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文茜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李文茜,自2025年10月9日起,担任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25年10月完成换届选举,共9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分别为李文茜女士、余平女士、赵宝全先生,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三)个人履历
李文茜女士,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CICPA)、英国特许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FCCA)、香港会
计师公会会员(HKICPA)。历任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理、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合伙人。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5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四)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具体职务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李文茜独立董事2200
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独立董事,共
计出席2次董事会会议(含现场出席及通讯方式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因此,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对本年度内召开的董事会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公司在2025年度共召开股东会4次,本人共计列席股东会1次。
(三)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共出席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
(四)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履行委员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结合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构成以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向董事会提出建议,顺利指导公司完成第五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工作,保障公司稳定运作管理基础,切实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组织了
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主要对公司定期报告、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和内审负责人
进行了讨论和审议。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工作时间达到10天,利用参加董事会下属专
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等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进行考察交流,重点关注公司重大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资产购买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此外,通过电话和邮件、参与高级管理人员述职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了解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动态。时刻关注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及市场情况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加强沟通,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能对关注的问题及时回复和落实,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尤其是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履职手册》以及涉及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相关内容。同时,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及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履职能力,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七)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2、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完
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历次董事会的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3、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学习上市监管法规、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治理准则等系列文件,积极参加公司及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提高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4、出席了公司股东会,与参会的中小投资者就会议审议议案及其关心的公
司经营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2025年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序号时间会议届次审议内容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025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年10第五届独立董事2025月9日年第一次专门会议董事长的议案》;
3.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一)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真实。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选举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司2025年10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等议案。本人认真审查了第五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四、其他事项
1、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2、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
3、本人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本人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及相关文件,对董事会科学客观决策和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6年,本人将秉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出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增强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的联系方式:wenqian07@126.com
独立董事:李文茜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