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1 证券简称:瑞达期货 公告编号:2026-068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66)。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9 月 14 日(星期一)下午 15:30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9 月 1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4 日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9 月 1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桃园路 18 号公司 27 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林志斌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9 月 7 日7、会议的合法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65 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396530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216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3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36323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517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计 162 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3299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82%。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计 163 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3300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82%。
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通过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并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9543676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8%;反对 103593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5%;弃权 580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3220676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150%;反对 103593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108%;弃权 5800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42%。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9248022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7%;反对 347847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4%;弃权 5720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及重新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逐项表决的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337423887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37%;反对 2165282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75%;弃权 6390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337423887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37%;反对 2165282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75%;弃权 6390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3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337428887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52%;反对 2165982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77%;弃权 5820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1%。
3.04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337420787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28%;反对 2174082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01%;弃权 5820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1%。
3.05 重新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337427687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48%;反对 2168182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84%;弃权 5720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威、薛可瑶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