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6-039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9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25 年 8月 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明确意见。
(二)2025 年 8月 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三)2025年 8月 11日至 2025年 8月 2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均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5 年 8月 21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5 年 8月 21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5 年 8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六)2025年 8月 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明确意见。
(七)2025年 9月 26日,公司完成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股
票期权登记数量为 113.36万份,登记人数 96人,行权价格为 12.63元/股,期权简称科瑞 JLC2,期权代码 037927,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 56.68万股,登记人数 96 人,授予价格为 8.42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 2025 年 9月 29 日披露《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八)2026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明确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回购原因及回购数量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6人,其中考核等级为“合格(C)”以上的共计93人,对应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100%;
考核等级为“待改进(D)”的共计3人,对应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80%。
对应20%不可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0.1830万股。
(二)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2026年6月11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
分派以公司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4198318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8日。
根据《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P=8.42-0.25=8.17元/股。
根据《2025年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对应当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作为回购价格。自限制性股票公告授予登记完成之日(含当日)起计息至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不含当日)止,本次资金使用期限未满一年,按照年化利率1.5%(参照披露日一年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设定)。
回购价格=调整后的回购价格×(1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议案之日的年化利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距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的天数÷365天)。
即回购价格=8.17×(1+1.5%×348÷365)≈8.287元/股。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287元/股。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约为15165.21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119929 0.27 -1830 1118099 0.2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18862537 99.73 0 418862537 99.73
三、总股本 419982466 100 -1830 419980636 100
注1: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实际注销时结算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对回购注销股
份进行会计处理,最终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股票
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注销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
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定价依据及回购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尚需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手续。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意见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后续尚需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法规规定办理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3、《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
4、《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