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豪尔
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
一次专门会议于2026年8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
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订<顾问聘用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聘任戴宝林先生担任公司顾问,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作出的安排,具有合理的商业逻辑,本次交易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明确了服务范围、期限等,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任戴宝林先生为公司顾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张善端、赵玉、蔡瑜
2026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