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60证券简称:青鸟消防公告编号:2024-040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8号)核准,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鸟消防”、“公司”)非公开发行74422182
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24.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86876589.8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52001720.2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34874869.54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1月3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2]
第01013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青鸟消防安全产业园项目129061.0296752.36
2绵阳产业基地升级改扩建项目48392.0240104.10
3智慧消防平台建设项目10625.105366.70
4补充流动资金36464.5036464.50
合计224542.64178687.66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72410.98万元。收到现金管理收益余额2322.96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余额
1614.16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合计105210.5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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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210.54万元,临时补流余额36000.00万元,理财余额0.00万元。
三、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前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使用307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24年1月9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7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前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使用39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已于2024年4月24日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9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归还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需按计划分步建设,期间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先行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限人民币
70000万元及最长期限12个月为基数,按目前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3.45%计算,预计可为公司减少利息支出约2415.00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提高经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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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同时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不超过7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基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目的,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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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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