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8 证券简称:青农商行 公告编号:2026-040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下股东股份将被司法强制执行的
提示性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近日获悉,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1月2日10时至2026年11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山东省青岛
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 )公开拍卖本
行股东巴龙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龙集团)所持本行的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将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情况
本次巴龙集团被司法强制执行的股份不超过4000万股,占本行总股本的0.72%。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巴龙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行5%以下的股份。巴龙集团在本行上市时作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做出如下承诺“在青岛农商银行首次公开发行的境内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如本公司确定减持所持青岛农商银行股份的,将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或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并提前将拟减持数量和减持原因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青岛农商银行,由青岛农商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青岛农商银行披露本公司减持意向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公司方可具体实施减持。”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拍卖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流拍、缴款、股权变更等环节,最终拍卖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并存在再次强制执行的可能性。
特此公告。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