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司农审字[2026]250106300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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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正文……………………………………………………1-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司农审字[2026]25010630020号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尔赛”)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豪尔赛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豪尔赛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豪尔赛于2025年8月7日收到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以涉嫌单位行贿罪对公司及前董事长
1暨总经理戴宝林先生提起公诉。2025年11月5日,相关案件一审已判决,豪尔
赛收到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5年11月14日,公司收到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书,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对本案一审涉及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法院尚未就该案件进行最终判决,法院最终判决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豪尔赛于2025年11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进行立案。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尚未就该事项出具最终结论。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2025年度已对相关内部控制缺陷进行了整改,包括针对组织架构、权责分工、制度建设等关键方面进行了调整与革新,完善了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和相关控制制度。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林恒新(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黄豪威
中国广州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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