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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瑞技术: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03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957证券简称:科瑞技术公告编号:2025-041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30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光侨路科瑞智造产业

园瑞明大厦A塔15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彭绍东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

票的起止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上午09:15至2025年5月3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0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527381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5145%。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所持股份数为250460234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9691%。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01人,所持股份数为22779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545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0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4600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90%。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所持股份数为18210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6%。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01人,所持股份数为22779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5454%。

3、公司董事会秘书,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

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过认真审议,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2385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06%;反对30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3%;

弃权4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2371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48%;反对31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3%;弃权5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09%。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2372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54%;反对31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5%;

弃权4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2372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54%;反对31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5%;

弃权4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0%。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2376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68%;反对31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0%;

弃权4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2%。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2393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38%;反对3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9%;

弃权1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157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044%;反对3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452%;弃权1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04%。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2370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45%;反对31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3%;

弃权5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

其中,同意20922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0491%;反对31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737%;弃权5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72%。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1533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33%;反对114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33%;

弃权5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551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214%;反对114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681%;弃权5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05%。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2354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83%;反对3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2%;

弃权6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767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190%;反对3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729%;弃权6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81%。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关于2025年度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2349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61%;反对34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8%;

弃权4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711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914%;反对34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534%;弃权4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52%。

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2361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10%;反对32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9%;

弃权5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835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955%;反对32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395%;弃权5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5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2352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75%;反对33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2%;

弃权5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745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296%;反对33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794%;弃权5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1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2348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57%;反对33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2%;

弃权5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700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467%;反对33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834%;弃权5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99%。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隋晓姣律师、刘思雨律师现场出席公司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发表结论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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