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提案3.00和提案4.00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
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6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
17:30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北辰时代大厦公司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
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
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参会登记表(请见附件三)
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邮戳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4、会议联系人:张汇
电话:010-62968869传真:010-62968116
电子邮件:dongban@honghe-tech.com
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为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详见本通知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55”,投票简称为“鸿合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 X1票 X1票
对候选人 B投 X2票 X2票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
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提案4.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
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
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9:15-15:00。
2、股东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经过股东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
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作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科技”)的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且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该列打勾表决情况提案编码提案名称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0《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5)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4关于修订《累积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2.05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累积投票
提案3.00、4.00为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提案3.00《关于改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应选人数3人事的议案》
3.01选举姚瑞波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3.02选举王陈琛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3.03选举彭骥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4.00《关于改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应选人数3人的议案》
4.01选举宋利国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4.02选举李姚矿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4.03选举黄福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非累积投票提案5.00《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注:1、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总数为 X*3;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总数为X*3;(X指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本公司股数),股东应当以所拥有的选举票总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将累积表决票数分别投向数个或全部集中投向任一董事候选人。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对董事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投票总数等于或少于其累积表决票数时,该股东投票有效,累积表决票数与实际投票数的差额部分视为放弃。
2、对于提案1.00、2.00、5.00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之一打“√”。
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如委托人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份类别: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法人股东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三: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单位名称/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如适用)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如适用)股东账号持股数量股份性质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地址备注事项
注: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